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即便如此,我也很喜欢舅舅,他知道这世间的很多事情,看过这世间的很多美景,温柔而不羸弱,清高而不孤傲,舅舅仿佛就是我希望长大后所能够成为的样子,所以我也在尽可能地向着舅舅学习公子风范,举手投足间都和他有些相似。
正当我以舅舅为目标向着前方的道路无畏前进时,却突然得知舅舅居然为了那个伪善的女帝而献出了心头血的消息,那一刻黑云压城电闪雷鸣,我所有的信仰都崩塌了。
宫氏一族自很久以前开始,家中男儿皆早逝,所以到现在人丁单薄,幼时我并不明白这是为何,也不曾细作研究,生死有命,改变不了的,故而在听见府里丫鬟在偷偷讨论“袖月公子病秧子一样的身体恐怕也是个短命鬼。”的时候,我也只是偷偷瞪了一眼她们而已。
我并非病秧子一样的身子,只是我懒于出府应酬,便借口卧病在床,想不到传外去,我竟成为了短命鬼。只是我一向不在意毫无关系之人的闲言碎语,便也由着她们去了。
直到后来,舅舅奉旨嫁入皇宫时,他才对我说出了,宫氏一族最大的秘密还有那宛若被诅咒过一般的血脉。宫家男子的心头血有奇效,可治百病百伤,可必须是宫家男子自愿献出才行,不若便会化为剧毒,*蚀骨。但一旦献出了心头血,也将会日渐衰弱,不得好死。
这世间,若说有什么能让男子自愿付出生命的,必然是深爱罢了。
此后,宫家男子便成为了众多女人争夺的对象,她们及极可能地装出一副深情模样只为了让宫家男子爱上她们,心甘情愿地在她们以后可能面临丧命之境时献出自己的心头血,成为医治她们的药。
这,真的让人感到很恶心。
送舅舅入宫的时候,我没有说一句话,不知道该说什么,恭喜吗?可舅舅并不喜欢女帝,这场婚礼,何喜之有?保重吗?听上去又像是遥远的离别,再也不会相见了一般。舅舅好似看出了我的焦郁,在进入轿子的最后一刻,他对我说,他不会死的。他爱的人已经有了夫郎和女儿,他不需要再为任何人献出心头血了。
“舅舅我啊,可能会是宫氏族谱上第一个记录长寿的男子。”
舅舅一句玩笑话,将我心中的郁闷一扫而光,终于对着他展开一个笑容然后看着马骄渐渐远去,最后化成了一道极淡的影子消失在了眼前。
可就是对我说这些话的舅舅,他却独自地死在了冷宫之中,宫府只是收到噩耗一封,然后举国哀丧。娘亲说女帝遭受骄阳军士兵暗杀,重伤不治正要咽气时喝下了舅舅的心头血。身体康复后的女帝却勃然大怒,将日渐衰弱的舅舅关入了冷宫之中,不许任何人探望。在几日后,女帝终于想起她的皇君还在冷宫中时,过去一看已是凉尸一具。
娘亲说这些话时,脸上阴沉得厉害,和着外面的天空一样,暮云沉沉透不出一丝光亮,但娘亲会忍,在第二天的早朝上依旧对女帝俯首称臣,可我……我却忍不了,我一定会杀了女帝,为舅舅报仇。
我选择了嫁给谷清雅,她尊为太女,嫁给她是最快夺势的方法。京城中男子皆羡慕这十年来谷清雅对我的痴情不改,但我很讨厌谷清雅这个人,不仅仅因为她是女帝的女儿,还因为她身上散发着一种和女帝简直是一模一样的气息,善于伪装自己,看似温雅其实最为贪婪。
其实,谷清雅是怎样的人都无所谓了,我看重的只是她的身份。这一生,我也不再祈盼能够遇见一良人,能够利用的我自然都用利用上,无论是这副身子还是心头上流的血,我会用尽一切手段登上那最高的位置,然后君临天下。
舅舅,你且看着,这个没有你的国家如何一步步走向衰亡。
你且看着,包括女帝在内的皇族女子如何成为历史车轮滚动下的尘埃,为她们所做的一切忏悔。
你且看着,我这一生都不会爱上一个人,更不会爱上皇族女子,宫氏一族的悲剧就此结束。
我穿着大红喜服走上殿堂之前都在心里默念着这些,踏上阶梯的步伐坚决,我将一切都想得很好,嫁给谷清雅之后,我便是太女正夫,首先要做的便是除去被称为风临之剑的金鳞郡主谷雨!谷雨虽说是驰骋沙场战无不胜,但令人感到叹息的是,她愚忠,和她的娘亲一样。
如此下来,总有一天也会如她娘亲一般的死法,倒不如就在现在看清她那个卑劣皇姨的真面目而后安心地死去吧。但没想到,我一切的计划源于谷雨,也终于谷雨。在我即将与谷清雅拜堂之时,被她一手拦下。
“皇上,臣喜欢这个男人!”
