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刀猎生涯>第六章 阿根廷杜高犬
  林深抱着黑豹出了鸡公冠跑回家里。一进门把林妈妈吓了一跳,林深一脸的猪血怀里抱着黑豹,黑豹也全身是血,把包着他的迷彩服都染红了。林妈妈以为林深受伤了,看着满身的血急的不得了。“娃啊,你怎么样,怎么全身的血啊,受伤没有啊,叫你不要去,你非要去,你看现在怎么是好啊,你爸又出去没有回来,怎么办啊”林深看林妈妈急的以为自己受伤了,忙说:“妈,我没有事,你放心,身上是野猪血。只是黑豹受伤了,你赶快到我的迷彩包里把我提过来,那里有我从部队带回了的急救包。快啊。”林妈妈见林深说没有受伤才放下心,黑豹林妈妈也是非常喜欢的的,平时不乱叫,看着家人回来就亲热的摇着尾巴欢迎,赶快去林深房间拿包去了。一会就提着包出来,林深接过来就飞快的拉开拉链拿出一个迷彩色的四方形小包,那是他在部队时比不可少的携行急救包,里面基本的消炎药,止血药,缝合针线都有。www.xiumb.com

  林深让黑豹躺在地上,拿出止血棉快速的把流出的血和污血处理掉,用消毒水洗干净伤口倒上止血药,再倒上消炎药,最后用针先把被挑开的肌肉内缝合,再把外层皮肤缝合,最后再肌肉注射消炎药。急救是部队必不可少的科目,,林深平时执行任务受伤和战友受伤都是自己处理,所以给黑豹处理伤口很是利索。看的身边的林妈妈心里满脑子疑问,这孩子这些东西都是从那里学来的啊,在部队是干什么的啊。林深的父母虽然知道自己在部队当兵,但是并不知道当的是什么兵?

  黑豹以前也受过伤,但那都是小伤,和现在不能比。知道主人在救自己,即使很痛,但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军犬是聪明的,不然部队也不会培养,据说最聪明的狗相当于一个四岁小孩的智商。直到林深处理好。对于黑豹的受伤,林深很是愤怒。那该死的野猪一定要找到搞定他,林深是个做事有底线的人,现在这猪王碰触了他的底线林深是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但是现在黑豹受伤,这段时间是不能上山了,要靠自己一个人找到干掉猪王确实有很大的困难,野猪看到人说不定老远就跑掉了,要在山林靠两条腿追上干掉是不可能,现在有没有枪,不然一枪一个,要是黑豹没有受伤,找到他拖住,等自己赶到用刺刀解决他,可是那猪王少说有三百多斤吧,黑豹才几十斤,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较量,很难拖住等到林深赶到。

  林深心里不停的思索着,他自小就喜欢狗,对全世界的犬都了解过,上大学时买过好多关于犬的介绍书。在他看来国内虽然有好的猎犬,但是都是小型犬,要对付猪王这样的大家伙还是控制不住的,像国内的下司犬就是世界排名第三的猎犬,要是用找骚,追踪那是非常好的选择,这种犬可以长途跋涉追踪,嗅觉相当出色,只有山里有动物基本能找出。还有就是四川西昌凉山的凉山狗,也和下司犬差不多,一种很好的猎犬。土狗品相好的打猎也不错。要是有枪的情况下这些狗把猪找出围住再用猎枪干掉,这些狗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没有猎枪要解决野猪中的猪王这些犬都不行,看来只有一种犬可以帮助自己解决猪王,那就是阿根廷的杜高犬,号称狩猎之王,是用十多种猛犬组合培养的一种新型猎犬,专门用来狩猎美洲狮和野猪的一种大型猎犬。可是现在国内基本很少,要是能有杜高犬再配上黑豹完美的嗅觉,找到野猪,杜高犬再上去咬住控制住野猪,自己上去解决还是很简单的事,黑豹也就不会受伤了。可是问题是去那里找到杜高犬呢?

