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蒂邀请王仲进家里喝杯咖啡,王仲有些犹豫,但经不住辛蒂热情的邀请,还是进去了。
楼梯是木质的,因为年久的原因,踩上去有点响,邻居们可能听到声音了,纷纷打开门,“辛蒂,你回来了。”
当看到辛蒂身后跟着一个亚洲面孔时,都一愣,然后对着辛蒂竖起个大拇指。
王仲挠了挠头,气氛有点不对啊好像!
听辛蒂解释说,她每天晚上,直到听到自己的脚步声,这些人才会睡觉。
王仲夸赞道:“你人缘真好。”
辛蒂做了一个“那当然”的表情。
到了辛蒂家门口,对面的房里走出个大汉,“嗨,辛蒂小宝贝,你回来了。”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呢?
我靠,这尼玛不是刚才那个麦克吗?刚才离得远了点,没注意,现在站到一起,王仲才发现,这货真的好高啊,1米82的王仲已经不算低了,可是站到这货面前却像是个孩子,还不到到肩膀那。
太尼玛伤自尊了,王仲的心里全是泪......
“嗨,我见过你,你是刚才酒吧里的黄皮小猴子。”
这尼玛,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张口就侮辱人。
王仲也是个驴脾气,吃软不吃硬,于是翻着白眼,说道:“我也见过你,黑皮大猩猩!”
这一下,麦克不干了,本来就只穿着背心裤衩,这一生气,身上的腱子肉,顿时就鼓了出来。
吓的王仲心里突突的,不过倒也没怂,挽起袖子就要跟这货拼命。
“够了,你们差不多点!”
辛蒂适时开口,先是对麦克说了声“赶紧给我滚蛋!”
然后,用眼睛瞪了王仲一眼,王仲知道,自己刚才打击面有点广了,把这个黑色小妞也牵连了。
赶忙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辛蒂,你知道的,我不是那种人!”
看到王仲慌乱的表情,辛蒂“噗嗤”笑了起来,“好了,知道你不是那种人,别紧张了,快进来吧。”m.χIùmЬ.CǒM
王仲放下了心,其实王仲对于辛蒂真没什么企图,只是前世相熟,现在遇到了,感觉异常的亲切。
王仲进了屋,麦克在后面对着他恶狠狠的挥了挥手拳头,也跟着进来了。
进入后,王仲打量着屋子,里面空间不大,大概不到20平米,家具不多,除了一张床外,只有一张书桌,衣服都是挂在墙上,看得出来,辛蒂的经济情况真的不是很好。
突然王仲眼睛一亮,原来桌子的旁边,堆满一摞一摞的书,看来,辛蒂挣的钱,都花在了这上面,说实话,米国的书真的非常贵!
辛蒂为王仲倒了杯咖啡,麦克羡慕嫉妒恨的瞪着他。
“地方小,所以显得有些凌乱。”
辛蒂抱歉的对王仲说。
“不,不,这里很好,我们炎黄有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觉得很温馨!”
王仲由衷的夸赞道。
走过去,王仲小心的拿起一本书,是考大学的教材,虽然已经有些旧了,却没有破,看得出,辛蒂非常爱惜这些书籍。
“这些书,都是我每个星期在社区,一家一家收的,非常便宜,怎么样,没有一个掉页的。”
辛蒂走过去,看着这些书,显得有些兴奋。
“辛蒂,你一定会考上大学的,一定!”
王仲拿着书,看着辛蒂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那是当然,这还用你说?”
一个可恶的声音插了进来,好吧,是那个没什么存在感的麦克,在寻找存在感。
刚刚出现的一丝温馨的气氛,被这货破坏殆尽,辛蒂狠狠的瞪了一眼。
有这货在,没法好好的聊天,辛蒂问道,“仲,我只知道你叫王仲,是炎黄人,还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呢?”
“OH~我的上帝,你连他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就把他领到家里来了,辛蒂,你疯了吗?他要是坏人怎么办?”
王仲一捂脸,妈蛋,我再坏能有你这黑社会坏?
王仲一脸尴尬的坐在那里,连忙起身,说时间已经很晚了,要告辞了。
辛蒂有些失落,却也没继续挽留,王仲出门的时候,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排脑袋,对辛蒂说道:“差点忘了,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我现在在麻省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证件今天丢了,所以没法给你看了,谢谢你的咖啡,我们明天见。”
王仲对着麦克做了个鬼脸,转身就走。
麻省理工大学?世界名校?硕士学位?辛蒂的心跳加速了,他好优秀!
看到麦克在门口向外看,辛蒂顿时气从胆边生,大喝一声:“你这个黑鬼,马上去给我送送他,如果,他在底特律出了什么事,我就宰了你!”
麦克打了个冷战,赶紧往楼下跑去。
王仲下了楼,在几群黑人的注视下,向外走去,他没有注意到,后面麦克一直跟着的身影。
看着王仲安全到达酒店,麦克长长的舒了口气。
拿出电话,“喂,我最最亲爱的女王妹妹,那个黄皮......不死,那个王,已经安全到达了,是,是,我现在就去找偷他钱包的杂碎,明天你起床后就能看到,放心吧!”
挂了电话,麦克嘴里咒骂着,然后对着身后的几个跟班喊道:“FUCK,你们这群废物,马上去给我找今天中午偷一个炎黄人钱包的杂碎,明早九点之前,一定要找到,否则,你们给我去跳楼吧!”
王仲回去后,就感觉很疲惫,洗了个澡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王仲就来到酒店的泳池,用了几圈,游玩感觉神清气爽,貌似重生以后,体能变的好起来。
吉米.卡特没有打电话,王仲也不心急,反正鱼儿已经咬钩了,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
吉米.卡特没有让王仲等太久,中午王仲准备找饭辙的时候,吉米.卡特就打来了电话,约王仲一起吃饭。
王仲出了酒店的门,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已经停在了外面,司机快步拉开车门,异常客气的请王仲上了汽车。
到了地方,是一家米国典型的快餐厅,此时里面的人很多,显得有些吵杂。
王仲笑了,这老家伙,还是不甘心啊,昨天被王仲占据了主动,今天约王仲在这种地方吃饭,是想取回仅剩的骄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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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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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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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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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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