既然没有灾民聚集在庐州城,那么即便是难过的冬日也添了几许欢快,好情绪一直延续到了春风扑面的时节。
贩货郎或挑担或背篓,驱赶牲口聚成了颇有规模的草市。市内从上好的皮货药材到劈好的木柴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人摆摊,吆喝着从地里刨出来的上古藏宝图。
这种东西能卖多少钱,全靠贩货的嘴皮子好坏。说得好了,自然是发财万岁,不过要小心,之后得知被骗了的买主终究会找上门一阵暴打。
从草市出来,伴春风掠过河边成排的杨树,穿过纵横如阡陌的小宅小院,便到了城东。
酒香四溢的小巷深处,枣色的酒旗随风招摇。琇書蛧
来过庐州城的人都知道,这儿买的是全淮南最烈的好酒。从早到晚,来喝酒的客人纷至沓来,其中不乏混迹江湖的侠客,大多都能一掷千金,但他们酒醉后大打出手也是寻常。
因此,店里最显眼的位置,就摆放着一块牌匾,上面传言是在兵器谱上留下名号的知名剑客,醉后写下的三个大字——
出去打。
出去打酒肆今早也生意兴隆。
“二娘——”老主顾轻车熟路地抢了个座,敲着桌子对帘子里面叫嚷道,“拿壶好酒,配上三样菜蔬,一盘牛肉!”
“收到啦。”
叫的是二娘,从店里出来的却是位少年郎,剑目星眉,脖子上挂着的兽牙饰品格外醒目。
他大概十五六岁左右,却已有五尺七八的身高,穿着洗白了的半破棉衫,一条粗麻布裤,襟前几点油污醒目,好似念死书最后家财尽散、被迫打工讨食的穷措大。
但他又并非普通的穷书生,因为他脚上穿着崭新的牛皮靴,花纹精致甚至还缝有宝珠痕迹,不过珠子早已被硬生生扯下,只留三两根线头滑稽地飘在外头。
他的腰间,还系着一本脏兮兮、如同被油泡了三天三夜的书卷。
真的穷措大,不会脚上穿着如此贵重的鞋子。
真的读书人,也不会如此虐待书本。
尤其是,少年郎的嘴角总是时不时潇洒地上翘,即便他不笑也留有三分笑意,七分懒散,有种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味道。
这份特立独行的模样,在见惯了穷酸书生和江湖阔少的酒肆中,犹如一道崭新的风景,颇令人眼前一亮。
“呦,是你啊。”老主顾一见少年脸便耷拉了下来,然后探出头窥视帘子内,“二娘呢?”
少年将牛肉摆在客人桌子上,顺势地用身子遮住帘后,温声笑道:“她今天难受,在家休养。您要是想温酒,我倒是可以帮忙。”
“算了,还是捡现成的上吧。二娘温酒,那叫温酒娘子。”老主顾不满意地撇撇嘴,“你温酒,难道还能叫温酒公子?”
“错,不是温酒公子,而是温酒贵公子。”少年郎笑嘻嘻地回答道,言语中没有半点不快。
出去打酒肆有三绝。
一绝无需多言,自然是上好美酒。
二绝则是温酒娘子二娘,小小年纪帮衬店里,相貌清秀脱俗。客人一边喝酒一边欣赏她露出白皙手腕娴雅地摆弄酒具,别有一番滋味。
剩下的第三绝,则是这位出来招呼客人的少年。
曾经贵不可言的陵家独子,陵大郎。
陵千山。
半年前,少年来酒庄做工,至此成了城东一景。大家为了欣赏落难少爷的身姿,不远千里前来围观,结果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虽然一开始不顺手,但是很快就干熟了,并且看起来是心甘情愿、专心致志地做店小二。
于是外人都道,陵家——是彻底完了。
陵千山给老主顾上齐了菜,转身回到了店铺后院。路过厨房的时候,他随手顺出几片熟牛肉,径直地扔向院子中,没等肉落地,一道银白色的身影矫健地从半空中咬住了食物。
“小白,你的身手越来越好了啊。”
立起来大概与人相仿的银色白狼,听到少年悠然的、好似训猴的口吻,不满地发出几声闷哼,警告般地瞪了千山一眼。
它叼住肉,晃晃悠悠卧进院角的柴火堆里,还用爪子搭了个台充作饭碗,开始享用今天的早饭。
陵千山耸耸肩,苦笑着说道:“啧,这家伙都快成精了。”
“陵哥哥,昨天我听客人说,妖魔精怪都是从畜生变得,小白不会是妖精吧,还是请道士看看得好。”
不知何时,从陵千山身后冒出个丫头,她躲在后面,牵住陵千山的衣摆,好奇地打量用餐的小白。
“二娘,说过多少次了,那叫纣族,和妖魔精怪不是一个概念。”陵千山无可奈何地转过身,“小白都在我家住三年了,也没见它把我吃了。它要是纣族,我还是剑仙呢。”
“呸,不要脸!”黄毛丫头蹦蹦跶跶地跳开,稚气未脱的嘴角高挑。没有外人的时候,她才不会装出什么温酒娘子娴熟模样,“哼,你要是剑仙,我就是观音菩萨!”
