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高云淡,片片白云点缀在尉蓝色的天空,秋草繁盛,大片成熟的稻田迎着秋风轻轻摇摆着。太阳虽然还在散发着它的光辉,但是已经无法阻挡凉凉秋天吹来的风。这本该是一个忙碌的季节,但大片田地却连个人影也见不着。
远处浩浩荡荡开过来一支威武的大军,沿着宽阔的大路向着前方汹涌而去,一眼望不到头。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却是只能听到脚步声和偶尔战马的长嘶声。大军过处,烟尘飘飘而上,凝而不散,处处显示这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精兵!
一个身披盔甲将军模样的人在一群骑兵的族拥下,屹立于旁边的一个小山坡上,一动不动的向着远方眺望。
“二十年了,大哥,你在天有灵可看见了?二弟已经率军重回这片曾经死守和期盼的土地上来了!大哥,你看着!我一定收回甘肃、陕西,重新打造一支关陕劲旅,我会一直带着他们不断向前,一定会直捣黄龙府,将金人驱逐出我宋境!”
这是一个充满沧桑的武将,坚毅而阳刚十足的脸庞,虽然岁月无情的在这张脸上留下了一道道刻痕,虽然已经是满头华发,但一杆腰板还是挺的笔直,目光中的坚定不屈更是让人敬叹!
“大帅,我们该前进了!吴先锋已经到达德顺州下了,金人随时都可能会增援新平,得加快速度了!”旁边一个亲兵恭敬的道,对于他来说,这就是他的神明,还从未败过的战神,正是大宋巴蜀名将吴璘。ωωω.χΙυΜЬ.Cǒm
“哼!这一路打来,虽然艰苦了一些,祖宗护佑,吾儿趁虚夺得大散关!虽然目前只是与金兵相持于德顺州,等到老夫到时,定拿下德顺州,到时徒单合喜就只能坚守大散关、凤翔、京兆一线苦苦支撑,到时候手忙脚乱,气数已尽矣!”吴璘听他说起儿子,也不由得脸上发光,胸怀大慰,精神一下子好了许多,似乎人也年轻了十数岁,“来人,传令!探马全部派出,沿路警戒,三军全速前进!天黑之前勿必到达德顺州!”
“全速前进!”
“全速前进!”
一个个手持令旗的传令兵不断的将命令交替传了出去,片刻之间,训练有素的宋军从踏步走转为奔跑,整个场面整齐有序,丝毫不乱,不愧于吴氏兄弟训练出来之精兵之名!
“哈哈!”吴璘看着丝毫不乱的行军队列,老脸笑开了花,胸中也是豪气干云,狠狠的抽了一记马鞭,向前急驰而去。
德顺州外,伏尸遍野!惨烈的攻城已经快持续一天了,宋军又一次在德顺州下碰了个头破血流!
“格老子的!又被打回来了!”望着抱头鼠窜的已方攻城人马,吴挺不由的狠声骂道,“宓奉何在?!”
“末将在!先锋有何吩咐!”一个昂藏大汉抱手肃立道。
“集合兄弟们!日他个先人板板,老子自己上!今天一定拿下新平!”吴挺脸上青筋暴露。
“少帅!不,先锋,不可!岂有主帅亲历险境,不如末将前往,末将原立下军令状,誓死拿下德顺州!”宓奉大吃一惊,急忙劝道,身边众将也纷纷出言请战。
“我意已决!三军之士气,系于咱一身,如果我当缩头乌龟!谁还敢拼死上前!”吴挺杀气腾腾的道。
“吹号!点兵!”
呜呜……
刚刚退下来,还没歇口气的宋军满心不愿,在心中骂骂咧咧的迅速排成了整齐的队列。
嗵嗵嗵……
急促的鼓声如同下雨般直击在宋军将士的心头上,宋军将士随着鼓声的不断的催促下,片刻已经列成了整齐的队伍!
吴挺左手一竖,鼓声停了下来,望着点兵台下了六千子弟兵,不由的豪气勃发,“弟兄们!听说金狗很能打!可这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们打的只能抱头鼠窜?”
宋军将士闻言都是精神振奋,腰板也挺的更直了一点。
“说实话,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两个月不到,我们已经打下甘肃、陕西大部,长安近在眼前!”吴挺振臂高呼,“建功立业的机会就在眼前,名留史册的时刻就在眼前!拿下新平,长安三镇就完全暴露在我们面前,等大帅大军一到,长安就是我们的了!弟兄们!你们都是功臣!格老子的!老子这回要亲自上,是汉子的,觉得还是个男人的就跟老子一块上!谁要是再后退半步,老子第一个劈了他!”
“拿下新平,攻下长安!进军黄龙府!”吴挺激昂的道。
“拿下新平,攻下长安!进军黄龙府!”
