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每次穿越都奇葩>第89章 番外 君不见
  君常安,昭亲王四子。作为一个不足一周岁的孩子在启夏当然是没什么知名度的。自然只能靠父辈的庇荫,一出生混个小世子做做。谁让人家的父亲是当时的启夏战神王爷,而母亲则是燮族的公主呢!

  一岁多的君常安过得就是一岁多小屁孩的正常生活,饿了哭、渴了哭、疼了哭,无时无刻不在闹腾。精力充沛得让整个王府的老妈子都手忙脚乱的。

  那个时候还在吃手指把口水流得整个摇篮湿嗒嗒的君常安最是无忧无虑了吧。

  五岁时,君常安已然不再是那个只会四个脚乱爬的小豆丁了,反倒不知是和学着的,开始装起了老成了。

  关于这小世子这“恶习”是和谁学的,王府上下曾有过一个大讨论。

  至于结果且当他是自学成才吧。

  那一日,王府众人盛装打扮,君常安也打扮得人模狗样的。

  马车一路西行,至宫门口方停。

  也只见有好多辆马车已然停在宫门外,从马车上下来许多花枝招展的夫人,还有一群聒噪的小鬼。

  君常安这才从那些人的谈话中得知这些人包括自己都是来参加小太子一岁生日。这天,向来将自己视为最尊贵的小世子第一次有了挫败感,而且有种想打人的冲动。

  可惜,人家是太子,不好下手。

  跟着父母进了宫,红砖黄瓦,确实比自己大得多了。

  另外宫里的吃食,大殿上跳舞的姐姐,还有那些琉璃灯盏也比自家的要好上许多。这让我们小世子对这个叫皇宫的地方格外满意。

  在这诸多惊喜之中,他最喜欢就是上座的那个漂亮的姨姨了。

  虽然只有五岁,但对于“美”的定义已然有了萌芽。

  以至于他觉得这晚宴上所有的女人都黯然失色。

  当然,昭王爷夫妇对于自己儿子死死盯着皇后娘娘看还是颇有微词的。

  可是向来无法无天的小世子自然是不会管这些的而且大有死盯不放之势。恐怕能让小世子把目光从皇后娘娘身上移开的也只有乳娘手里抱着的那个小粉团子了。

  圆乎乎的像御膳房里刚出炉的桂花糯米团。

  或许是比美艳的皇后更符合五岁小孩的审美吧,于是他移情别恋了,而且对着人小世子痴痴地流口水。

  这晚宴上最惊人的一幕,是在小太子的抓周宴上。

  厚厚波斯毯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珠宝、绢帛、宝剑,皇帝更是贡献了自己的玺印。

  乳娘将小太子轻轻放置在毛毯上,作为储君这眼界还是有的,干脆将所有的都揽过去,然后直直奔着玉玺去了。把皇后皇上都乐得合不拢嘴。

  就在小太子的手要触碰到玉玺的那一刻,突然就有一个略微有些娇小的身影上去就将小太子搂住了,抱住就是一顿亲。

  如若不是皇上的一句童子有趣,说不准君常安五岁就因为亵渎太子被斩首了。

  这就是小太子和君常安的第一次邂逅,略微有些不和谐,而且湿嗒嗒的。

  以至于昭王爷夫妇回家对自己儿子一顿管教生怕养成了他这流氓作风。

  所以虽然君常安对小太子念念不忘终是没能再进宫去看一眼。

  或许是因为小时候有了诸多的福分,将这一生的运气都花光了,所以十岁时才遇上了大厄。

  君常安清楚地记得那天,屋子里到处都是那些士兵穿着铠甲跑动的声音,那刀剑的银光亮闪闪地直晃眼。

  他第一次胆怯了,躲在母亲身后不敢出声。

  父亲似乎在跟为首的那人在争执些什么,叫嚷得很大声。

  后来声音大得让君常安觉得有些模糊听不清。

  总之,他醒来的时候脖子上多了个沉甸甸的东西,手脚上的镣铐不时叮铃作响。

  十岁的小世子,经历了从云端到地狱,他没有了疼爱他的父母,没有了香喷喷的房子,没有了乖巧漂亮的小姐姐,没有吃的穿的。他哭过闹过,可是即便嗓子都哭哑了,依旧没人搭理。

  他记得那时只有一个穿得破破烂烂身上全是血痂的人递给了他一个馒头。

  那个时候他知道他所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着,无论多屈辱,无论有多苟延残喘。

  也就是在那一年,在没有夫子教导的情况下,他知道了什么是“通敌”“叛国”明白了所谓的欲加之罪,亦明白了他不仅要好好活着还要报仇。

  在军营之中,位于人下,其实君常安学会了很多了。其中包括了很多的肮脏杂晦和阴谋诡谲。

  十一岁那年,他第一次上战场,黄沙数次迷了他的眼,可他并没有去擦,因为手脚开始不听使唤了。

  战场上刀剑本就无眼,军奴们本就是作为牺牲品的祭旗为宝剑开锋的,更是没人去在乎他们的生死。

  君常安被带到了最前线,十一岁的他还不及敌将的马高。双方交战时,他害怕将身子缩成一团,生怕马蹄子踩到自己。

  可是世事总是事与愿违。

  他挨了一脚,马蹄子直直踹到了他的腰部,只觉得疼得要命。m.χIùmЬ.CǒM

  或许是因为求生的意志力吧。他那时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也有几分运气,慌乱之中竟然斩获了敌方的首领。