  杜高是在南美培育的少数犬品种之一,20世纪20年代,一个阿根廷的育种者,安东尼奥。瑞斯。马丁那兹博士,为了狩猎美洲豹和美洲狮的猎犬育成了该品种。起初培育这一凶猛且给人印象深刻的品种是为了成群的狩猎。马丁那兹博士用西班牙斗犬,西班牙獒,大丹犬,一种古老的公牛梗犬,牛头犬和拳师犬育成了强壮有力的杜高犬。这样的混血会使得他们可以自主生活,也可以在家庭、庄园生活;保留他们原始品种的勇气,不过勇气要用于狩猎和对付坏蛋。杜高犬是极其出色的猎犬,肌肉发达,具有相当强的爆发力和攻击力,也很有团体合作意识,单独可以杀死野猪,4只可以击败美洲狮,6只就可以猎黑熊。

  有了杜高犬对付野猪王应该可以解决。正当林深想如何才能搞到杜高犬的时候林老爹从外面回来了,一进门看到林深这个样子也是吓了一跳,林深忙说明情况,这时才想起鸡公冠还有头野猪没有搞回来。叫林老爹带人去把猪抬回来,自己再去集市的乡卫生室买些消炎药给黑豹消炎。林老爹叫上隔壁家的张大栓就去鸡冠岭去了,张大栓是张大爷的小儿子,长的五大三粗,一身好力气,路上碰上本村的张奇,张奇平时到处游手好闲,听说林老爹去抬野猪,兴趣一下就激发,马上乐呵呵的要求一起去,林老爹是和气之人,“你想去就来呗,山里都是柴,抬猪可是个辛苦事”张大栓也附和着说:“阿奇啊,你平时不做累活,这去抬猪你反喜欢来凑热闹,去了就要抬猪啊,呵呵,看你吃不吃的消。可别把腰折了让你婆娘跟别人去了”张大栓调戏着说。张奇平时给村里调侃惯了也没生气,屁颠屁颠的跟着上了鸡冠岭。

  黑豹的伤势虽说不会致命,但是必须消炎,骑着摩托车就奔乡卫生室去了。

  林老爹带着张大栓和张奇花了个把小时终于把猪从鸡冠岭抬回来,三个人都累的不行,这张奇平时不愿做苦事,这抬猪反到兴趣很大,路上抬的很卖力也没叫苦,还一个劲的夸林深大牛逼了,这么大野猪都被干翻了,在他心里就是牛人一个。林深早半小时就拿药回来了。看着这么大野猪应该不比上次杀的那个小,林老爹拿来平时过稻谷的大称一称,二百二十斤。张奇围着猪不停地叫奇,摸摸这拍拍那,很是兴奋。叫林深下次搞野猪一定要带他去,肯定很好玩。林深只是笑笑没有说什么,刀猎野猪可是个危险的事,开始自己也没有觉得怎么样,直到这次黑豹受伤,又和猪王过了下招才知道刀猎还是危险刺激的,但是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

  林老爹对林深说:“娃,这么大野猪怎么搞,上次那个还没有吃完,这个是卖了还是怎么搞”林老爹征求儿子的意见,毕竟是他杀的野猪。

  这时候张奇马上说:“林叔,我认识一个野味贩子专门收野味的,以前我抓了个菜花蛇,去集市卖,他主动卖走了,还留了个电话叫我有货就打他电话,他什么野味都要,价格好说”

  林深觉得还是卖了算了,上次那个都没有吃完,这个正好卖些钱来,以后买杜高也需要花钱,虽然不在乎钱,但是有总比没有好,这个社会做什么都要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让张奇打电话给贩子叫他过来拖猪,张奇打了电话后说:“这个贩子叫三毛,他说大猪三十元一斤,马上开车过来拖。”半小时后一辆黑色的长城皮卡在张奇的电话指示下开进了林家,三毛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专门做野味生意的,个子170左右,瘦瘦的,但是看起来很精明,说话一套一套的,这种人明显的会做生意的人,能说会道,一下车就人手表了根蓝芙王。林深不吸烟,但是第一次打交道也没有拒绝,接过来夹在耳朵上。

  听张奇说这野猪是林深单人用刀杀死的,心里惊奇不已,直夸牛人,好本事。从车上拖下一把拖称,几个人抬上去一过称,二百一十八斤,比刚才少了两斤,贩子的称总是要占些便宜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找了钱,拖猪就走,很利索的生意人,留下电话,叫林深下次有猪了就打电话给他。发动车子就走了。

  林深抽出六张毛爷爷给了张大栓和张奇每人三张帮忙费,二张都说那能要这么多啊,做几天事都要不了这么多啊,林深不喜欢说多余的话,看林深这么明确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张大栓心里高兴不已,抬个猪挣了几天的工钱,以后要是有抬猪的好事一定要林老爹叫上自己啊。张奇也是乐开了花,有可以去城里喝喝酒,再找个漂亮妹子风流风流了,呵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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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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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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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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