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如同往常一样,在陪同余明辉上完最后一节课之后,我们牵着手一边在海洋大学的校园里面晃荡着,一边像往常一样用半桶水的口语来交流练习,玩得不亦乐乎。
就在这时,余明辉的手机响了。
他侧了侧身掏出手机扫了一眼,然后他接起来,冲着话筒那边说:“我和四四在一起,等下得送她回家,时间空不出来。”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过了一阵之后,余明辉带着些许无奈说:“好,那我问问四四要不要一起过去,她不想去的话,我也不去了。”
挂了电话之后,余明辉将手机揣近衣兜里面,他耸了耸肩说:“林四四,萧炎在赤坎那边安排了个聚会,有几个深圳过来的客户在,说是让我过去露个脸打个招呼,你想不想一起去看看?”
在跟余明辉在一起的这三个多月来,在萧炎他们面前他就自动自觉把我的姓氏省略掉,就我们两个人在的时候他还是连名带姓地喊我,他这样随意无缝接洽地变换着称呼的习惯,我早已经习惯了。
于是,没像刚开始那样吐槽他人前人后两个样,我而是晃了晃手上的英语教材,我说:“我去了你还得顾着我,我就不去了。现在还早,我自己搭车回家,你去做正经事呗,毕竟工作重要。”
循着我这句话,余明辉的大手就覆在了我的头顶上,他说:“你不去,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萧炎估计也能搞得掂那些客户,我送你回家,顺便你给我煮个面条当宵夜,怎么样?我要两个煎蛋。”
我想着,萧炎要能搞得掂,估计也不会这个点给余明辉打电话过来了。
思虑了十几秒,我这才慢腾腾地说:“我想了想,现在回家还早呢,咱们还不如去聚会呢,我挺久没唱歌了,我去当麦霸可以吗?”
余明辉的手顺着我的头发抚摸了几下,他很快应:“当然可以,等一下到那里,我最喜欢听你唱歌了。”
在抵达了萧炎说的那个KTV停车场这边,余明辉在熄火之后,他突兀凑过来,有些暧昧地压低声音说:“林四四,等一下我得陪喝点酒,喝酒了我没法开车,咱们今晚得在赤坎那边住酒店,我让萧炎帮我们开一间房就好,你不介意吧?”
他呼出来的气息就缭绕在我的鼻尖上,他望着我,他那亮晶晶的眼睛里面,似乎带着别样的内容。
在一起这几个月以来,我和余明辉之间也牵手亲吻,但是除此之外,像那一晚在海边那种特别亲密的接触,是没有的。
我生性还算是内敛,余明辉没对再对我提出那种要求,我就算想跟他再亲密一些,我也不会没事找抽脑子进水般地去暗示他,余明辉你可以睡我之类的。
现在,在接收到他忽明忽暗的暗示,我的心跳骤然加快,我想要装作漫不经心地嗯一声,脸却腾一下的发烫起来。
嘿嘿笑了一声,余明辉坐在驾驶座上面,他的身体偏得更过来一些,他的嘴巴凑到了我的耳边,他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林四四,你的脸挺红的,你在想什么。”
我窘到不行,只得伸手去推搡他一把:“别闹,我没想什么,就是觉得有点热。”
余明辉这才摆正身体,他的手轻轻敲了敲我的头说:“傻,就知道瞎想。我不是那种意思,我没那么禽兽,我就是想跟你呆多一阵而已。好了,下车吧。”
卧槽卧槽的,我能说,我希望他就是那意思吗!
但是我肯定不能说出来啊!
带着一丝让我自己都不屑和鄙夷的失落,我有些郁闷地跟着余明辉下了车,朝着那个特豪华的KTV的大门去了。
我已经习惯了跟着余明辉的时候,不管是去哪里消费,那些服务员似乎都眼熟他,都会主动地给他带路。
这一晚也不例外。
有个高高瘦瘦的服务员,将我们一路带到了三楼,将我们请到了V808的房门前,轻轻地帮我们推开了门。
冲着那个服务员点头示意了一下,余明辉牵起我的手,慢腾腾地走了进去。
我用眼角的余光环顾了一下全场,才发现这个包厢特别大,那些茶几上堆满了酒水小食和果盘,而萧炎就站在包厢前面的舞台上,跟一个美女在情歌对唱。
在看到我们之后,萧炎冲着那个美女示意了一下,他把音响声调小了很多,又把麦放下,径直朝着沙发那边去了。
余明辉也带着我往那边去。
示意我坐在沙发上,余明辉凑到我耳边说:“我先去跟客户打一下招呼,你可以去点歌来唱。”Χiυmъ.cοΜ
包厢里面还是挺吵的,我没应他话,而是挥手示意他不用顾我,去忙他的。
余明辉冲我摊了摊手,随即就朝着萧炎那边走去了,没多久我看到他端起酒杯,不断给那坐在沙发另一边的人敬酒。
我盯着余明辉的侧脸看了好一阵,自觉再看下去就要变花痴了,于是我有些讪讪地收回目光,转而再去环顾四周。
也就是在这么一瞬间,前面的洗手间的门突兀地打开了,有个男的从里面慢腾腾地走了出来。
他的穿衣风格倒是没有多大的变化,还是牛仔裤陪长版的大衣,举手投足之间依然像是那一年那一个翩翩少年。如果非要说他跟之前有什么变化,那就是他的轮廓显得更分明,他那张脸经过了两年多时光的打磨,变得更有辨识度。
而我整个人呆坐在那里,我全身的血液不断地往脑门上冲,即使是如此,我也变得浑身冰凉。
我怎么也想不透,在那个改变了我整整一生的夜晚就彻底在我的世界里面消失的丁展波,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包厢里面!
