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重生之娱乐圈撰稿人>15 朕不是男人
  如果一直想着遥远的终点,那么跑起来便会很痛苦,但是如果把注意力放在脚下的每一步,调整好呼吸,不知不觉就能刷新自己的能力上限。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任何事。

  以前她请人看过自己的八字,一般来讲一个人的命数跟日柱关联最大,她的日柱是丁巳二字,丁巳乃诗女,主女子擅长诗书,但是丁,即灯,并非长明之火,所以虽然她天分高,想法多,但是缺乏长性,很难坚持。

  果然后来她经常跳槽,跨域了好几个职业,浪费了很多时间。选择长跑,也是想要弥补缺乏耐性的不足,提升自己的专注度。

  丁巳据说还命犯孤鸾,不过反正她对什么恋爱婚姻都不太感兴趣,所以并不放在心上。

  这天晨跑结束,黄露明要回家,远远看见那边过来一个收破烂的老人。他拖着车从旁边走过,上面堆满了各种纸制品和水瓶。

  黄露明看着他突然有了灵感,可以回去写一个拾荒者致富发财当上老总的故事啊,她知道有一家杂志特别中意这种励志人生的题材,一定能顺利发表。

  不知为什么,走出老远之后,她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那个堆满废品的小车。心里总有点奇怪的感觉。

  “我回来了!”黄露明重生之后特别喜欢在进门之后加上这么一句。

  “呦呦跑完步啦?正好,刚才奶奶帮你把屋子里的废纸旧书都卖了,钱放在旁边柜子上了,自己拿啊。”

  废纸?旧书?

  ……

  不好!

  果然,黄露明一进门,就发现自己桌子旁边堆着的一大沓参考资料、手稿、别人寄来的书样全、都、不、见、了。琇書蛧

  更可怕的是,黄露明有收集钞票的爱好,尤其偏爱崭新连号纸币,重生后觉得旧版纸币很有纪念意义,于是没存银行都收藏了。那堆里有一本她挚爱的童年读物——漫画版艾滋病防治手册,里面夹着300张崭新的一元纸币……

  也没了。

  心有点痛……

  比所有恐怖故事都可怕……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辛辛苦苦花了大把银子好不容易练到满级的游戏号,突然被人注销了;你视若珍宝不肯轻易示人的手办,直接被拿出去送给熊孩子挖土了。

  收破烂的大爷你快回来……我根本承受不来……

  黄露明非常绝望,她在心里默念一百遍:我爱我的爷爷奶奶、钱财不过是粪土、稿子可以重来。

  之后非常僵硬地转过身来,艰难地开口:“奶奶,废纸卖了多少钱?”

  “三块六,都在那放着呢。买个冰棍吃吧。”黄露明奶奶笑得一脸慈祥。

  “明明是三块四。老婆子记性不好了。”黄露明爷爷刚打完糖尿病的胰岛素,出来扔针头,低声嘟囔了一句。

  “谁说的!就是三块六!”

  “我清清楚楚听见的!三块四!不信咱们数一遍!”

  黄露明:“……”

  她拿起那几张毛票,小指头忍不住在颤抖。

  她只能安慰自己:还好没有全军覆没,花瓶里的几十张100块钱和画夹里的50张10块钱想必还健在。

  鸡蛋不能当在一个篮子里,智者诚不我欺!

