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夺宝先锋队>卷一 第七十三章 陪葬品
  这时我终于知道这个大坑是用来干什么了,原来这根本就是一个巨大的类似焚尸炉一样的东西,只不过炉用这样的一个大坑来代替罢了。

  那这样说来这大坑下面那厚厚的一层灰应该就是焚烧尸体后留下的骨灰,这么厚的一层,得焚烧了多少尸体才会有这么厚的一层骨灰。

  胖子和梅子两人知道这是一个专门用来焚烧尸体的大坑后,不由得胃里一阵翻滚,疯狂的吐了出来,让他们两个没想到的是竟然是这一层尸灰垢救了他们两个。

  赵熙胃里也有些翻滚,赶紧转过头去不敢再看这大坑里面。

  两人吐了一会儿,连苦胆汁都快吐完了。

  梅子缓了一下后,抓住绳子,“老大,快把我拉上去,我受不了了!”

  看着梅子吐得眼泪都出来了,非常难受的样子,我和喜子赶紧拉动绳子将她拉了上来。

  胖子因为太重了,我和喜子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他从这坑里拉出来。

  此时的两人身上沾满了骨灰,还散发着一阵阵恶心的臭味,最主要的是两人身上或多或少都粘了一些尸油,看上去异常的恶心。

  我喊两人都将外套脱了,不然等下还没有找到棺材反倒先被臭死了!

  赵熙拿出水瓶,打开将水倒在一片布上给他们两人擦去脸上的尸油和骨灰。

  我想一脚给胖子踢过去,但是看到他身上粘稠的尸油后我断绝了这个想法。

  我没好气的对他们两个说道,“现在知道臭了吧,看你们两个以后还敢不敢乱来,如果不是那层骨灰,五米高的地方足够让你们两个断胳膊断腿了!”

  梅子一听到骨灰这两个字又是一阵干呕,只不过刚刚已经将胃里的东西基本上吐个精光了,现在想吐都没有什么可以吐出来。

  胖子更是苦,刚刚掉下去的时候直接脸部朝下扎进了骨灰堆里,那个滋味我想都不敢想,恐怕胖子此时的心情只有他自己能领悟到。

  赵熙将水瓶递给他们两个,让他们两个漱漱口,但是因为胖子和梅子两人身上实在太臭了,脱了外套也一样臭,赵熙都有些不敢太靠近他们。

  然而梅子适应了一下后,看到赵熙有意的在远离他们,趁赵熙不注意直接给了她一个熊抱。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不用想也知道,两女自然在相互打闹了起来。

  “梅子,恶心死了,离我远点!”

  “熙姐姐,我们两个不是好姐妹吗,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别躲啊!”

  看着两女这样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这尸油虽然臭但是她们也并不是没有见过,只不过没有见到这么大一坑罢了,作为探险队的成员,两女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非常强了,所以才这么一会儿就完全适应了过来。

  胖子直接将武灵王前前后后的祖宗都给问候了一遍,嘴里一直念念有词,总之没有一句好话。

  胖子再次用水漱了一次口,嘴里的那些骨灰粉末也差不多全部吐了出来,有些艰难的张嘴问道:“九哥,为什么会挖出这么大的一个坑用来焚烧尸体啊,而且这些被焚烧的都是些什么人?”

  对于胖子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按理说在这巨门前面挖这么大一个坑用来焚烧尸体这根本就不符合常理,而且没有什么必要,就算祭祀的话也用不着这么麻烦,要知道挖这么大的一个坑得花多少时间,武灵王这等君王不会犯这种傻,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

  “九哥,你看!”胖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颗墨绿色的小拇指头大小的珠子。

  我接过珠子,这珠子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很阴暗,仿佛里面有某种邪恶的力量一样。

  胖子见我对这颗珠子很感兴趣,开口说道,“九哥,怎么样,这宝贝值钱吧,是我从下面那骨灰堆里无疑中发现的,当时还被一只快被烧没了的手死死抓住,是我硬扒开那只手才得到的,我也就搞不懂了,是什么东西才会让那家伙被烧成那样了还紧紧抓住,难道古代也有这么贪财之人?”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这颗像我们小时候玩的弹珠一样的珠子是有些奇怪,反正我现在也看不出它到底有什么来历,不过一个死的人都那么想得到它,一定有它的神奇之处。

  我将珠子扔给胖子,叫他先留着,如果这珠子有用的话再说,现在我们的目光全部聚集在数丈高的巨门上面。琇書蛧

  这巨门大概也就是象征意义上的门,因为它的两扇门是打开着的,而且周围又没有什么建筑,就这一扇孤零零的巨门矗立在这里而已,既无法防盗,也没有什么观赏价值,巨门虽然壮观,但是做工却很普通,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唯一能我产生一点兴趣的是巨门前那一龙一虎两座青铜石像,龙飞虎跃,威严无比,仿佛这地下的一切都要受到这两只神兽的镇压一般。

