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飞行对于程曦而言是归途,对于沅芷而言则是一次神奇的旅程。
自8岁跟随谢氏夫妇从江城至香港,她已有十多年没有踏足过内地的任何一座城。
命运的齿轮转动着,有些泛黄的记忆仿佛一本蒙尘的日记,缓缓打开。
沅芷的心情有些难以言喻,她翻出一本书,逼自己静下心来。
“小艾?”
有一把温婉的女声传来。
她转过头去。
嗬!她内心惊叫,居然是程曦。
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坐到她身边,那张精致的面庞古典而秀丽,近看更加动人。
这真是一个可人儿。
沅芷内心不由得再次惊叹。
“你看过?”沅芷用普通话回答她。
程曦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惊讶。
“嗯。”她停了停,似乎觉得有些踌躇,“你不是香港人?”
“我住在香港而已。”沅芷大方地回答她。
程曦点点头。
沅芷内心简直觉得可惜了,以她的身份,是不能和调查对象有什么过分接触的,否则她想,程曦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谢沅芷,你给我买一只冰淇淋。”远远穿着小花裙走了过来讨零食吃。
“今天上午不是已经吃了吗?当心吃坏肚子。”沅芷没好气地朝她皱了皱鼻子。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算加班费。”沅芷一本正经地朝那女孩子摊开手掌,一张小脸故作大人样可爱至极。
“这是你妹妹?”程曦饶有兴趣的问。
“是侄女。管教无方。”真是让人汗颜。沅芷无奈答道。
“谢沅芷,你出差给我带什么好吃的?”小侄女不依不饶。
沅芷眼睛瞪着她,眼神示意她闭上她那喋喋不休的小嘴。
程曦这边还在笑着,那边她的友人已经过来催她准备登机了。
她有礼貌地和沅芷道别,拖着箱子离开。
“谢沅芷,这位姐姐是你的调查人中最漂亮的一个了。”谢远远看着程曦的背影说道。
“是啊,不知道真正的委托人是谁,但是应该不是恶意的调查。”谢沅芷幽幽说道。
“我也要准备登机了,你该回家啦,机场人多,走丢了你该哭鼻子了阿怡呢?”沅芷点了点远远的鼻尖问道。
那边阿怡已经拿着粉红色草莓冰淇淋过来了。
大厅里不远处突然聚起了一众人群,吵吵嚷嚷的。
“谢沅芷,那边有什么人在那里的样子,我们一起去看看吧?”远远舔着冰淇淋一脸好奇。
“肯定是什么明星之类的,在香港也没什么好看的。”她懒懒地说道。
“那我还没看过呢,你陪我一起去看嘛。”远远拉着谢沅芷的手不依不饶。
“搞不好是什么大叔之类的,你也要去看?”
“那算了,我对大叔没兴趣。”叫做远远的小姑娘撇了撇嘴,安分守己地继续舔起冰淇淋来。
“好像,是梁墨生呢。”阿怡的声音兴奋起来。xǐυmь.℃òm
沅芷立刻站起身来,果然人群包围的中心,走出那个人来。
沅芷的手心有些冒汗,在全港武术比赛的时候她也没有这么紧张过,她的目光穿过重重人群,落到那个人身上。
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天生就是吃娱乐圈那行饭的,即使穿着那么随意,却叫人难以忽视。
那双墨镜下的眼睛今天是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
梁墨生善于隐藏秘密,而众多的人又千方百计想要挖掘出他的秘密。
那一张脸,带着一丝长途飞行后的憔悴,却给他的气质更平添了一种没落贵族般的味道,机场的光透过落地玻璃洒进来,一道淡淡的光束照在他身上,留下极淡的一抹金色,仿佛在他的身上晕开来。
“二小姐,快登机了。”阿怡推搡她。
她这才回过神来,是了,机场的广播已经在催了。
阿怡领着远远回家了,沅芷终于准备登机了。
远远看见程曦一行人走在前面,沅芷扬起一抹笑意。她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她,程曦恐怕不知道吧。
锦苏这个城市的步伐和香港比起来,要闲庭阔步许多了。
香港像一个急着实现目标的中年人,身上挑着一家老小,所以行色匆匆、心事重重,连歇下来看一看停一停的闲暇都没有。
而锦苏,倒像是一个步入晚年的老人,享受着夕阳西下的景色,坐看云卷云舒,早已荣辱不惊、云淡风轻了。
沅芷觉得,这里的风,都带着古朴的味道。
程曦平日里的工作也很繁重,可是到了周末,她也不闲着。
她喜欢在太阳快要升起的清晨就出门。
天空是一种还没褪尽夜晚外衣的淡淡的灰色,还带着一股夜的凉爽,路上行人很少,冷冷清清的寂寞街道。
大多数店面都没有开门,只有早点店的门口热气弥漫,带着一股食物的香气,让人觉得倍加亲切。
程曦住的小区附近有一间深夜书店,往往在这个时候,书店还没有关门,那么程曦就会进去逛一逛。
进一步了解她,会发现她实在是寂寞。
寂寞与朋友多不多无关,更与金钱等身外之物无关,与其他一切均无关,只是心境而已。
她不是没有朋友,可是她总是一个人看电影,夹在一众情侣之间,她一个人清醒地活着。
