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十分熟悉闭着眼都知道往哪里走的路,到最后一级台阶时还是晃了晃才稳住,幸亏鞋跟不算高,可能当时正在考虑是打个车呢还是到对面去挤公交吧。这一晃倒是突然回过神来了,我向西走了几步,转身望向6楼第三面窗户,他果然在,一动不动的萧索的影像。隔着雨帘我是看不清相貌的,但我知道那是他,就像第一次见面我便笃定那是他一样。
再见了,厉靖峰。再见了,我的大侠。
渐渐的,那团本不清晰的影像愈加模糊,不知道隔开视线的是雨水还是泪水。我狠心转过身,脚步一深一浅地穿过停车场。刚走出大门,一辆车开了过来,在我身边停下,不停地按喇叭。我木木地继续走着,直到被人拽住。
我好像已经丧失了做出反应这种能力,任由他接过我手上的东西,推我上车,帮我系好安全带。我对他挤出一个笑容,苦笑道:“关键时候还得靠哥们儿。”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去接晓晓帮我搬家吧。”
自从考上发改局以后,我就一直住在单身宿舍,现在辞职就要马上搬出去,公家的便宜一分都不能占。可是我不想回家,一想到回家以后我爸要应付我和我妈两个以泪洗面的人,太辛苦,可是又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去晓晓那先住一阵子。幸好还有这个好朋友,当然还有此时正在开车的好朋友,亓煜。
亓煜递过抽纸,温柔的说:“鲁鲁,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一直都会在你身边。”
多么平常的一句话,于我却是满心的感动。我强忍住泪水,但以失败告终,一个没收住,我嚎啕大哭,将他那句“哭出来会好受些”淹没。
车子在路边停了下来,我仍旧在哭,撕心裂肺的,伴着大雨敲打车窗的声音,难听至极,可我的哭声却没有停止过,心里的难受无以复加。不知道哭了多久,不知道是不是哭累了,肢体麻木,大脑空白,后来我好像睡着了,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到我大学毕业的第二年。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北京,马跃群说如果我在北京发展得好他就来找我。马跃群是我的高中校友,也是我的男朋友。当时他高考的时候没考好留在了本地,而我则来了北京,我们约好了毕业一年以后谁发展得好另一个就去投奔,而事实证明是我发展得比较好。一年的期限已经到了,是时候商讨这个问题了。
在南美待了三个多月,刚下飞机就接到表妹的电话,说让我去给她当伴娘,我边骂她不仗义边上了来接我的同事何皓臻的车。她解释说结婚也是临时决定的,属于闪婚,打我的电话好多次都没打通。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她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听她甜蜜的声音真心为她感到高兴。
婚礼定在后天,我明天回公司汇报一下工作再坐飞机回家还来得及。
啰里啰嗦了好半天终于挂了电话,我一看车都上了高速了。何皓臻打趣道:“你这业务可真够繁忙的啊。”
我有些疲惫,笑道:“一般般啦。”
何皓臻看了看我,说:“怎么,是不是很累啊?”
“嗯。”我随口答应着,全然不是刚才跟表妹聊天的样子。
他帮我把椅背调低,说:“睡一会儿吧,到了我叫你。”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句“仗义”,然后倒头就睡,还是自己家才有让人安心的感觉啊。
本来我回来的晚不想当伴娘的,怕给她们耽误事,但表妹说一共五个伴娘呢,前面的环节少了我也没关系,但是以我们这么深厚的感情到后面的环节也不出来给她撑腰的话实在说不过去。来不及参与在家里迎亲的那些热闹环节,我直接去了婚礼所在的酒店,换上伴娘礼服,然后去宴会大厅看看还有没有能帮上忙的。
有个大叔在大厅安排着各个事项,可能是新郎那边的人吧。我一想刚刚来的时候门口没有摆放照片,于是跟大叔说了一下,大叔说可能是落在家里了,立刻安排人回去取。我则去舞台旁边和司仪确认一切是否正常。
看了看时间,宾客也该陆续过来了,我去门口签到处帮忙迎宾收红包。哈哈,其实收红包这个差事还是不错的,虽然最终这钱也不是我的。只不过一直陪着笑脸,脸部肌肉容易酸痛。我揉了揉脸,又去揉了揉因为穿高跟鞋长时间站立而酸痛的脚,一起身,一群人站在我面前。这些人……有点眼熟,好像高中跟我是一届的来着,叫什么倒是都不太记得了,高中毕业这么些年了人的相貌、穿着、气质都是会有变化的。
我冲他们礼貌性的笑了笑,想应付过去,“欢迎光临!请在这边签上名字。”
走在前面的已经稍微有点啤酒肚的男生好像经过努力回想终于记起了我的名字,“鲁优宜!你比上学那时候漂亮多了,都有点认不出来了。”
我还是笑笑,客气了一句,“谢谢。”上学那会儿土里土气的,现在还化了妆自然是不一样了。
他可能看我没有表现出他所期待的热情,于是稍稍介绍了一下,“你看你混北京了就把我们这些老同学给忘啦,我万成啊,这董文,方洲,还有他们,我们都是小马哥的同学啊,记起来了?”
