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人要打探消息就只能找一个人——将军。没有他找不到的人,没有他打探不到的消息。如果硬要说有,那么就只有一种情况——世上根本没有这号人,没有发生过这码子事。否则,就没有他找不到的,绝对没有。ωωω.χΙυΜЬ.Cǒm
将军不在军营;也不在将军府。
将军在街头,在街头做乞丐,做乞丐的头儿——帮主。可是没人管他叫帮主。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将军。
将军不是他的头衔官职,不是他的名字万儿。他的名字没人知道,或许知道也没人去理会,因为他们觉得他本来就该叫将军,而不是别的。
在这里,将军什么都不是。不是品级,不是名讳,它只是一个代号。可名字本身也就是一个代号。既然如此,将军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街头的将军,成了人们喜欢的将军。
为什么会叫一个乞丐为将军?
是不是他有力拨山河气盖世的气概?不知。
是不是他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执着?不知。
是不是他豪气云干力挽狂澜?不知。
是不是他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不知。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叫将军。或许是有人知道也不想说,说了岂不没趣的很。
不管怎么样,他就是将军。找人打探消息比军营里的将军还神的将军。有时,军营里的将军也的找他。至少,现在有一个将军的儿子正在找他。
街上一个鼻孔朝天的人在拥挤的人群里寻找着什么,他的鼻孔朝天,在人群里很显眼。
不错,他就是萧楚云。萧镇远的儿子。
萧楚云心里清楚他要找的人只有将军或许能找得到。萧楚云只打听到柳大小姐在附近的一个小镇的饭庄里被天吃星带走。至以后就再也没她二人的消息。萧楚云心里奇怪,天吃星这样的庞然大物乘坐一匹庞然大物,身边带着一个绝色女子,这样走到哪里都应该引起不小的轰动才对。怎么一路追下来竟一点风声都没有。萧楚云自己找不到,也就只有将军或许可能给他带来希望。
要找将军不难,萧楚云很快就找到了将军。
在十字路口,一个四十多岁的人坐在一旁,很粗的脖子,很粗的眉毛。眉毛粗如马尾,却断成好几截,像一匹飞奔的马留下的四个马蹄。样子有分威武有几分煞人,但偏偏又长了对小眼睛,滴溜溜的转。这样的长相实在很滑稽。这人若坐在军营中或两阵前,倒是威风八面;现在坐在街头要饭当然是失败之举。不但没得到人的同情化上一点点东西,反而受到一些围观人的指指点点。此人浑不在意,只管盘腿而坐,时而搔搔头时而扰扰背,伸手在内衣里摸索半天,忽而抓出一只跳蚤,放入口中;又不时用手抠抠大脚丫,末了很得意地把手放在鼻子边使劲嗅嗅,一副自娱自乐心旷神怡的样子。他的心思似乎根本不在要饭。虽然面前的地上摆了个叫化碗,碗内空无一物,既无钱也无饭菜之类的。这碗呈青绿色,裂了好几道口子,若不是用胶粘补过,也许早就四分五裂了。可是补碗的技术不太娴熟,粘补过的地方都留下一寸来宽的印记,碗沿用一种类似透明的东西箍紧。
萧楚云看到这碗,两眼放射出光芒。
乞丐见有人以惊喜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叫化碗,稍稍一楞,随即拿了碗,起身便走。萧楚云紧跟着过来。
两人一前一后行出一里多地,萧楚云人不住抢上前问:“你可认得我
?”
乞丐回答的很干脆:“不认得。”
“你知道我是谁么?”
“不知道。”乞丐耸耸肩。
萧楚云一愣,半天没话。
乞丐反问道:“你认识我么?”
“不认识。”
乞丐笑道:“那你为何跟着来。难道要对我叫化子打劫么?哈哈”
“我也不知道。我的知觉告诉我要找的人应该就是你。”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打趣道:“是你示意我跟着你的,莫非是你让我打劫?”萧楚云也笑着看眼前的人。
乞丐笑道:“我也是凭直觉。凭我多年要饭的经验:有事找我的人和要给我施舍的人的眼神是不一样的。你属于前者”乞丐对萧楚云有了一些好感。有共同点的人毕竟不多。一个敢用直觉说话做事的人无疑是那种让人感到愉快的人。这个乞丐经常用两个标准来交朋友。第一点,就是一个人是否对自己的直觉有信心。眼前这青年无疑是的。至于第二点嘛,下面很快就有结论,这里暂且先卖个关子。“那你说说看,我到底是谁?”
“将军”萧楚云自信满满。
将军拍拍萧楚云的肩膀:“你的感觉不赖。可是我只知道你找我有事,却不知道你是谁?”
“萧楚云。”
“萧镇远之子。叶十一之徒。”
萧楚云点头。
将军叹道:“我可是等你很久了。”
“等我?”萧楚云疑惑。
将军不再回答,转开话题:“走,随我去一个地方。”
将军与萧楚云一前一后,不到一盏茶功夫,便行出三十余里来到一荒凉偏僻之处。一眼望去,空空荡荡。没有一户人家。将军走到一处,脚轻轻一勾,地表露出一条缝来。原来是一地窖。萧楚云随了将军下了地窖。刚一踏入,便闻到酒香扑鼻。开始漆黑一片,走了十多步,一个拐弯,眼前豁然一亮,如同白昼。萧楚云正在奇怪,无意看到地窖正上方悬着一个鹅蛋大小的夜明珠,照的四周明朗。偌大一个房间,陈设很简单:一桌一床。在房间的另一头,摆放着一些炊具。地窖周边摆满了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酒坛。虽是地窖,依稀有凉风拂来,空气并不浊闷,不知是如何建造。
萧楚云啧啧赞道:“将军果然是将军。将军手里的青碗天下就找不出第三只。这般大小的夜明珠恐怕皇宫也无。”
将军喟叹道:“没想到还有识货之人。我这只青碗摆在街上,人按理人往,居然没有一个人看它一眼,捡就更没人捡了。可惜可叹啊。为你的识货也该浮一大白。”不知何时,将军手中以多出一只酒坛。将军拍开封泥,欲再取一只碗来,被萧楚云止住:“既来到这酒窖,索性做一回酒鬼。哪须用晚,就着坛子畅饮岂不痛快。”将军听了,两眼放电,大声叫好。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将军判断人的第二点就是该人是否懂得古玩。一个对古玩有兴趣的人,必是个有趣的人。最难得的是萧楚云不不但对古玩在行,对酒也有一手,将军当然喜欢。因为他自己就是这么一类人,没有人不喜欢自己的。
有酒的时候,话自然不会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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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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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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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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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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