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北回归线以北>29.北回归线以北(一)
  一、扬州—32.23。N119.26。E

  东来客栈的陈老板讲述起剑客L的传奇故事时,西街一家钱庄的王老板并没有完全相信他的每一句话,但这个从未走出过扬州城半步平日只以数钱为消遣的老男人听着他所说的一切,却似乎在人生中又增添了一份新的乐趣。然后他会把从陈老板那听来的故事跟他的孙子讲,于是每天的黄昏,在他家的后院里,孙子们都会围在他的身边听他讲关于那个叫L的剑客是如何一人一剑来到扬州的。孙子们渴望的眼神,让他少了几分落寞。

  四月的雨下了近一个月以后终于在一个清晨搁浅,雨后的空气中带着咖喱的味道,炉子里的檀香木已经灰烬渐冷。这一天,陈老板站在柜台前正好讲到L收了如何如何多的钱把一个如何如何骠肥强悍的人的头颅从脖子上削下的时候,我从狭窄的楼梯上走下,木板的缝隙间发出吱呀的声响,陈老板听到我走下来的动静原本眉飞色舞的他顿时显得手足无措。毕竟我们知道,讲故事的人最忌讳的就是故事讲到一半故事中的人突然跳出来在他面前出现。

  王老板并不知道眼前的我正是陈老板口中的那位剑客,他在一旁似乎还显得意犹未尽,直问陈老板L后来怎么样了。我路过他的身旁,闻到他身上铜钱的味道,拍拍他的肩膀说,后来L杀掉了那人,却没有收到应收的钱,结果连委托人都杀了,只身一人来到了扬州,住在了这家客栈,只为了寻找一个人。

  正是,正是。陈老板一脸尴尬地指着我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就是L。王老板心中立刻泛起一阵恐慌,误以为我要加害于他。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一种畏惧,看来他是把杀手和强盗混淆了,在那个时代,有钱人往往是无知的,这完全可以原谅。我对他解释说,大叔别怕,我不随便杀人,以后还请王老板您帮我个忙,帮我留意一位叫Y的女子。

  王老板连声说没问题没问题,说完便低着头朝门外离去。王老板走后,我跟客栈的陈老板假设出了一个画面——王老板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应该是拿一张小板凳坐在院子中间对他的孙子说,你们猜,爷爷今天见到谁了。孙子们一脸茫然地摇摇头。于是他便露出幸福的神色望着远方的天际说道,你们一定猜不到爷爷今天见到L了。

  和很多俗套的武侠小说一样,男主角我无父无母也没有师父,从小就是个孤儿,所以没有人给我取名字,我把取名字的权力和乐趣留给了自己,四处寻找好听的名字,那时候介于人们的想象力有限,普遍的名字无非都是张三李四和王八之类。

  那年我十岁,路过一间破庙,我偷吃了发霉腐烂的供品,肚子疼痛导致昏迷。醒来后,我躺在一间更为破旧的庙里,身旁站着一个男人,满脸沧桑,一直抚摩着他腰间的剑。凭我的直觉和经验判断,这个男人应该会成为我的师父,然后对我夸我是习武奇才,骨骼诡异什么的,教我一身绝世武功。但是他在我醒来后,却只说了一句话,你帮我杀个人,回来后领取你的名字,作为我给你的报酬。

  我答应了,用的是他给我的剑,杀的是一个贪官,我躲在他的轿子里躲了三天,第四天的早上他终于吃饱睡足后肯去上朝,轿子抬到半路,我从他的身后站出把剑刺在了他的胸口,他回过头无奈地看我,肥头大耳,一副典型的公款吃喝形象。他问,你为什么杀我?我回答,因为我迫切需要一个名字。说完,我把剑从他身体里抽出,绯红色的鲜血溅满了整个富丽堂皇的轿子,此时,他也已奄奄一息。

  杀人的感觉很畅快,也许你也有同样的感觉,这跟写小说一样,写起来很爽,特别是当你想到写完以后还能拿稿费的时候。我擦拭完那把剑上的血迹,跳下轿子朝着最阴暗潮湿的巷子跑去,去寻找那个将要给我名字的男人。后来我一直迷恋着那剑穿过肉体的感觉,这让我从此走上作为杀手的不归路。

  我回到破庙,那个男人却已经死去,除了沙石地上写出的那个字“L”和我手中的这把剑以外,他什么也没有留下,最可恨的是我竟然不知道这个字怎么读。此刻,一个小女孩从破庙的一尊佛像后面走出,她告诉我这个字读L。

  L,我不知道这个字是不是就是那个男人给我取的名字,甚至我都不知道它的含义,在当时只是觉得好听,于是L就成了我的名字,但是从那以后知道我名字的人却全都会死去,死在我的剑下,大家只知道有个人叫L,却没有知道那个L就是我。在十岁之前,我认为世上最可怕的事情是没有名字,但在十岁之后,我才发现比没有名字更可怕的是当你有了名字却没有人知道它。

  不过,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就是我要寻找的Y。

  七天前我提着剑来到扬州,寻找一个叫Y的女孩。南宋绍兴八年的四月,扬州的天空是灰色的,这总会让我想起很多年以前的襄阳。Y是我曾经儿时在襄阳唯一的伙伴,时隔多年,我现在已几乎忘了她的模样。在我残缺的记忆里,她除了那双圆圆的眼睛之外,没有特殊的地方。三天后,也是我来到扬州的第十一天,王老板四处打听过Y的下落后来到东来客栈告诉我,扬州城里没有一个叫Y的女孩。

  但却有一个口井。他补充说,你所描述的人跟三年前那个跳入井中的女孩很相像,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去那调查一下。

