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门口有好几位保安在维持秩序,所以现场的情况还是比较循序有秩的。当然,偶尔会有几个比较疯狂地粉丝,不顾保安的阻拦,冲到天苑大厦的大门口朝着里面乱喊,不过当然是马上就让保安请了出去。当然,在签售了几本书之后,为了稳定外面那些粉丝的情绪,花小寻还故意出去与那些粉丝聊了会天,再亲手给那些人发放了食物,还有饮料。
之后,花小寻又回到了大厅之中,继续签售。
他刚刚坐下,就来了一个熟人,正是金志辉还有他的那个小弟王应平。
“花兄弟,听说,你今天的书上市,我们本来想着特意过来给你撑撑场面,只是没想到,来这里给你撑场面的人竟然这么多!”金志辉略带抱怨地说道。
“是呀!”王应平也马上附和道,“这么多人,这下,花大哥应该又能赚不少钱吧!”
“钱,钱,钱,就知道钱!”金志辉用力拍了一下王应平的头,“你以为花兄弟的书,只有来排队的人才会买?其他买的人多着呢,直接跟你说吧,花兄弟今天一天赚的钱,绝对比你这辈子赚的钱多!”
“那是,那是!”虽然被金志辉这么一打,王应平的头上有些吃痛,不过,他还是继续附和道。
望着王应平那样子,花小寻也是有些哭笑不得,他给金志辉与王应平的书签好名字之后,递还给他们俩人。花小寻对金志辉说道,“真是麻烦红毛大哥今天还特意来给我撑场子了,你们这么早就能进来,应该是很早就来排队了吧?”
被花小寻这么一问,金志辉倒是笑着摇了摇头,“我跟这小子是刚刚来的呀!”
“你们运气这么好吗?刚来就能进来了?”因为刚刚花小寻还听说,有些昨天半夜就在这里排队的人,到现在都还没有轮到可以进来。
“哈哈!”金志辉继续笑道,“我们青龙帮做事还需要靠运气吗?直接走进来就行了。”
“那是,谁敢挡我们的路!”王应平也得意地说道。
“好吧!”这下花小寻终于明白他们是如何进来的了。
由于花小寻跟金志辉他们多说了几句话,排在后面的读者明显脸上出现了不悦的神色,不过,他们应该都是知道金志辉的身份,所以,并没有一个人敢多说什么,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
不过,花小寻当然希望这种事情发生,所以,当他发现排在后面那些读者的脸色之后,马上跟金志辉说道,“红毛大哥,今天小弟这里还是有些忙的,所以,我们今天先不聊,等改日,我再好好找你喝一次!”
“好好!”金志辉倒是也慢爽快,“上次跟花兄弟你喝了一次酒之后,确实是慢怀念的!好,这就等着你什么时候来找我喝酒了!”
说着,金志辉与王应平才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天苑大厦的大厅。
送走了金志辉与王应平之后,花小寻又进入了无聊且反复的行动之中。每一个拿着《悟空传》过来的人,花小寻都只能微笑着,然后在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时间慢慢地过去,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一个上午过去了。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夜辉的存在会极度影响签售活动,好多粉丝在看到花小寻身边的夜辉之后,平均行动都会慢上几拍。所以,在无奈之下,花小寻只能让夜辉先躲到一旁,然后戴个口罩。同时,花小寻还顺手给了夜辉一本《悟空传》。
这倒是夜辉求之不得的,以前,在《文艺复兴》杂志上连载的《悟空传》,夜辉几乎每一期都不会放过。不过,后来,在确定了《悟空传》要出版了之后,这本书就不在杂志上连载了,这让夜辉非常的不满。一本书看到一半,突然不能看了,这件事不管是发生在谁的身上,应该都不会开心吧。
而现在,夜辉终于可以将《悟空传》之后的内容看完了,夜辉当然是非常情愿先坐到一旁看书。
中饭的时候,为了节约时间,花小寻也是直接吃了点早上为大家准备的剩余下来的面包,还有饮料。
在吃中饭的时候,花小寻又碰上了一个熟人,不过,那个人对花小寻的印象很深,不过花小寻倒是想了好久才真正记了起来。那个人就是华阳宾馆里的服务生小朱,当时还帮过花小寻。只是,看着这个小朱的时候,只会让花小寻记起谢素雅,所以,花小寻非常快速地就替那个小朱签完了名字。Χiυmъ.cοΜ
小朱之后,就是花小寻学校里的同学来这里参加签售会了。这些人自然是在小白的领头之下。在场所有的学生都深深地为在花小寻身上所发生的变化而感到惊讶。就在几个月前,这个少年还仅仅只是他们班上一名非常普通的学生,而现在,花小寻的签售会规模可以说已经超过了S城所有的作家,甚至都可以个华夏那些一流的当红作者相媲美了。
到了下午五点的时候,从来面进来的人终于不像一开始那么多了。哈尔为花小寻准备好的那五千本书也早就已经签售完,甚至连后来额外多加的三千本书也马上就要有签完的趋势了。
一天之内一下子签了差不多八千多个名子,花小寻自然也是感到手都动不了了。
又过了一个小时,外面的天已经慢慢黑了下来,长长的队伍终于也轮到了尽头。
当哈尔跟花小寻说,后面就是最后的两个人的时候。这最后的两个人又是花小寻认识的人。这两个人都是女的,一个是那个记者董燕,而另一个正是董燕的顶头上司,也是《每闻必报》的副主编黄欢。
因为她们已经是最后的两个人了,所以花小寻跟她们多说了几句话,当董燕看到花小寻与黄欢那么熟悉的时候,心头倒是闪过了一丝好奇。
“什么时候还要再去京城?”黄欢问道。
“应该就明天或者后天吧,那里还有好多人没有做完呢!”
黄欢点了点头。
因为大家都已经看到花小寻已经很累了,所以黄欢跟董燕也是非常懂事的马上离开了。
“终于完美收官啦!”
花小寻终于是长长地出了一口去,他疲惫地笑着看了看夜辉,她还在认真地看书呢,“走吧,小辉,好累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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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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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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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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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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