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楚昭愿一身红衣似火,她驾着马飞奔在辽阔的沙漠中,她微微的眯着眼,红色的裙摆随着跑起来的风飘荡在空中,银色的铃铛叮铃叮铃作响,从远望去,她就像在沙漠中奔驰着的一团火焰般。
锦笙跟在楚离的身后,锦笙自小生在长在西梧,她的马术其实无人能敌,但每次她都会以合理的速度跟在昭愿的身后,故意输给昭愿,因为她喜欢看阿愿骄傲时小脸扬起来的样子。
两个人驰骋在沙漠中,这一刻她们是自由的灵魂。
就这样两个人驾着马驰骋在沙漠中,过了大概一个时辰,有一面湖和一处建筑的轮廓隐约出现在视线中。
“母上!我们到了!”阿愿回过头,指着前方。
“当心!”锦笙看着边回头边骑马的阿愿不由得一阵紧张。
这一处地方是只属于锦笙的,锦云是西梧的城主,锦笙便是西梧城主锦笙的女儿,也是西梧的郡主。
虽然在锦笙的记忆中自己的父亲一直都是感情单淡薄而又冷漠的人,她几乎没怎么见过锦云笑,但只要是锦笙喜欢的东西或者事情,锦云都会尽最大能力去满足。
西梧地处西域,西梧的蛊术自然也极其出名,而锦氏更是独大一家的炼蛊世家,锦笙从小便钟爱蛊术,而这一处地方是锦云特意为锦笙修建的秘密基地。
这是一处并不大的房屋,虽然没有锦氏的住所那么豪华,但看着却也极其的壮观,房屋上爬满了藤蔓,屋瓦上也盛开着颜色鲜艳的花朵。
这个地方的神奇之处并不在于房屋,而是这个房屋中锦云特意为锦笙修剪了一座密室,密室蜿蜿蜒蜒直直通向湖的伸出。
这面湖也不是一般的湖,相传这里的湖水可以制出剧毒之药,也可制出解药,只有锦氏的人可以用这里的湖水,而锦笙所修炼蛊术的地方便是在这个湖水之下的密室。
但楚廷是不喜欢锦笙炼蛊的,自从西梧与昭国停战,为防止战乱的发生,锦笙作为西梧的郡主,与昭国国君楚廷联姻,嫁去良渚后,锦笙便舍弃了蛊术,只为去做好一国之母。
所以每一次锦笙回到西梧,来到这里的时候,都会感慨万千。
二人放慢速度,慢慢悠悠的骑着马沿着湖边走着。
“娘亲,我们这次可以在这里待几日?”小小的阿愿看着湖面,大眼睛亮晶晶的。
“三日。”锦笙看着这个她长大的地方,万千思绪涌上心头。
阿愿撇了撇嘴,没说话。
“怎么,阿愿不愿意回去吗?”
“我更喜欢这里,我不要回良渚。”阿愿委屈巴巴的看着锦笙。
锦笙无奈的笑了笑:“阿愿乖,阿愿是昭国的公主,怎么可以不回去呢。”
“我喜欢在这里骑马的感觉,喜欢娘亲晚上带着我在这里看星星,喜欢娘亲教我制花,喜欢......”阿愿说着说着就停了下来,然后一个翻身翻下了马。
锦笙也停了下来,翻身下马。
阿愿跑了过来,然后牵住锦笙的手继续走着:“喜欢这里的一切。”
锦笙看着阿愿,她恍惚间像是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
如若不是锦云的女儿,如若没有郡主的身份,便不会因为联姻嫁到良渚,不会背着这个沉重的身份,如若这一切都是真的,她就还是自由的。
可以自由的骑着马驰骋在沙漠中,可以不顾形象的去做自己的喜欢的事,她本该属于这里,她本就是自由的灵魂。
锦笙看着阿愿,有些悲伤。
阿愿和自己很像,她也有着像自己这般自由豪爽的性格,奈何她生下来就是公主,便不会像正常的孩子那般拥有自由且平静的生活。
锦笙停下脚步,然后蹲下身看着阿愿。
“阿愿,只要母亲在一天,我们阿愿就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阿愿嘿嘿的笑着,然后小手一伸搂住了锦笙的脖子:“娘亲!”
阿愿一直觉得,在这里的日子是最快乐的。
因为娘亲可以带着她种一些千奇百怪的她从未见过的漂亮的花草,可以带着她漫无目的的骑着马自由的奔跑,晚上娘亲会带着她躺在湖边的沙子上看星看月亮。
阿愿一直觉得西梧的星星是最漂亮的,它要比良渚亮很多,夜晚的时候,月光温柔的洒遍目光所及之处的所有地方,湖面上,沙丘上,房屋上的花草,都会被月光披上亮亮的光芒。
只是三日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每次回到西梧,感觉只是一眨眼,便就要随着父王母上回昭国,回到那座压抑的建筑中去。
春夏秋冬,四季轮换,那个喜欢穿红衣的小姑娘依旧喜欢穿红衣,只是慢慢就长成了喜欢穿红衣的大姑娘。
昭国有一位出了名的公主,名为楚昭愿,是昭国国君楚廷和西梧郡主蛊女锦笙的女儿,这位公主性格洒脱,一点儿都没有公主的样子。
她素日里最喜欢穿一身红衣,最不喜梳头发,所以每次她都不会认认真真的跟着嬷嬷学如何去梳发髻,她更是讨厌琴棋书画,虽被她的父君训斥过多次,可还是执着不改。
比起女红,这位公主更喜欢骑射,每次她穿着一身骑射服,英姿飒爽的骑在马上,一手拉弓一手射箭,次次正中靶心的时候,旁人都会感叹,这哪是生了位公主,怕是连男子都赶不及的女子。
平日里不喜欢梳发髻的她,会一直戴着一把已经旧了的花尾簪。
她房中的首饰成千上万,个个价值连城,随便挑一个便可以随随便便买下一座良渚的府邸,有的是世家的公子送的,有些是疼爱她的长辈送的,但她一个都瞧不上眼,她只会戴着这把花尾簪。
锦笙也为她买过无数把簪子,可是每次楚离都不听,都只戴这个,每次有人问起,她便说这是娘亲送她的第一把簪子。m.xiumb.com
锦笙知道后都会无奈的笑,她说:“母上还会送你无数个簪子呢。”
但每次阿愿都会执拗的拒绝,她说她只要这个,因为是娘亲送她的第一把簪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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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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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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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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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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