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至爱难逃>3 第 3 章
  她主动约况峦去庆祝,况峦说:“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说吧,最近应酬挺多的,都有点应接不暇了。”

  林至爱觉得况峦最近似乎变帅了,换了新发型,连香水的味道也换了,更有成熟男人的韵味。

  鉴定中心给她放了三天假,崔粲邀她去参加男朋友穆斌的生日宴会。ωωω.χΙυΜЬ.Cǒm

  她说:“不好吧,人家又不没邀请我。”

  “他早就想见见你这位大美女了。”崔粲掏出一张邀请函:“穆斌想借生日宴请一些生意上的朋友,穿正式一点,别迟到。”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况峦一点空都抽不出来陪她,想着去一趟也好,就当见识一下什么叫上流社会。

  她用奖金买了一条宝蓝色的小礼服,她不喜欢黑色,显得太沉闷,红色又太显眼,宝蓝色显气质,又低调,她早该买一条体面的小礼服,崔粲提醒过她很多次了,虽然能穿的场合不多,但作为女人,这是必需品,说不定哪天就让你艳冠群芳了。

  去还得买礼物,人家是有钱的公子哥,什么没见过,送贵的她买不起,送便宜的人家未必看得上,她正考虑要送什么,崔粲却说:“什么都别送,他的生日宴会是请大家来高兴的,又不是专为送礼物,人来就是心意了,谁会在乎那些!”

  她一直犹豫不知道买什么好,一晃就到了生日的当天,她只好空着手,硬着头皮去了。

  她和崔粲共事了一年,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富二代帅哥男友穆斌,热恋中的男女,一般都喜欢粘在一起,接送上下班应该是常事,就连况峦也经常接送她,但穆斌一次都没有来过。

  崔粲说穆斌不是那种无所事事的富二代,经营着一家文化公司,工作非常的繁忙,之所以他对崔粲亲睐有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崔粲非常的自立,又懂事,不会缠着他,让他陪,更不会无理取闹跟他发小脾气。

  崔粲常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平时两人各忙各的,休息的时候在一起,更能体会相聚的甜蜜,所以感情一直维持得很好。

  穆斌的个子不高,眉宇清秀,旁边的崔粲,齐胸的礼服短裙把身材衬得玲珑有致,两个人并肩站着,非常的相配。

  穆斌和她握手:“幸会幸会,常听小粲提起你,闻名不如见面,果然是又漂亮又能干。”

  “你这样夸奖,我可真的要骄傲了。”

  “我听小粲说你是一个人来的,这么漂亮的美女身边怎么能没有护花使者,我给你介绍两个朋友。”

  说着,穆斌从人群中拽了一个朋友出来,把胳膊往那人肩上一搭,向她介绍:“这是我哥们蔺南升。”

  她瞪大了眼睛,大名鼎鼎驰远集团老板的长子蔺南升,她微微弯腰示礼:“你好,我叫林至爱。”

  蔺南升很伸士的握住她的手,弯腰亲亲一吻:“认识你很高兴。”

  穆斌解释:“蔺南升是在英国长大的,英国出绅士,相信他一定能照顾好你的。”

  他还有其他的客人要招呼,挽着崔粲走了,蔺南升笑了笑,抬手指了指外面的花园:“我们去那边聊吧!”

  蔺南升的确是个健谈又会呵护人的绅士,她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难免有些拘束,他会主动提出话题,还会讲一些有趣的见识,让她心情放松。

  她注意到他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斜眉入鬓,看人的眼神非常的专注,让她面红耳赤。

  富豪公子,这样的圈子对于她这种普通人来说,一直是个迷,她常在报纸或是新闻上看到某某家公子,富二代又为富不仁,四处闯祸什么的,没给她留好印象,但穆斌和蔺南升的亲切随和,让她有了重新的认识。

  蔺南升问:“你叫挚爱,一定是某个人心里的挚爱。”

  “我是至始至终的‘至’,是我爸取的,估计他是想说,他至始至终都爱着我妈。”

  知道她是做鉴定的,蔺南升说:“在我看来,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职业,在我们普通人的眼里,只是一串字母而忆,但在你们的试验分析下,它就会变成一条五彩斑斓的链条,环环相扣,印证着人与人之间相爱相融的神奇。”

  两人相谈甚欢,突然身后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哥,在聊什么呢?”

  她回过头,身后的女人一袭白裙,高雅得让人眼前一亮,不过最吸引她目光的是这个女人旁边的男人,竟然是况峦,他穿着黑色的礼服,系着领结,让女人轻轻挽住他的手臂。

  这个女人叫蔺南升哥,那她就应该是蔺南雪。

  蔺南雪娇嗔的看着蔺南升:“哥一看到漂亮姑娘眼睛就发直,我可是会吃醋的。”

  蔺南升却笑着对况峦说:“我这个妹妹生来就娇纵,别太惯她,仔细再惯出坏毛病来。”

  “哥,你怎么能在别人面前揭我丑。”

  蔺南升主动向妹妹介绍:“这位是林小姐,是位了不起的鉴定师。”

  蔺南雪问:“况峦也在司法鉴定所工作,你们有见过吗?”