  我们到达井的所在地已经是子夜时分,月光倒影在井水中,浮现出一丝萧瑟的气氛,而四周弥漫的雾气更像是在说明,此地不宜久留。几个手中闪着白光的黑影从天空掠过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我中计了。

  我们在此等了你十天了。他们好像有十个人,异口同声的说着。王老板跳到了人多的那一方,将我孤立在一旁,然后很是尴尬的望着我。

  而我继续弯腰观察着井的玄机,井中除了青苔和水,别无他物。我回头很不耐烦地对他们说,这不算什么,有人在这等了我十年了。

  好吧,既然我们都是拿钱干事的人,也算是同行,今天就让你死的快捷一点。他们中有人说话了,按照惯例,第一个说话的人应该就是他们的老大。说完,十个人合为一体冲到了我的跟前,十把弯如月牙的镰刀划开了凝重的空气,一起对准了寸步不移的我。这十人果然好身手,就一眨眼的工夫,原本合为一体的身影突然分散开来,呈上下左右开攻。但只可惜,他们遇到的人却是世上最年轻的杀手,L。

  有时候,年轻就是一切。

  我抽出了剑,又看似原封不动地将它收回到剑鞘,然后他们的黑衣和面罩全部散开,裸露着身体向后退去。月光下,他们的面容无比丑陋,原来,面罩对于他们而言,是用来遮丑的。

  啪——有重物击中了我的头部,这一定是王老板干的,那重物,便是他随身携带的一袋银锭。我全身麻痹,只听到他口中颤抖的话——钱,果然,可以,把人,砸死。随后我就掉入井中,在迷糊的状态下,却清楚地看到了井壁上有一串用利器刻下的数字:一三四八二八五一一一五。

  二、武汉—30.35。N114.17。E

  一个人如果爱上某种事物就会分泌出一种激素,那么这个激素就会刺激你大脑里的中枢神经,从而让你产生幻觉,所以我们可以这样去理解——爱情就是个幻觉。对于爱情的解释,Chelsea是这么跟我说的。

  我说,不对,我跟Y之间的事不是幻觉。

  那个阳光并不十分明媚的午后,我坐在阳台上给Chelsea打电话,她的彩铃从致艾丽斯变成了青花瓷,唱到色白花青的锦鲤跃然于碗底的时候,她接起电话,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我不是个喜欢打电话的人,却在这一个星期给她打了三次。她看出了我的状态,确切的说是听出来了。她说,你只是无聊需要个人来陪罢了,而又恰好遇到了我。

  我否认了她的话,我并不是无聊,而是无助。人在无助的时候总会寻求别人的帮助,当那个人帮不了你的时候,才会演变为无聊。Chelsea就是那个我以为可以帮我找到我要找的人,却始终未果的人。

  为什么你会给我打电话,而不是别人。

  我说过很多次了,因为Y在井中就留下了一串数字,正好是你的号码。

  和Chelsea的认识应该从我掉入井中之后说起,于是这个故事到此就有了另一个开始,这个开始是属于我和Chelsea的。

  五年钱的秋天,我还是个高一的学生,刚进学校时,和所有高中生一样,每天在迷茫中与无聊的日子抗争。只是每个人抗争的方式不同,有人选择睡觉,有人选择恋爱,有人选择网络,而我却选择了发呆。发呆是一种美德,它不会直接性地去影响到别人,反而会让你在别人眼中显得很酷。而坏处是,走路时往往会踩空或是撞到电线杆。

  那天我在操场打球被篮球砸到脑袋也是因为发呆导致,不过经过这么一砸,我倒觉得有些恍如隔世。后来我被队友换下了场。我坐在场边仍然继续发呆,接下来,我就遇到了给我递可乐的Chelsea。

  我小时候躺在床上在进入睡眠之前除了幻想过个人英雄主义事迹外幻想过最多的便是爱情,个人认为这是一种很美妙的东西,这不仅给我将来写小说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并且还有助于睡眠。限于想象力的贫乏,在我的幻想中,女主角永远都只有一个,在无数个日子里她就这样依附在我的思维中,赶都赶不走,直到那天Chelsea的出现。xǐυmь.℃òm

  那天下午,Chelsea是以这样的形象年出现的。瘦小的身子穿着宽大的牛仔裤,颜色鲜艳印有卡通图案的衬衫,两只款式相同颜色不同的鞋子,马尾辩扎在身后摇摇晃晃,前面的刘海挡住大大的眼睛,手腕上的银制首饰发出动听的声音。Chelsea的出现让我身后不断地传来感叹,那个时候我明白,其实大家小时候睡觉前都有幻想的嗜好,并且对象很有可能就是Chelsea。

  在接过Chelsea给我的可乐时,我摊开手掌,无意间看到了一串跟我在井壁上看到的相同的数字,格外醒目的写在掌心,这像是在暗示某种现象,而我又无法名状。

  借你手机用一下。我对Chelsea说。

  她说,干吗?

  我说,打电话。

  她掏出手机说,哦,给。

  我拿过Chelsea的手机拨打这个号码,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串数字,是谁写在我手上的,我都没有去过多的考虑,我的举动全是下意识的。而我按下拨号键,但却是空号。

  这么快就打完了?Chelsea眨着眼睛问我。

  我说,嗯。

  她问,哈哈,给女朋友打的?

  我说,不,我不早恋。

  她说,你很奇怪。

  我问,怎么说呢。

  她说,你很少来上课,所以很少见到你,除了开学第一天,今天是第二次见到你,感觉……她望着我迷离的眼神停顿了一下说,就像幽灵。

  幽灵,我想起在另一个世界中,Y曾经也是这么形容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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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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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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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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