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蓁轻轻的坐在了傅季瑛对面,将小药箱放在桌上,从里面取出了一个白色瓷瓶,伸手将他递给傅季瑛。
“这是什么?”傅季瑛为裴蓁端过一杯茶,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傅季瑛下手重,裴蓁却也恢复的很快,不过一天时间,他的脸已经消肿许多,不仅如此,他还特意洗净头发,换了一身衣服。
“我记得世子想要杀人。”裴蓁神情平静如常,不再似平日那样畏缩,“这是那‘词牌名’的最后一味,叫做点绛唇。”
“你这是何意?”
傅季珩面带微笑的端详了一阵那白色瓷瓶,轻声问道。
“将见血封喉的剧毒藏与此药之中,不仅不会被银针查出,并且在人死后七天之内,除非剖尸视骨,都看不出是中毒而死。”裴蓁停顿片刻,压低声音道,“我知道,世子想要杀的人是太子……”
“你胆子何时变得这样大?”傅季瑛微笑,伸手将裴蓁拿来的药藏于袖中,“你可知道,谋害皇储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千刀万剐,你可害怕?”
“世子还是收下了。”
“裴蓁,我何时对你说过我想谋害太子?”
“如果世子不愿意,我可以自己下手。”裴蓁木然道,“只恳求世子对今日之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你说过,东西我已经收下了。”傅季瑛的脸上挂着几分暧昧的微笑,“不过我还是有点好奇,得罪你的人是洛子辛,你为什么要害太子。”
“云麒是翻不了案的,不管他再怎么查下去,也不可能将真相说出来。”裴蓁摇摇头,“我先动手,他会懂我的意思,况且这‘词牌名’和我用过的所有的药,原本就是秦家的东西。”
贤妃香消玉殒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小孩儿秦斐的故事也没有结束。
秦斐的母亲叫做鹿娘,她的眼睛也如同一只幼鹿那样浑圆美丽,在她作为产婆进入贤妃寝殿之前,皇后曾经带她去过自己的宫殿。
在深宫悠然的香烟中,鹿娘曾怯生生的抬起头看着皇后,曾经的太子妃。
与鹿娘那双惹人怜爱的双眸不同,她的面孔如同一张镀金假面,她亲切的扶起鹿娘,告诉她,生产之事异常凶险,只要她愿意在生产时让贤妃遭遇非常之事,她就会拥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而全部的罪责,则会由主要负责贤妃怀孕的秦太医承担。
相反,如果鹿娘不答应,她的儿子和家庭都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不知是胆怯还是始终记挂着那些荣华富贵,鹿娘犹豫了许久,却还是答应了。
只是最终的结局非她所愿,十恶不赦的有两个人,一个是秦太医,另一个就是鹿娘自己,而她还要对皇后感恩戴德,因为皇后高抬贵手放了她与秦太医的孩子。
不仅如此,在太子登基大赦天下之后,已经是皇后的太子妃还是找到了这两个孩子,一场故意的大火将他们的房子全部吞噬,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秦家小姐秦芷冲进房子救出了与自己一起被流放的小孩儿秦斐。
无辜的秦芷小姐没有活下来,活下来的是罪有应得的秦斐,也是将这两个字反过来又改的毫无意义的裴蓁。
裴蓁一口气喝光桌上的茶水,抬起头看着傅季瑛,“我罪有应得,就算千刀万剐也无所谓,如果太子死,皇后的所有希望也会消失,是我娘害的秦太医,我不能让秦太医的孩子为我的该遭的报应负责。”
“你是说云麒?”傅季瑛微笑着问道,“既然你费尽心机想要云麒做官查案,为什么现在又要直截了当的杀人,难道真的是因为洛子辛?”
“我娘没有福气……“裴蓁没有回答傅季瑛的问题,而是独自陷入了自己的回忆,“我爹死的很早,我娘一直给人家洗衣服挣钱,后来有一天,我们家的灶台上突然飘出了肉的香味,我高兴得很,那天晚上吃的特别多,可是我好久没吃过油水了,当天晚上就开始闹肚子,就当我从炕上爬起来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摸黑爬上了我娘的床……”
“后来那男人又来过我家几次,还说要带我娘去京城,给她找个好差事……”裴蓁的说话声越来越轻,忍不住吸了吸鼻子,“世子,我和我娘都是一样的,贱骨头,没文化,脑子还不好使,你说是不是?”