  当天晚上,黄露明和爷爷奶奶一起坐在沙发上,一边啃鸡爪,一边看《不许跟陌生人唠嗑儿》的时候,两位老人发现,黄露明撕咬地格外用力……

  他们对视一眼,默默把装着全部卤鸡爪的袋子推到了正用力带入安医生来泄愤的黄露明面前。

  ……

  因为这件事,黄露明不得不更加努力写稿来弥补损失,同时每天出门前都要反复确认,重要的东西能藏就藏……

  当编辑于朕突然写信来,表示因为开会路过他们附近的一个城市,想要顺道和她见个面的时候,她几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因为她缺钱。

  头条的稿费已经支付,月度和年度的奖金却要一等再等,毕竟像他们那种传统单位层层审批,效率会低得惊人。

  但是黄露明知道时间就是金钱,越早买房越划算。她希望在假期中尽可能攒钱。

  那么这位编辑大人就很重要了。

  作为一个撰稿者,读者和编辑,哪一个更重要?毫无疑问是编辑。

  因为在实体的制度下,作者和读者沟通的渠道并不顺畅,而编辑才是掌握了一篇稿子是否能够通过的生杀大权的人。

  同样的文章,可能在有的编辑那里怎么改都不通过,换个编辑,一下子就过了。

  黄露明把这个,当做人与人之间的气场问题。

  就好比人在求职面试的时候,往往在见到面试官的三两分钟之内,就基本可以有一个面试结果的大致预感,而且通常非常准确。

  这个现象的解释,她曾经在一本书中看到,这是人类大脑中遗传到的来自祖先的生存本能,当我们还是丛林中的动物的时候,与其他生物相遇,如果你的直觉会告诉你,他是危险的,那你就可以第一时间撒丫子逃跑。

  即使到了现代社会,也一定要相信自己见到一个人的第一直觉,那个瞬间几乎就注定了你们之间的投缘程度。

  黄露明觉得,编辑于朕就是和她气场相投的人,于朕每次来信都很简短,说话直接,不拖泥带水,付稿酬也干脆,她喜欢这种行事风格。

  于是他们约在了一家茶馆见面。

  出门之前,黄露明检查一番,将需要的文件都塞进了旧书包里,穿了一条半旧的白裙子,随便扎了一个马尾。

  于朕并没有说明自己的具体来意是什么,黄露明就把今天当做了一次推销自己的机会。

  她提前到达约定的地方,开始在心里打腹稿。

  以前一个带过她上司教过她,无论要和什么人见面,只要想清楚自己手中有什么是对方需要的,两个人可以进行什么样的价值交换,就可以做到从容不迫不卑不亢。

  她已经准备好了要拿来交换的价值所在。

  趁着对方还没到,她试着想象了一下这位编辑大人的样子,应该是一位严肃的中年男性,戴着眼镜,浑身上下一丝不苟,谈话兴起时或许会点上一支烟……

  所以黄露明特意打扮得刻板朴素了一点。

  过了一会儿,当一位离子烫长发、穿着吊带和及膝裙,踩着凉拖,腰间挂着粗腰带的年轻女子坐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惊讶。

  然而两个人手里都拿着同一期杂志,确定无误了。

  “你好,我是编辑于朕。”女子先伸出手来。

  手掌摊开时看起来非常红润,握起来有些发烫。“我是黄露明。”

  “我有些意外,原本以为你是一位中年男士呢。”还没坐下,于朕已经笑出声来,一只圆形大耳环随着身体晃动着。

  两个女人见面,事先居然都以为对方是中年男性,还真是……

  黄露明在工作中遇见过形形□□的人,总结出自己的一套五行看相办法。几番打量,她确定于朕是那种非常典型的火型人。

  头顶尖尖、下巴尖尖、鼻头尖尖。整个面相像是一枚枣核。

  本来就发量不多,又烫得笔直服帖,显得更少了。

  印堂并不开阔,耳朵很小,是一个急性子、脾气暴躁之人。

  现在这样热的天气,她竟然还在脖子上挂着一条围巾。在现在来说或许是潮流时尚,不过在黄露明眼里是在是夸张落伍了。

  黄露明收腹,

  立腰,

  肩膀放平,

  静静直视。

  等着她先开口。

  于朕冲她轻轻眨眼,眼皮上涂着鲜艳的绿色眼影,睫毛夹得很翘。“我今天来,主要是想来拜访一下您这位杂志界的新星。我做编辑也有几年了,还没遇到你这么拼命的,写稿速度几个老手都比不过。”