“拿下新平,攻下长安!进军黄龙府!”
所有人都开始疯狂的嘶吼起来!
。。。。。
在大宋王军随着吴璘滚滚向前席卷而去之时,西北的方向,一群如同叫花子般的“军队”也在滚滚而行!说是叫化子吧,因为他们衣着破烂不堪,整个就象逃难的难民!说是军队,是因为他们手中都拿有兵器,虽然叉子,自制的红樱枪居多,但是头上清一色系着的红巾显示出他们的身份,他们是横行于甘肃西北山区的红巾义军!
身上满是灰尘显示出他们确实是滚滚而行,山路崎岖,一脚没踩好就只有“滚行”前去,队列?NO,咱不需要那东西!完全是东一群,西一堆蜂涌前进,把一条窄路塞的满满的,人数大概也在万人之上!虽然装备和队列都是让人不忍卒堵,但是那澎湃的战意还是令人心存敬意!
“兄弟们!走快点,别特娘的没精打采的!金狗已经被吴大帅打的如同丧家之犬了,再晚了连汤都跟不上喝了!”一个嗓音有些象破锣一般的大汉正在前窜后跳的喝骂着,努力的鼓舞着士气。
队伍中间是一群伤员,望着其中一个简易制作的抬板,大汉眼中也是露出一抹激赏!他们来的路上并不太平,而如今整个甘肃、陕西都不太平,吴璘大军一路势若破竹,打的金人望风披靡!大半汉人降军闻风而动,看到吴璘的旗帜——甚至没看到,听到吴璘大军已经接近,就直接将城中为数不多的金兵给乱刀砍死,只等迎接吴璘到来。
而少数城池金兵见机快,逃了出来。侥幸逃跑的金兵,虽然数量不多,也不是正规军的对手,但是欺负下老百姓,对付下只凭血气而战的小股义军还是十分轻松的!
而他们遇到的则是一股相对较大的金兵,足有二千余!伤员大部分都是这一战而产生的,想起来还真是有些后怕。
义军前锋只有千余人,却撞上了二千人的金兵,这些金兵虽然大部分都无战马,但是还是有数百匹马,一个冲击差点就将前锋给吞掉!危急之中,自己的亲兵黑牛领着百余骑兵及时赶到,黑牛本人也表现出惊人的武功,凭着百余匹战马,往来冲刺,在数百骑中往来冲杀,前锋士气大振这才撑到自己大军来援!
此役虽然并没有给金人造成多大折损,前后杀敌也只是未过百!算起黑牛百余骑兵,也仅斩俘二百余人,而且还让这么一位骁勇的小将差点折损在敌阵中,等自己亲自带大军掩杀进去时,这家伙已经脱力了,快要跌下马!救是救了回来,不过却也一直处于昏迷之中。虽然情况并不值得乐观,但天幸也并没有再怎么恶化,估计休息数日就能康复!已方虽然折损二百余,但却因祸得福发现了一个骁勇的小将,也不枉了!
“你们几个小心点,不要将黑牛摔着了!要是他娘的扛不了话,别给老子硬撑,找其他人接替你们!”大汉恶狠狠的道。
“是,大头领!”抬着这个小将的几人赶紧应声道。
“都给老子精神点!咱们西北汉子啥时候孬过?!给老子跑快点!”这位大头领又开始以他的嗓子折磨着众人的神经。
“高大哥。看来今晚想赶到永寿城是不可能了,不如今晚先在前面常宁塞歇息一晚上,等弟兄们恢复下体力。这一路连战带走,已经快一天了,兄弟们都快加不消了!”一个独眼,脸上带条大伤疤的大汉快步走到高头领处说道。
高头领抬头看了看天,已经是晚霞满西山,看样子要不了半个时辰,天就要黑下来,“唉!紧赶慢赶还是赶不上,他娘的金狗!老刘,你去安排下,今晚就先歇息下吧!”
“胡老六!过来!”独眼刘大喝道。
“二哥,什么事?”一个粗壮的汉子闻声急忙跑过来。
“带几个人,去前面的长宁镇打个招呼,咱们今晚要凑合一晚上!”独眼刘吩咐道,这年头兵慌马乱的,各处山寨老百姓都自发组织护卫队,如果不提前通知,等到了,就不是能不能入住的问题,而是刀兵相见了!
“没问题,小事一件!”胡老六应声前往长宁镇而去。
“弟兄们!再坚持下,大头领有令,今晚到前面的长宁镇歇息一晚上!”独眼刘看着远去的胡老六,大手一挥,领先而行。
早已疲累不堪的义军闻言如奉神明,身体内又涌上一股子力气,都是卖力的向着前面奔去。
“还有谁?!想死的就过来!!”正当众义军奋勇向前之时,前方却是突兀的爆出一声巨雷一般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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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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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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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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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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