在这两年以来,每一次在痛恨自己的年少轻狂和年少无知时,他总能成为我记忆中的主角,他曾经对我说过的每一句看似真心实意的甜言蜜语,都会成为我憎恨的对象。
是的,我在痛恨自己的同时,不遗余力地憎恨他。
我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在憎恨他,憎恨他在危难时甩手丢下我,憎恨他把我从天堂拽到地狱,憎恨他将那一段初恋最狼藉的苦果留给我独自吞咽,我恨他是一个不够爷们的人渣。
我也无数次想过再遇到他的场景,我总是在脑海里面构建出自己拿着菜刀或者锄头追着他跑的可笑场景。
而我终有今天。
在重逢的这一刻,我整个人僵坐在那里,我一点儿想要弄死他的冲动都没有,我只是忍不住那些翻江倒海的恶寒。
是的,我觉得恶寒。
在遇到余明辉这类男人之后,我觉得像个娘们似的丢下我跑路的男人,就算帅上天了,他也是一团烂泥。
我讨厌这样的烂泥再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面,我也害怕自己现在的生活被惊扰。
于是我有些脸色煞白地收回视线,当作没看到他似的埋下了头,手自顾自地狠狠捏抓着沙发,端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祈祷这一团烂泥,最好不要主动招惹我。
然而,老天爷这个点肯定是睡着了,它才没听到我的祈祷,不过是十几秒的时候,我就感觉到有人挨着我坐了下来。
我条件反射地弹跳着站起来,一个抬头就看到丁展波端坐在那里,他仰起脸看着我,在昏暗的光线下,他的脸上堆满了我看不懂的意味深长的浓浓笑意。
就在我手足无措时,在不远处的余明辉大概看到了我的窘状,他快步走过来,他凑到我耳边问我怎么了,我反手抓住余明辉的手臂,我急急地凑到他耳边说:“余明辉,我忽然有点头晕,我想回去了。”
好在光线不算太充足,余明辉大概也没看到我煞白的脸,他只是看了看我,再看看坐在沙发上泰然自若的丁展波,他沉默着将我的手拿过去挎在他的臂弯里面,他甚至没再去跟跟萧炎以及那些客户客套招呼说他要先走,他就急急带着我走了出来。
将所有的喧嚣抛掉之后,在KTV大门口,余明辉的手指穿过我的手指将我紧紧牵住,他的声音徐徐传来,像是寒冬里面的一股暖风:“哪里不舒服?”
我拽着余明辉往前走,我一边走一边扯淡:“可能是里面太吵了,头有点晕,出来就没事了,我们先走了。”
余明辉倒是愿意被我拽着走,他很快跟上了我的脚步,然而我们才走了不过五米的距离,身后随即传来了丁展波的声音。
夹杂着一丝酸溜溜的嘲讽意味,他说:“呵呵,这对小情侣可真够恩爱的。”
循着他这个声音,余明辉拧过身去,而我因为跟他十指紧扣,也就那么一个旋转,与丁展波面对面了。
将两只手插在大衣的口袋上,丁展波像根竹竿似的站在那里,他的脸上还带着浓浓的嘲笑的意味,他就这样将所有的目光肆无忌惮地黏在我的脸上,一动也不动。
我透过眼角的余光,看到余明辉的脸色变得有些暗,他微微朝我侧过脸来问了一句:“林四四…..”
余明辉的话还没说完,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要问我,我是不是认识这个男的,我有些控制不住地打断余明辉,我用力揪了一下他的手臂,我说:“我不认识他,我们走吧,我困了。”
我的话音刚落,站在离我们不过一米多距离的丁展波轻笑了一声,他随即冷冷地说:“四四,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原来你那么健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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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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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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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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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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