一语惊得四座拍案,不仅是女帝愣住了,就连我也恍惚了许久,如今细细想来,在那时,我竟就为了谷雨的一句话而乱了心神。
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抢亲,这事果然只有骄阳军之主的谷雨才能够做到,女帝敢怒不敢言,只因为守在宫殿之下的全都是谷雨的士兵。一边是名正言顺的太女殿下,一边是位高权重的金鳞郡主,也许后者会更让人有所期待呢?
“那我便以江山为聘,如何?”
在听见谷雨说这句话时,我下意识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但她语气殷切,神态认真,逼得人不得不去相信她,明知不可以,明知这样的话只能听听罢了,但我还是拉住了谷雨,对她道:“那公子当嫁!……谷雨,我信你,所以你千万不要负我。否则袖月便是下地狱,也一定会拉上你一起。”
我将所有的赌注都押在了你身上,你又岂能让我输?
谷雨果然没有食言,刚封了爵位回到金鳞,她便又立即带着骄阳军驻守在各地的将领攻进京城,打得女帝一个措手不及,但她也险些死在了京城之中,不仅仅是这样,谷雨在那场战役中留下的伤口看似痊愈,实质一天天的都在恶化。
可她却对所有人瞒下了她的伤势,包括我。
谷雨,你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百般深情惹得我动了心。事到如今,你还想全身而退吗?若是注定不能同生,那也该我先死才对,余生的寂寥都由你来承担。
以血养血,以命续命,几滴心头血掺进饭菜,一定很难吃吧?为了不让你起疑,我还特地多放了些盐,可即便如此,你也吃下了大半碗,明明平日里端进你房间的午饭你都没动过。
如果有下一辈子的话,谷雨,请你早点遇见我,等到那时候,我便不再想要这天下,我想要的,只有你一人。
吃下了我的心头血,谷雨的伤势一定会一天天好转的吧?而我,并不是很乐意她看见我日渐衰弱的模样,所以才离开了京城回到家中,时间过得并不是很久,但我看着镜中那人已经憔悴得不像是自己,日日疲乏,睡的时间渐多,我觉得我甚至就会这样睡死过去。
可我很想念谷雨,我想告诉她,我快死了,能不能来陪我度过最后的时光。还想要告诉她,在我死后,她不要娶任何人,我光是想到她可能会与其他的男人成亲生子就心痛的不能自已。
但是这一切,我都没办法说出口,就算是谷雨安排在宫府的护卫发现了我的病情,我也拦下了她们告诉谷雨,我不愿让她难过,更不愿她看见我这副如鬼一般的病容。
在一日清晨,我的意识变得模糊,眼前所见慢慢陷入黑暗,这便是死亡的感觉吗?宫家这被诅咒一般的血脉,终于还是应了誓言,在我这里断了啊。166阅读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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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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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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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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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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