  况峦马上说:“我们是同事。”

  蔺南雪惊讶:“这么巧!”

  她点点头,声音小得似乎只有自己才听得到:“是的,他是我的上司。”

  她感觉心像是被狠狠的扎了一针,他在故意撇清他们之间的关系,难道他真的是这位蔺大小姐的男朋友?

  她看着况峦,希望得到他的澄清,但况峦却在闪躲的她目光,打完招呼就带着蔺南雪走开了。

  她想表现得很平静,却控制不住心里的震惊与沮丧,蔺南升察觉到她情绪的波动,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他扶着她到旁边的藤椅沙发上坐着,她说:“麻烦能不能帮我倒杯水。”

  趁着蔺南升去倒水,她飞快的落荒而逃。

  林至爱踩着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朝着公寓的方向迷茫的走着,不匆匆的路人不小心撞到了她,对方连连道歉,她却没有听到,目光呆滞的不停往前走,心里一直纠结,那个高贵的千金小姐蔺南雪真的是况峦的女朋友吗?

  蔺家在市也算得上豪门了,蔺家的千金小姐真的会爱上况峦吗,那么多与她家世相当的贵公子,她真的只爱况峦吗?

  再想想况峦,他是优秀的,虽然没有家世背景,却勤奋踏实,温柔体贴,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如果他真的跟蔺家的小姐在一起了,为什么不告诉她?

  更或许,身为鉴定中心的主任,他有许多关系要处理,他在蔺小姐的身边,只是应酬而已。

  她的脑袋乱成一堆麻,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感觉脚痛难耐,脱下十厘米的高跟鞋,脚上全是水泡,她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上车之后,看到后视镜里的自己,妆已经哭花了,她的脸就像调色盘一样混乱,司机看得明白,问:“小姐,你去哪儿。“

  “康庄路10号。”

  倒在房间里那张搬进来就买好的双人床上,她觉得自己挺傻的,她都已经准备好把自己最甜蜜的果实奉献给他了,他一再的拒绝,也不知道怎么就着了魔,还傻傻的相信,这是一种尊重。

  庆幸她的脚太疼了,疼得让她暂时忘记了没有他的痛苦,沉沉的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中,她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轻抚她的脚,下意识的踢了踢脚,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哎哟’的哼了一声,她赶紧坐起来,况峦蹲坐在床边,一只手握着她的脚踝,笑着说:“没想到你睡觉还这么不老实,乱踢人。”

  她揉了揉眼睛:“你怎么来了?”

  况峦有她公寓的钥匙,她才搬进这套公寓没多久,有一天况峦来给她炖鸡汤,她没在家,他就给她打电话,当时她在父母家里,让他改天再来,结果他却在她公寓外面等了四个多小时,她回来的时候,他还在,说要看不到她喝鸡汤幸福的笑容,他就睡不着,她干脆就配了一把钥匙给他,让他随时都能来。

  “路过就上来看看,脚都肿成这样了,还不处理一下,还真是个让人放心不下的小丫头。”

  昨天晚上回来,没有开灯,所以没法看清她那双‘惨不忍睹’的脚,不仅有水泡,一些水泡还磨破了,血肉模糊。

  她把脚倦到一边,侧头不看他:“我自己会处理的。”

  况峦不理会她的话,自顾自的打来热水,拧了毛巾要帮她把脚简单清洗一下,她不肯:“我自己会做的,你还是去照顾你的女朋友吧。”

  况峦笑了:“傻瓜,好端端的吃什么醋。”

  她的眼睛一下就红了:“谁吃你的醋呢,反正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你跟谁在一起,跟我没关系!”

  他轻轻捧住她的双肩,低头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爱丫头,你只要记住,无论何时何地,你都是我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

  她笑了,那种开心无法掩饰的洋溢在脸上,这是他爱的告白吗?之前的阴霾一下就烟消云散,她的语气缓和下来:“现在不早了,你不去上班?”

  “怎么也得把你脚上的伤口处理好,把鸡汤炖上再去。”

  他用热毛巾把她的双腿擦干净之后,又用药水清洗破开的伤口,怕她疼,他一边轻轻的擦试,一边用力的吹气,小心翼翼的样子,她心里像装了只欢快的鸟儿,不停的哼着。

  `

  他叮嘱她:“这两天就在家休息,别乱跑。”

  “那你下班后过来吗?”

  “今天下班要和总经理一起跟兴原地产的老板吃饭。”

  心里对他恋恋不舍,也不能妨碍他的工作,可她心里纠着的问题不问出口,怎么也不放心:“你跟蔺小姐......”

  “我和她只是朋友,在一个酒局上认识的,那天她缺个男伴邀请我,我才去的。”他说得斩钉截铁。

  她相信他,因为他没有骗她的理由,如果他心里真有那位蔺小姐,大大方方的承认,她也无可奈何。

  况峦把鸡洗干净切块,配上她喜欢的白蘑菇煲在电饭煲里,调好时间,叮嘱她:“多睡一会儿,醒过来就可以喝汤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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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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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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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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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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