  此时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看到里面的场景,希望武灵王的尸身就藏在这巨门的后面。

  这一次胖子学乖了,并没有第一个冲在最前面,而是乖乖的躲在了我的后面。

  穿过了巨门,原本以为能见到金碧辉煌的武灵王地下宫殿,没想到出现在我们眼前的竟然是一条长不见头的宽大墓壕沟,最主要的是壕沟里面竟然遍地都是冥器,数不胜数,除了赵国时期常见的铜铲币以外,还有大量的金银饰品,青铜器,古代的兵器,让人看了都不由得咋舌,这么多陪葬品,充满了整个壕沟,如果堆积起来的话说成山也不为奇啊。

  而且壕沟两旁还整整齐齐的站立这一排排的部队士兵兵马俑,最起码也有几百个,只见它们手持长矛,稳重肃穆,两眼散发着精锐,给人一种军纪严明的感觉,仿佛天下没有它们攻不破的城墙,打不倒的敌人,我们五人都被这壮观的场面所深深的震慑住了。

  战国后期,大多数朝代的皇帝都有在自己陵墓里雕刻兵马俑的爱好,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一样自己死后还能拥有百万雄兵,号令天下群雄的意图,其中最为有名的还是秦王嬴政陵墓里面的兵马俑。

  当然,这武灵王墓里的兵马俑虽然没有已经出土了的那些秦王陵墓里的兵马俑那么多,但是不管从雕刻工艺还是气势上都相差无几,最主要的还是这里的兵马俑保存得非常完好,基本上没有什么损坏,也许跟这里没有什么盗墓者进来过的原因。

  “哎呀妈呀,我还以为我来到了西安兵马俑呢,这也太壮观了吧!”胖子见到这些兵马俑后忍不住感叹了两声。

  “确实很壮观,从这里我似乎能感受到春秋战国时期,七雄争霸的场面,真的很振奋人心!”赵熙也忍不住感叹了一声。

  “史书七雄霸余年,各国争战数千回;各国君主夺要塞,千秋霸业举国欢;何奈秦国嬴政到,一举统一夺江山!”

  赵国在当时也算是一个强大的诸侯国,有廉颇,蔺相如等文官武将的帮助,赵国可谓也强于一时啊,可以到了战国后期,赵国老一代君王武将相继离世后,实力就开始慢慢减弱,最后还是难逃秦国的吞并统一。

  我们五人来到了壕沟下面,看着这遍地的金银财宝,心里也是非常的激动,这些冥器虽然没有唐宋时期的种类多,而且制作工艺上也没有唐宋时期的精致,如果真的要和唐宋时期的做比较的话,可以说成破铜烂铁比金银珠宝也不为过,毕竟时代不同,社会的生产力和制造力自然无法比较,要知道唐宋时期我国可谓世界一等一大国,不管是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发明还是手工艺都是世界顶尖,高度发达,可谓物产丰富。

  这些春秋战国时期古墓里的陪葬品虽然普通,但是胜在年代上,像这种时期出土的古董也是非常的受欢迎,很多大富豪就是喜欢这种有年代感的东西,如果碰上了一个好的收藏家,这里的每一件冥器都不比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差多少。

  胖子看这些陪葬品眼睛都直了,想身手去触碰一下,但是又害怕发生什么怪事触发什么机关,只好两眼散发着可怜之色的看向我。

  不止胖子,其他人也都一样,他们都见识到了这墓穴里的诡异,所以都在等我开口。

  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毕竟如果有机关的话早就在我们下到这壕沟里的过程中就触发了,不会等到现在。

  而且我也知道他们不会真的拿走这里的东西,虽说这些东西也很珍贵,但还是不到那个能引起赵熙他们兴趣的地步,他们只是对这些好奇,想亲手触碰一下那个时期的产物,见证一下历史的发展。

  我们队伍也有一个共同的约定,那就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留下这个地方的一个东西作为纪念,很显然这武灵王墓里最具有纪念意义的莫过于铲币,通常货币对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而铲币又是赵国通用的流通货币,所以收藏一枚铲币是最好的一个见证我们曾经来到这里的物品!

  我也和胖子说过这个约定,所以此时胖子也在寻找一个能让他觉得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不用看了,这家伙肯定会找一个最值钱的他自认为是宝贝的东西。

  没想到这家伙看上的是壕沟中最大的一块金子砖,果然符合他的做事风格,早知道冶金技术在那个时期还是非常匮乏,能冶出这么大的一块金子这过程不知道付出了多少血汗。

  然而就在胖子想伸手去拿那块金子的时候,因为脚下受力不均匀,整个人都混进了壕沟里,顿时间整个地方都是金属碰撞的声音。

  然而这些声音却惊醒了这里的另一种居住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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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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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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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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