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茉在巳时(早上九点)准时抵达了君雅阁的后门,然后和早已等在那里的接待人员一同走了进去,接下来是长达一个时辰的化妆时间,一边化妆一边还有专人向她灌输着什么。
诸如“咱们小姐说话都是轻声细语、彬彬有礼的”,“吃饭的时候是轻拿轻放、细嚼慢咽的”,“走路的时候是小小的碎步,两步当你步走”,“她喜欢的礼物是小件的字画,讨厌的是大件的摆设”,“小姐喜欢穿戴翡翠和玛瑙头饰,不喜欢金和银”……
这些,都是需要长孙茉记住的。
所谓的名妓,种类也有好几种,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在美艳绝伦的外表之外,都有一项名动四方的绝技。
或是歌喉出众,引人入胜;要么才气过人,惹人追逐。总之,凡能陶冶人心的,诗书礼乐,琴棋书画,总得有一项堪称精通。
而“洛花”所擅长的便是歌舞。以歌姬出道的她,能混出如此名堂,在这方面的造诣自然是相当高明了,只可惜长孙茉的舞蹈是语文老师教的,穿越三年早就还回去了,真要跳的话,恐怕也只有剑舞能起了。
不过好在她是去应付那些狂蜂浪蝶,并非需要展示技艺,糊弄过去当是轻巧。
长孙茉化好妆,将她们准备好的衣服穿上,这才终于见到了此次任务的委托人——洛花。
其人并未如传言中那样遮住面容不让人瞧见,反而是大大方方地、连刘海都没有保留,似乎是想让长孙茉看个够。
洛花的天生丽质自不必说,虽是寻常衣物也难遮其妩媚娇艳之感。如画的眉宇间隐隐有着金光波动,双目流转的神采更是熠熠非凡。不施粉黛的姣好面容,连带着如同玉脂一般白净滑嫩的肌肤。
方一开口犹如黄鹂鸣翠柳般,让人只觉悦耳动听。
步步生莲,清丽脱俗,恍如不食人间烟火。
如果非要找一个句子来形容自己所见之人的话,长孙茉愿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洛花笑了笑,红彤彤的阳光缓缓在她身上穿行,略带急促的呼吸透露着她的一丝期待:“长孙妹妹么?你可真好看!”
原本长孙茉是想夸对方漂亮来着的,怎么却变成了对方先下手了呢?
洛花说完,却又盯着长孙茉愣了半晌。她觉得这一切似乎荒谬得可笑,她的目光就那么锁定在对方身上,恍然间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年幼时的影子。
倒不是长孙茉跟她长得有多像,那完全就是不同的类型,可是看对方眼里的露出的光彩,确实那么的相像。
大概,对方也有那样的打算吧。离开现在的所在,靠自己的双手把握自己的幸福。而她现在离成功就差一步了,而在这最后一步的时候,她还能见到另一个自己,这是何其有幸之事!
那个毫不吝惜绽放着的笑容,让与她距离如此之近的长孙茉如同沐浴在夏日灿烂阳光之下,感到舒适且亲近,就像是这无边的春风,从后背轻轻将自己环抱。
现在,他很认真,他的眼神很清澈,“告诉我,姐姐!我需要做些什么?”
“乐意为你效劳。”
或许应该是这一句吧。
只是一次见面,就彼此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亲近,颇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妹妹的身形甚至脸型都跟我很像呢,只需眉心一点面纱遮面,这外形便没有了破绽。不过千万记得,不可让那些臭男人有机可乘就行了。”
一句带着笑模棱两可的话,长孙茉似懂非懂。
“那……”
“有缘的话,咱们还会再见的。现在你是洛花,我不过是一个婢女,一个即将被你逐出的婢女!”
“……我好像有些明白了。这是你离开的方法?”
洛花点了点头,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ωωω.χΙυΜЬ.Cǒm
长孙茉不知道洛花之前都经历过些什么,但她能肯定的是,此刻的洛花并不是那个名动四方的“中原四花”之一,在这一刻她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美丽女子,她想要获得她的渴望,不惜一切代价。
成人之美从来都是种美德,尤其是当“被迫”变成了“自愿”的时候。
太阳到达了天空的最顶端,午宴也如期在君雅阁举行,由长孙茉扮演的“洛花”也在合适的时间,拖着一层长长的纱衣,合适地出现在了“众狼”的面前。
“洛花小姐!”
“我的女神!”
“呸,是我的!”
刚一出现就引起一阵骚动,长孙茉暗道之前还真是小觑了对方的影响力,不由自主地笑了下。
纵是隔着面纱,佳人的一举一动也是逃不开众人眼神的。
“看到么?洛花在对我笑呢!”
“屁话,那是对我!”
“你们说的都不对,女神是在对我留情!”
啧啧,争个毛线啊你们,自作多情到这种地步,这脸皮的厚度都超过城墙了吧?
这就是所谓的王公贵胄?
我去你的!
在长孙茉脑中流淌的,是早点离开的心情。可她偏偏又无法早些离开,她还要尽可能地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把他们所有人都拖在这里无暇他顾,好让真正的洛花有时间走远。
伤脑筋,真是伤脑筋啊。
“我们,来玩个游戏,好不好?”
学着洛花在人前那种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语调,长孙茉眯了眯眼睛,她一点也不享受那种被众人欣赏,又或者是渴望得到的贪婪的感觉——真是恶心死了!
但一想到洛花几乎是每天都在和这样的人们曲意逢迎,登时就佩服起对方的容忍力来了。
对对,自己不也是忍耐过三年严苛训练的么?这点小问题又算得了什么?
长孙茉如是安慰自己。
“好啊好啊,我们就爱玩游戏!”
“同意,请洛花小姐名题!”
长孙茉微微一笑道:“可以是可以啊,可是你们得先选出来玩游戏的人,我才好说明规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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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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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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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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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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