“昨天听我说书,倒把这个记住了。”陵千山亲昵地刮刮她的鼻梁。
“可是我去和尚庙问过了,佛家典籍里面从来都没有女观世音菩萨,都是男的,陵哥哥你又在编故事。”
“也许是在这个世界没有,在我梦里的世界里就有呢。”陵千山耸耸肩说道。
“女人家也可以做大事的世界?”二娘抬起头,弯弯如月的眼眸尽是笑意。也许是西域混血的缘故,她的眼眶微微下凹,性格更是活泼至极,“陵哥哥又开始胡扯了。”
“也许是吧。”
陵千山长叹。
这个世界并不是他熟知的世界,也不是记载的过去。他读过许多这个世界里的史书,发觉书里很多桥段都似是而非。
大唐盛世依旧是赫赫武功天朝上邦,却是完全不了解的柴氏天下。
紧接着,天启十八年,郭大将军率领三位节度使,废唐而定周。
这三位节度使,再加上禅让的柴氏,成为了周朝四大柱国——其中,花家掌兵事,柴家掌文治,岭家掌盐铁,陵家掌谍报——由他们拱卫郭氏王朝,构成了大周朝九十九年的历史。
而他作为嫡长子,在陵家呱呱落地的那天,花氏一族统帅大军黄袍披身,强迫郭氏禅让帝位。太祖皇帝重新划定九路十六州城七十二郡县,建国为“宋”。
四年后,陵氏家族从畿辇京镇搬到了这座庐州城。
历史在巧合中逐渐走向必然。
陵千山十岁之时,大宋的太祖皇帝于奉天防线秦州堡迎战辽国不幸身亡。皇弟临危登基,改元熙宁。两年后,父亲将家主之位转让,而后消失不见。
最终——
血夜,便这般来临了。
满门抄斩,独留一子的圣旨飘落在地,在血泊中缓缓摊开。
陵千山曾觉得,大抵是喝过孟婆汤的缘故,带来的记忆越来越淡,宛如幻影,最后只剩下些许与现实混淆不清的片段,偏偏它顽强地提醒自己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使得他既不是住民,也非过客,成了活在夹缝中的迷失之徒,让他沉迷于世界的绚丽,却没有半点想要与之共舞的欲望。
但那一夜,在满门的血泊面前,他第一次睁开眼睛,看清了事实。
他就是陵千山,不管身份如何,最真实的部分仍是无能的、可怜的、不值一提的平庸之碑。
这点,无论是前世,还是如今……
都一样。
“陵哥哥?”二娘的低呼近在咫尺,陵千山回过神,看向站在面前,咬着嘴唇惴惴不安的黄毛丫头。
她忐忑道:“刚才我说错什么了吗?刚才你的眼神……好可怕。”
“不,什么都没有。”
陵千山潇洒地笑了,揉着二娘的小脑瓜,弄乱了她好不容易梳好的头发,惹得她好一阵地娇嗔。不过很快,二娘又紧蹙眉头:
“陵哥哥,那两个坏家伙说,今天就会上门……
陵千山将之前泛起的思绪弃置一旁,他温和地安抚二娘:“没事的,只是泼皮而已,交给我吧。二娘你就去女伴家里一起练练刺绣,省得掌柜的抱怨。”
即便性子跳脱,终归年幼的二娘还是露了怯,“我知道了。”
注视着二娘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开酒肆,陵千山不由得感慨。掌柜的有时太宠二娘,对她其实有弊无利。
可惜,他也做不得什么。
“好啦,既然承诺了下来。那么,至少得能摆平才行。”陵千山若无其事地回到酒肆前,等待恶客登门。
事情的缘由说起来很简单,昨天就在二娘和邻家姑娘踏青时,不巧被两个破落户看到,一个叫王五,一个叫麻六。
不知道撞了什么邪,麻六鬼迷心窍打上了二娘的主意,拦下她们好一阵威胁。若不是知州大人恰巧路过,两人被官威吓得屁滚尿流地逃掉,说不定当天二娘就会被掳走。
有时候,再莫名其妙的梁子也能从天上掉下来,没必要太介意。
需要介意的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以及,不管发生什么——
都能够面对的心魄。
陵千山对这个道理,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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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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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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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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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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