傅季瑛看到裴蓁这样说自己,反倒不知该说什么。m.χIùmЬ.CǒM
“云麒是个好孩子,他有个知书达理的娘,他认得的字比我走过的路都多,我对不起他的地方太多了,不光让他过了那么久的穷日子,还让他管我这么一个人叫爹……”裴蓁猛的扬起脸,柔柔弱弱的尖脸上突然露出了少有的坚毅神情,“我虽然傻,却也知道洛大人和太子拿了您很重要的东西,如果这件事能成,就当我报答二公子的大恩,如果这件事不成,就当我下了(春)药爬到太子床上下的药,这种事情不好听,所以就算再怎么罪大恶极,也不会光明正大的处理我,到时候还希望世子能够告诉云麒,我已经离开了京城,叫他不必找我。”
“好。”
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傅季瑛答应裴蓁送云麒给云侍郎做养子的日子,他依旧答应的十分爽快,脸上的笑容也依旧温润如玉,只是太子的温和是为了掩藏他的暴戾和自卑,洛子辛的温和是为了掩藏他的冷漠,而没有人知道,傅季瑛这张温和的面孔下藏着的究竟是什么。
贺兰仙居住的别院偏僻狭小,算是太子府之中最不起眼的地方,只是春天一到,这里的草木都逐渐抽芽吐翠,就连角落里都开满了一簇簇鹅黄色的迎春花。
太子妃远远的站在一旁,仿佛不适应室外的阳光一般眯着眼睛看着小院中喂鸽子的贺兰仙,她带着露水的微微卷曲的长发披散,就如同这从来不曾修剪过的庭院一般,透着自然无章的美丽。
这已经是太子妃嫁给太子的第七年,她从少年时就认识太子,一直看着他如何喜欢上胡人少女赫连曜,看着他发现赫连曜是燕王的细作而悲痛欲绝,又看着他将酒楼中的舞女贺兰仙带进这个小小的院子里。
太子对太子妃很好,她住的永远是最华丽的宫殿,用的永远是最好的东西,无论她什么时候见到太子,迎接她的始终是一张温和的笑脸。
想到这里,太子妃觉得自己应该知足,于是她提起层层叠叠的厚重裙角,默然离开。
贺兰仙回过头去,望了许久太子妃袅娜的背影,脸上微笑的天真表情却变成了木然,眉目间甚至带着几分惋惜。此时一阵扑扇翅膀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贺兰仙伸出手去,接住了那只雪白浑圆的鸽子。
四下无人,这也正是太子上朝议事的时候,然而贺兰仙还是有些警觉的向四周望了望,才小心翼翼的从鸽子的脚腕上取下来一个小小的布包,又将鸽子重新放飞到天上。
她紧紧攥着手中的布包,有点慌张的咬了咬嘴唇,最终将自己藏在了茂盛杂乱的树丛中,颤抖着打开了那个小小的布包。
布包之中只有一枚小小的白色丸药,还有一张细小的纸条,她盯着那纸条上的字看了许久,随后张开嘴巴将纸条吞了下去,而将丸药重新放回布包贴身收好。
然而贺兰仙一直等到深夜,太子才带着几分酒气推门而入,他的脸色苍白如纸,即使名贵的红烛发散出最温暖和睦的光芒,也无法掩盖他由内而外的病弱。贺兰仙走上前去,伸手为他脱下披风,掩鼻皱眉道:“殿下喝了好多酒。”
“今日是长乐公主在宫中请客,说是请我,其实就是为了请她的小云大人。”太子一把夺过她手中的披风扔在地上,伸手揽过贺兰仙盈盈一握的细腰,问道,“怎么?你们胡人难道不喝酒的吗?”
“我们喝的酒比你们的味道好多了!”贺兰仙咯咯一笑,“我来的时候埋了一罐家乡的烈酒,怎么,太子可要尝尝?”
“好!”太子伸手刮了一下贺兰仙的鼻尖,“本宫同你一起挖出来。”
胡人的美酒不光比中原的酒烈,而且比中原的酒更加香醇,当他们二人在月光下将那壶烈酒挖出来的时候,就仿佛真正来到了辽阔的大漠之中。贺兰仙拿出两个海碗,索性拉着太子席地而坐,将酒倒入两个碗中。她将酒碗高高举起,唱着歌谣将自己的碗撞上了太子手中的碗,甚至连酒都洒了三分之一,太子高兴,也不顾自己刚刚参加了酒宴,一口气将那一海碗都灌了下去。
炙热的烈酒一点点灼烧着太子的五脏六腑,就连他的头脑也不甚清醒,明月繁星之下,太子一把将手中的瓷碗掷在地面上,伸手抱住了贺兰仙。她的面孔是那样美丽,肌肤雪白的有点透明,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活力,就仿佛……曾经的赫连曜一样……
“我与阿曜是在京城认识的,她被边关卖马的人骗到京城来,卖到妓馆里面跳舞,夜半时分,她逃了出来,却被人打个半死,却正好碰到了我……那天我的文章做的不好,父皇先看我的,又看傅季瑛的,就在父皇垂着头看文章的时候,我看到傅季瑛在他的文章上改了几笔……他一向这么自作主张,他害怕父皇责罚我,因此将自己的文章改的更差……我生气,所以就喝了酒,一个人在街上闲逛,恰好捡到了阿曜……”
太子的声音变得有些断断续续,却也含了十足的情意,仿佛又回到了昔日年少动情之时,“阿曜虽然不认识字,却像太阳一样明媚温暖,她给了我许多从来不曾见到的东西……只是后来傅季瑛发现她的父亲是燕王在塞外的胡人向导,因此怀疑她是细作,不由分说的杀了她……”
“我难过了很长时间,又喝了许多酒,洛先生告诉我,喝酒误事,让我以后不要再独自喝酒……”
“可是太子还是喝了。”贺兰仙眸光一转,又为太子倒上一碗酒,一枚浑圆的白色药丸已经随着她的袖口滚落到酒碗中,“要不要再来一杯?”
“好。”太子接过酒碗,没有立即送到唇边,却是目光闪烁着躲开了贺兰仙的眼睛,他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开口,“贺兰,如果之前我都将你当做阿曜的替身,你能不能原谅我……”
等不及贺兰仙回答,太子已经将那碗加料的美酒一口饮尽,又伸手为自己灌下两杯。
“我不怪殿下……”
贺兰却是温柔的笑了笑,将已经有些神志不清的太子抱在自己怀里,伸手抚上他的头发,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还希望殿下原谅我……才好……”
这句话的声音很轻,太子仿佛没有听到,依旧在焦急着等待着贺兰仙的回答,然而他抬头看去,这一次,贺兰仙一向微笑的美丽眼睛中却含满了泪水。
世子从来不曾预料错,他不仅知道太子会写出怎样的文章,也知道太子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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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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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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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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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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