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片粥、面包、牛奶、苹果,四样食物,程忆玫通通都吃下了。
“喂,你一直盯着我干嘛?”程忆玫恶狠狠地问。翟晋同连忙低下头,吸了一口牛奶又把头抬起来:“我叫翟晋同,今年13岁,你呢?”
本来不想理他但还是干巴巴地回答:“程忆玫,15岁。”毕竟他哥哥留她住了一晚,还给她做了早餐。
吃完饭后,程忆玫去阳台等衣服晒干,翟晋同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缠着她说话。程忆玫实在懒得应付那个小孩,但那小孩的缠功无人能及。
“行了,我要去换衣服了。”程忆玫取下衣服,飞快地逃回卧室。
翟晋同蹭到哥哥身边,小声问:“哥哥,玫姐姐从哪里来的?我好想跟她玩。”
翟晋远笑了笑:“她换完衣服就要走了,你怎么跟她玩?”
走,为什么要走?翟晋同拉着哥哥的衣角耍赖:“我不想她玫姐姐走,你让她留下来嘛。”
翟晋远很无奈:“哥哥跟她非亲非故,怎么让她留下来?”
“哥哥可以签她做明星啊。”
翟晋远心里一动,他回国后并没有立刻在公司担任高层职位,而是做了人事部的经理,从基层做起。
因为想管理一个企业,就必须先熟悉这个企业的每一条脉络,这样真正操作起来才得心应手。而且他在学校里学的都是理论,只有与实践完美结合,才能获得成功。父亲很同意他的做法,也很支持。
..是国内最知名的影视公司之一,如果他能带成功一个明星,对他无疑是如虎添翼。
在俊男靓女如云的时代,程忆玫的长相并不算顶尖。但她有一种气质,一种让人着迷的气质。早熟而叛逆,落魄而傲慢,像一只流浪的波斯猫。
“想做明星吗?”翟晋远问。
明星?程忆玫扬了扬眼睫毛:“拍电视剧?”
“算是吧。”翟晋远含糊地回答,“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准备合同。”
“我想想吧。”程忆玫没有立刻做决定。
她今年十五岁,这个夏天过完就初中毕业了。义务教育结束,没钱交学费连高中都上不了。她曾经一度为将来找不到工作养活自己而烦恼。
虽然在电视报纸上看过很多娱乐新闻,也有自己喜欢的偶像,不过她从没想过自己也能踏足那个领域。ωωω.χΙυΜЬ.Cǒm
“这就是你的学校?”翟晋远看着破破烂烂的大门,有点惊讶。
程忆玫无所谓地点头:“嗯,我到了,谢谢你送我回来。”她走了几步,又转过来,问:“你说的当明星的事,没骗我吧?”
“我并不觉得有骗你的必要。”
“好吧。”程忆玫耸了耸肩,反正她也没什么可干,捞个明星玩玩也不错,没准红了呢,“那什么合同,你弄好了就给我吧,我在初三五班。”
翟晋远点头:“过两天我来找你。”
他需要调查一下。
……
“哥哥,玫姐姐的事情怎么样了?”翟晋同跑过来问。
翟晋远放下文件,揉了揉眉心。单亲家庭,十岁那年捡破烂的父亲去世后就成了孤儿;在学校没惹什么事,但在警察局里留下的案底却不少。虽然他有能力清除那些案底,但实在不知道签下她是对是错。
翟晋同见哥哥不回答,以为出了什么问题,连忙问:“是她爸爸妈妈不同意吗?”
爸爸妈妈……这个最不是问题,翟晋远拍了拍弟弟的小脑袋:“不是,她无父无母。”
无父无母……翟晋同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那天她明明跟我说她爸妈对她很好的,她妈妈会织漂亮的毛衣,他爸爸经常带她去公园……”难道都是她编的谎话?
可能,她很想要那样的爸爸妈妈吧。翟晋远在心里想,安慰弟弟:“就算她父母同意,公司要签一个人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你还小,不用管这些事情,好好练英语,不然去了国外老师上课都听不懂。”
练英语……翟晋同耷拉着一张脸,怏怏地离开大哥的书房。
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每一个新人都要先进练习班,考核合格后才会签约。他虽然是..未来的接班人,各部门都会卖他面子,但公然挑战公司执行了十几年的规章制度还是有些不妥。
思忖间,车子已经在城南中学门口停下。
走进去才知道,这所学校比外表看上去还要差,到处灰蒙蒙的,操场上杂草丛生。从教室的窗户看进去,学生不是在睡觉就是在聊天,要不就是在吃东西。
程忆玫坐在最后一排,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旁边的人跟她说话她也没搭理。
翟晋远一直等到下课铃声响了以后才敲了敲教室的后门,瞬间吸引来所有的目光。程忆玫抬头看了一眼,飞快地走出来。
“我已经帮你办好转学手续了。”翟晋远说,“收拾一下,我在外面等你。”
转学?程忆玫有些吃惊,不过更多的是高兴,终于不用再受那个猥琐男的骚扰了!