  自此,君常安有了新的姓氏,他姓苏,军奴出身,后因立功脱离奴藉,被边关守将收作义子。

  初时,有些敌将得知他的身份还会因此笑话他,不过他一一都让那些人闭了嘴。说的人也就少了。

  或许苏常安天生就与那些刀剑沙场有种莫名的缘分吧。他总觉得只有在杀戮中才能找到自己。

  二十岁的苏常安,弱冠之年,雄姿英发,被封作冠武侯,进京接受封赏。这也是他多年第一次回到京都。

  一切陌生却又莫名熟悉。

  回到京都以后,他第一个去的就是小时候做梦都想去的那座大宫殿。

  那日他策马在正武门下,这宫门依旧那么高,即使如今他已经长大了,与其相比依然显得渺小。

  不过没关系。

  进宫,不过是述职,该说的话军中那些参谋早就准备好了。

  他所要做的不过就是鹦鹉学舌。

  不过看上去,皇帝对他表现还算满意,还说了要留在宫中设宴款待呢!

  苏常安自然也就感恩戴德地接受了。

  春日时光正好,皇帝随着性子邀着些文武大臣去御花园赏花。

  苏常安对这些花花草草从来对不感冒。也分不出个桃李来。也就只一路陪着笑。

  直到遇到那人。

  那一日,他着素缎锦衣,风雅至极,手上却是一个弹弓。想来是在打鸟玩。

  边关时就听说皇帝极其宠爱小太子,以至于小太子有那么些不学无术。

  现在看来似乎真是这样。

  那人拉了半天的弹弓,似乎是找不着准头,好不容易松手,只是这角度似乎没找好,却不料那只笨鸟居然自己撞到小石子上了。看来连这无眼的苍天都偏着这个小太子啊!

  也正因为这样,苏常安才得见令这春日里的姹紫嫣红都黯然失色的倾城之色。

  苏常安看得痴了,一时间竟也不躲避。直到那人开口说“大胆。竟敢这般放肆地看着本宫。”

  那时苏常安就决定总有一日他会堂堂正正将这嚣张的太子殿下看个遍。

  二十二岁那年,他在边关听闻太子失德,被皇帝贬入了冷宫。

  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该喜该忧。

  他想要变得强大,强大到让那人可以依附自己,逃不开自己。

  于是他筹备了三年,这才重返京都。

  在回京的第一天,他就遇上了那个让他心心念念不忘的人。而且那人更是一见面就扑倒了自己怀里。

  一直以为那人娇纵得可爱,却不料他病怏怏的样子也那人忍不住地想去欺负。

  只是豹子永远都成不了温顺的小猫。

  即便在冷宫里,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那人依旧在挣扎着。

  似乎同苏常安之前计划的有所不同。

  苏常安见过那人掉入冰湖全身颤抖狼狈的模样,也见过那人教训小人时一脸不屑一顾的模样,见过他中剑后脸上却扬起胜利神情的模样,见过他在大殿中一本正经的模样,见过他对着一堆奏折头疼的模样,见过他撒娇撒泼的模样,见过他赏落日的模样,见过他被自己扇了一巴掌以后委屈得恼羞成怒的模样,更加见过他在自己身下动情的模样。

  他的种种模样,都同苏常安想象之中的不约而同。那样的他,更加激起了一个原就对他心怀不轨的男人的征服欲。

  或许那人也是激起他野心的催化剂,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去得到他,那种念头逼得他都快发疯了。

  兴许,那夜是他等不及了。

  一夕宫变,天下皆惊。

  三十岁而立之年的苏常安,实现了自己的报复和野心,将整个天下牢牢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或许美人与天下从来就是一个亘古的难题。

  就在三天以后,苏常安失去了一生所爱。

  讽刺的是那一日,是他同别人的婚礼。

  其实,他在婚礼前一个时辰,有过一个预感。而那个预感就在那人穿着白衣从人群中走来时应验了。

  他早该知道那人是全天下最不安分最爱凑热闹也是最小气最睚眦必报的人了。

  利箭刺入他的胸前,鲜血染红了白衫,苏常安觉得这件喜服就像是鲜血浸在自己身上一般。

  那一天,他说他是来送礼的,为了回礼他屠杀了整个君氏皇族。不满一年,他又屠了整个冼鹞国。

  “君以凰,这样的故事,你可满意。”

  苏常安轻轻抚了棺中那人的脸,一如往昔般的美丽,只是缺少了生动和温度。苏常安似乎很留恋,手指轻轻地不断摩挲着。而后他的手一路向下覆于那人的腹部。

  “太子殿下,您的礼实在太重,微臣似乎怎样都还不起呢!”

  那夜,天下人都敬仰艳羡的帝王一夕白发,溃不成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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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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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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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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