我没太记起来,但还是做了一个恍然的表情来应付他们。看来新郎是他们班的啊,那马跃群会不会也来呀,他可没跟我提起过。因为有时差,所以我们也不是像热恋中的情侣那样经常联系,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了,而且这种隔三差五联系一次的状态也习惯了。
“记起来了吧?还真是稀奇,你这都打扮成这样了怎么还亲自在这迎宾呢?难道是怕别人私藏红包不成?”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扬社会主义优良传统作风。呵呵。”我随意应付着。
“呵呵,大家看,她还是这么幽默,小马哥有福气啊,谁能料到咱们鲁优宜同学现在这么漂亮了啊。”那人说着好像意识到自己说错了,立马纠正,“开个玩笑,你以前就很漂亮。所以咱小马哥舍不得放手,而且要栓得牢牢的。不过这家伙可真是不仗义,直接在群里说的,不发请柬就算了,连电话都舍不得,这勤俭持家持的有点太过分了,看我们到时候怎么收拾他。”
我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只好笑笑,示意他们里面坐。
他们好像有些意犹未尽,说着恭喜,还说晚上还有机会叙旧,不过他们不会客气的。
这些人认识我还认识小马哥,我到底是多健忘才会把人名字给忘了啊。说起小马哥,我还没来得及给他打电话呢,等婚礼结束吧,顺便问问他这些人是我应该认识的吗,顺便讨论一下我们的一年之约。来宾渐渐多了起来,我忙于应付,也就无暇想这些事情了。
我们家这边的亲戚也来了,嗯,我爸妈也在亲戚的行列之中。我爸瞪了我一眼,我知道,他肯定是怪我回来也不提前打个电话。太仓促,太匆忙,真不怪我。我妈倒是没说什么,大概从来没见过我这样打扮过吧,看她那样子,一定是觉得我这样的打扮很不错。我冲他们笑了笑,叫了声爸妈,然后各个亲朋好友打了一遍招呼,然后就听到一片赞叹声,无非是什么长大了、漂亮了、在哪工作、什么时候结婚之类的。我妈显然很受用,因为我哪一方面拿出来都是很出众的,而且我妈也知道我有个虽然没露过面但感情稳定的男朋友,所以哪一方面都不用她操心,她只负责骄傲就好。xǐυmь.℃òm
直到大家都寒暄完,我外婆才认出来是我,拉着我的手不放,眼泪汪汪的一直点头说好。我俯下身抱了抱她,她在我耳边说让我也抓紧时间。我亲了亲外婆的脸颊,然后示意我妈把外婆拉走。
我目送爸妈他们坐好,接着迎接下一批客人。司仪在台上试音,“喂喂喂,各位亲朋,各位来宾,大家好,我是今天的司仪,来自天使嫁衣的王鹏,请各位来宾找到各自指定的座位坐好,马跃群先生和季然然小姐的婚礼将在十一点五十八分正式开始,先请已经到的来宾观看他们的婚纱照视频。”
我听到马跃群的名字,条件反射似的心里“咚”了一下,后来一想,可能是重名的呢。大屏幕已经开始一张一张放他们的婚纱照了,新娘是然然没错,新郎是马跃群也没错,可是整件事情是不对的呀。那么……我上空一个霹雳下来,大脑一片空白。过了一会儿我能听到离我不远处的同学桌的同学的对话。
“是不是搞错了,新娘不是鲁优宜吗?”
“嘘,小声一点,这种事情怎么能搞错呢。”
“那你看她还穿着礼服呢。”
“稍等,我去问问叔叔。”
“叔叔,恭喜呀,没想到跃群这么早就结婚了。”
“谢谢,你们吃好喝好啊。”
“叔叔,新娘子叫季然然?”
“是啊,然然是个好孩子,我们家都很喜欢呢。”
“嗯,很漂亮。”
我的眼前渐渐模糊,泪水已经不受控制,怎么会?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不行,一定要亲自去问个清楚。我不管不顾,转身就往化妆间跑,一定要要一个解释,一直的甜甜蜜蜜,怎么突然就不属于自己了。刚迈出步子,一个没留神,我被桌腿绊倒,结结实实摔倒在地。我顾不得疼痛,顾不得丢人,爬起来,理了理裙摆接着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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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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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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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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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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