在她收拾东西的时候,教室里已经炸开了锅。有同学跑出教室攀着栏杆看那个刚刚离开的人,有同学跑过去叽叽喳喳地问:“程忆玫,那人是谁啊?你收拾东西干什么,是要转学吗?”
程忆玫一概没理会,背好书包就跑出教室。她在这个学校没朋友,也不用跟谁告别,离开完全是一种解脱。
“是要签合同吗?”程忆玫一上车就问。
翟晋远发动车子,向弟弟的学校驶去,“合同的事先不急。”
“那我们现在去哪?”
“同同的学校,你和他一个班。”
“他才13岁,”程忆玫大叫,“你要我跟他重新上初中啊!”
“他也念初三,跳了两级。”
“又一个高智商低情商的笨蛋。”程忆玫嘀咕。
程忆玫从来没想过,在上车的那一刻,她晦暗的人生开启了新的篇章。
翟晋同在初三一班,程忆玫入学后,他就成了她的同桌兼专属跟屁虫。程忆玫很不耐烦,但又觉得自己实在没必要跟一个小孩子置气,再说这个小孩的大哥算她的恩人。
彼时,距离中考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而三十天,通常会过得很快。在程忆玫进练习班的前一天,翟晋同踏上去美国的飞机。
“玫姐姐,你有时间一定要来看我。”翟晋同拉着程忆玫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程忆玫虽然不喜欢他,但好歹两人也相处了一个多月,她略带嫌弃地摸了摸他的头:“行,有时间我一定去看你。”
..的董事长翟永昌看了程忆玫一眼,眼中因岁月沉淀下的睿智闪烁着锐利的光芒,:“那就是你推荐的女孩?”
“是的,父亲。”翟晋远回答。
暑期来临,..一年一度的练习生面试也要开始了,翟晋远已经提前跟面试官打了招呼。因此,程忆玫在面试时只是被要求唱一首歌。
“明天就要进练习班了,准备好了没有?”翟晋远一边收衣服,一边问。
程忆玫一直住在他那里,有了自己的房间和洗漱用具。此时,她翘着小腿躺在沙发上玩游戏,那个游戏机是翟晋远给她买的。
“有什么好准备的啊,不就带几件衣服吗?”
翟晋远叹了一口气,摇头。前几天他带程忆玫去做了体检,检查结果是营养不良,医生开了很多钙镁锌片和维生素。他把那些盒子装进行李包,叮嘱:“医生开的药记得按时吃。不要玩游戏了,去洗澡。”
程忆玫放下游戏机,一溜烟跑进浴室,几秒钟后又探出头,吐槽:“翟晋远,你真像我爸。”
翟晋远的动作一顿。
当初见程忆玫无处可去,便让她住进自己的公寓。帮她买衣服和生活用品,冰箱里甚至放满了小孩子喜欢吃的饼干和酸奶。
每天早上给她做早餐,喊她起床;晚上接她放学,给她做夜宵……他才25岁,竟然提前过起了当“爸爸”的日子。
程忆玫从浴室出来,翟晋远已经帮她把东西都收拾好了。她随手拿起桌上刚刚热好的牛奶,往自己的卧室溜去。
“站住。”翟晋远喊到,程忆玫不禁吐了吐舌头,“头发吹干了再睡。”
程忆玫算个流浪儿,居无定所,以前每次随便找个地方洗洗头就算了,哪里还用吹风机。不过现在翟晋远不准了,他说湿着头发睡觉不健康。
她知道翟晋远是正确的,因为每次湿着头发睡觉第二天总会头痛,不过她很享受被“逮住”的感觉,每天洗完澡偷溜进卧室被翟晋远发现,似乎成了一种期待。
程忆玫乖乖地坐在椅子上,翟晋远从柜子里拿出吹风机,开始帮她吹头发。
“进了练习班,每次洗完澡吹干头发再睡觉,不能忘了。”
“知道了。”程忆玫回答。
“我给你配了一只手机,放在包里,已经把握的电话号码存进去了,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
“嗯。”
彼时的手机,还是诺基亚的老牌子。程忆玫见过,也玩过翟晋远的,但还从来没拥有过。
暖暖的风吹在她的头皮上,她垂下眼睑,看见翟晋远的脚趾头。那么温柔的一个人,连脚指甲都是圆润光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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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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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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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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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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