沅芷跟在她后面,和她吃了一样的早餐,也去还没关门的深夜书店看过书,然后看着她去书店买花。
她大概每周去一次花店,每次都买同一种花。
花店中摆放着各色鲜花,姹紫嫣红、百花竞妍。
沅芷最讨厌那种叫做蓝色妖姬的花,其实世界上目前极少有自然生长的蓝色玫瑰,市面上出售的都是人工染色的产物,洁白的玫瑰从生长的时候就经受染色,变成蓝色后,卖家往往还在花瓣边缘上撒上一层银粉,看上去亮闪闪,像是舞女劣质的裙摆,呛俗的艳丽。
程曦喜欢玫瑰,可却不是红玫瑰或者白玫瑰,她偏爱黄色的玫瑰。
她挑花的时候会认真地低下头去,露出白皙纤细的脖颈,长发垂在脸侧,偶尔头发蹭得脸痒了,她会用手把头发掖到耳后,露出月光般皎白的侧脸。
可是沅芷知道,黄色的玫瑰在有关爱情的话语是消逝的爱,并不吉祥,不过程曦仿佛丝毫不在意,她还是买。
往往她要细细挑了二十来枝,用旧报纸包了,捧在手里慢慢地走回家。
她的脚步不快,慢慢的,简直可以称为踟蹰。
好像是在等什么人。
可是总是没人来。
沅芷想起自己在深夜书店无意间看到的一首诗,叫做《从前慢》。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
人家就懂了。
这首诗里形容的情景倒很像程曦早上走进天还未亮的清晨那般。
沅芷心想,她这种生活状态,倒很像是在等一个人。
不管现在的世界是怎样,程曦倒像是一个活在“从前”的人,她的日色很慢,所以,她的一生也只够一心一意爱一个人,容不下别的人。
穆川提着行李,站在自家楼下。
香港还是那么不急不忙地热着,好像不知道哪天是个头,江城的夏天倒好像已经过半了。
正是下班的时间,穆川看见小区里的电动车急匆匆地回来,载着急着回家做饭的人。
这样的场面,他看了许多年,时间累积起来,他便从那么小的孩子成长成现在这样的大人。
最初的时候,他并不愿意成为这家的孩子,而现在,这个家是他温暖的港湾。
他知道自己刚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沉默不语,不吃不喝也不睡,他从小到大,一直固执地惊人。
是梁慧茹把她搂在怀里,一遍一遍地哄他,哄他吃饭,哄他睡觉,等他意志力松懈的时候,就把香香的混着肉糜的粥一口一口用小勺喂给他吃。
而穆博兴则教他如何成为男子汉,他不仅是父亲,更像是恩师。
更重要的是,他们给了他一个家,即使是受人所托,但是他享受到的东西是一样的,不变的是真心。
这个时候,从美术馆下班的穆博兴和梁慧茹应该要回来了吧,他抬头看了看小区的巷口,果然,梁慧茹拎着一袋菜远远走了过来。
“妈。”他赶紧快步走过去顺手接过菜。
“小川,你怎么会回来?”梁慧茹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是说在香港找了一份工作暂时不会回来吗?对了,你见到小冰了吗?“
一见到穆川,她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和问不完的问题,语气充满关切。
“妈,你问这么多问题,让我慢慢回答你。“穆川笑了。
梁慧茹只是笑。
有认识他们的邻居停下来和他们搭话。
“穆川回来啦,慧茹姐你可要高兴坏了吧。”
他们母子俩相视会心一笑。
“对啦,爸呢?“
“美术馆这一阵子买入了几幅新画,你爸加班呢。”梁慧茹答道,一面看了看塑料袋里的菜,”瞧我,这么点菜怎么够吃,我得再去买一点。“
“不用啦,我又不是外人,有什么吃什么就行。“穆川按住了她的肩膀。
梁慧茹双目有些濡湿,她赶紧笑了两声掩饰自己的心情。
“好吧,家里还有肉,我回去做你爱吃的炸肉丸子。“她盘算道。
“妈妈做的都好吃。“穆川这样回答。
梁慧茹发自内心地笑了。
她从很早就开始就确信,领养一个孩子,她不后悔,比起付出,她收获了更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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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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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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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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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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