  “只不过没想到,真人会是一个学生样的小姑娘。”说着又是抿嘴一笑。

  “你可不知道,有些人说你这个笔名其实背后藏着好几个人,所以什么都写的出。”

  黄露明微微扯了唇角,“我每次寄出去的都是手写稿,字迹是不能作假的,这个您可要帮我澄清。”

  于朕轻轻摆手:“不过是一些眼红病罢了,看你出了风头就故意挑刺。”

  黄露明看着她,心里突然有些疑惑,似乎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张面孔似的。

  这时一阵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于朕有些抱歉地抬头一笑,之后从皮包里掏出一个银灰色的小手机。

  这时候的手机还都是天线外置的翻盖样式,于朕的这个居然还是很特别的360度外翻前盖,圆形的深蓝色屏幕,古朴地黄露明无力吐槽。还不如小灵通好看呢……

  于朕非常优雅地徐徐转开这个磨盘一样的手机,开始讲电话。刚开始情绪还比较平稳,后来声音越来越高,最后一句简直是在咆哮:“狗汤圆!你到底有没有挺清楚朕讲的话?不说了!”

  说完啪嗒一声很有气势地合上了手机盖,丢进包里。

  也就是这最后一嗓子,突然让黄露明脑海中的一个人影浮现了出来……

  发型打扮都变了。

  可是这个声音、这个眉眼鼻唇的形状、这个彪悍的气势,这个霸道的训话、这个娇小的身形……

  这不是前世见过的情人节暴打男朋友的那个姑娘吗?

  黄露明有些凌乱,十年前你喊我小姑娘,十年后你喊我姐,这是个什么辈分?如果现在她已经是工作好几年的编辑,那十年后见到的那个,岂不是三十多了?

  黄露明又努力回想了一下,当天她梳着齐刘海,发量很多……现在,难道是假发?她还穿着很萝莉的裙子,双脚固定盘在壮汉腰上的时候她留意过那个色彩夸张的裙摆……

  于朕误以为黄露明是被刚才的怒斥吓到了,还向她温柔一笑:“不好意思,男朋友不懂事。”

  黄露明:“……”

  好了,不要装了,你的真面目我已经见过了。

  黄露明试探着想确认一件事:“请问你的男朋友是不是高大魁梧,长得很憨厚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你认识他?”于朕脸色一变,瞪大了眼睛。

  “不,怎么会呢。我严格意义上来讲还没有出过省。不过……”黄露明用下巴指一指门口的方向,“他好像也来了。”

  说话间,一个壮汉朝这边走来,一看见于朕眼睛都亮了起来。

  黄露明印象更清晰了,牛仔裤配格子衬衫,这个哥们十年都没换过打扮……

  接下来这段时间,莫名其妙被虐狗的黄露明在心里默默地开始背《陈情表》。

  “不是跟你说过,不用来嘛。”

  “真真啊,你耳环掉了一只都不知道啊,我特意给你送来。”

  黄露明: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大人真是凄惨啊!

  “谁要你管,只戴一只最酷最好不好啊!”

  “真真啊,你出门怎么不告诉我呢,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黄露明:谁是坏人??算了。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悯臣孤弱,祖母好人好报!

  “出门也不知道穿一套好的,净给我丢脸。”

  “只要老婆好看就够了……我明天就带你去买新衣服……”

  黄露明:差不多得了吧?!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既无叔伯,伯叔有也白搭!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十年后闹分手的人现在旁若无人地秀恩爱!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缺失?!

  终于,这两个人想起旁边还有一个活人了。

  壮汉站起身来神情庄重地向着黄露明点头,同时微微鞠躬:“你好,我是于朕的男朋友,编剧苟康源。”

  于朕在旁边翻了个白眼,“是我的人,大家都叫他狗汤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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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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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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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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