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当太阳升起>37 第三十七章
  九三年前后,村支书家里买了一台14寸的彩电,在当时算件新鲜的大事。全村人看电影似的围坐一块儿看电视,其中就包括宋甜。

  放了学,宋甜首要的事就是跑村支书家里,先看一小时电视再回家。

  这件事宋母是不允许的,因为家里有干不完的活,宋甜正是能帮忙干活的年纪,怎么能浪费这一小时的时间?

  更重要的原因是,太阳落山,漆黑的老房子太寂寥了。空落落的院子,花鸟虫鱼,却没有一点人声。都忙,都顾不上家。在这种环境里,宋甜母亲内心的孤独感像起潮一样层层叠加——太沉了,压得她神经快断了。

  为这事,宋甜父母前前后后不知吵了多少架。吵的最激烈的一次,宋母坐在高高的门槛上拍自己的胸脯,淌着热泪指着宋父大喊:“我做牛做马服侍你,你不能总把我一个人丢家里撒手不管!”

  不知是吵疲了还是真觉得内疚——宋甜坐在小板凳上紧紧盯着父亲的脸——那张厌恶的、不耐烦的脸,然后看他大手一挥,说:“我关你了?你有本事就滚出去!”

  宋母嚎啕大哭,趴在门槛上撒泼打闹,半天不起来。

  宋甜在旁冷冷看着,这样的次数多了,最初的惊惧和害怕早已转化为麻木和冷漠。她去看父亲,心里默默数数,再过几秒,他就会因为不胜其烦而拉下脸去安抚胡闹的女人的情绪——

  “行了行了,别坐地上。”宋父脸色很难看,但还是伸手去扶门槛上的女人,“你一个人闷了,就去村里看看电视嘛。甜甜不是每天去看?你和甜甜一起去好了。”

  这以后,宋甜和母亲一起在村支书家里看电视,时间掐短了——改成半小时。

  适当的放松娱乐的确让人心情好,母女俩和谐了一段时间。这种和谐被打破源于有一段时间,宋父连续十几日不在家。

  隔壁村开了厂,厂里有活,宋父见有油水可捞,图方便,带了几件衣服就住厂里去了。

  家里没个男人,两个女人一个神经一个冷漠,不停地互相折磨。

  直到厂里放假,宋父背着行囊又回家来。

  宋甜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母亲大清早起床忙活,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一上午变戏法一样摆出一大桌子的菜。等父亲一进门,母亲忙不迭跑过去,替他拿下行囊,又替他换好拖鞋。

  宋甜看见母亲的眼神,像浇了油的火,热得发烫。那时候,宋甜深深地意识到,父亲对母亲而言,是平地拔起的山。

  一个女人如何看重一个男人?无非是把他当做天当做地,把自己塞进天地里求生存。

  宋甜在一边站着,看见父亲松开母亲,展开双臂向她走来。那双手臂像一个圈把她的头围起来,她把脸埋进去,意外地发现,那上面并没有长途跋涉的气味。

  父亲的手掌揉了揉宋甜的头顶,又揉了揉宋甜的脸蛋。宋甜嗅了嗅,闻到奇异的芳香。

  她抬起脸,双目闪闪地盯着爸爸的脸。然后又低下头,小手捧起大手,仔仔细细地注视。wWW.ΧìǔΜЬ.CǒΜ

  父亲的手粗糙、丑陋,经过长时间的行走,掌心汗津津的。这点湿意把那抹异香放大到极致,宋甜把鼻子凑上去闻了又闻,香味熏得她不太舒服。

  怎么了?父亲十分不解。

  宋甜把手捧高,说,有味道。

  什么味道?父亲狐疑地抬手一闻,脸色变了。急忙往裤腿边擦了几下,欲盖弥彰地说,根本没味道啊!

  宋甜十分确定那是一种刺鼻的香味,之前她从来没闻过这种气味,她确定这种气味不属于这里。

  父亲干干地笑笑,可能是护手霜吧,咳,你是狗鼻子啊。

  随便打了个哈哈就过去了。

  晚上宋甜睡不着,去翻父亲的行囊。几十块现金、换洗的衣服、塑料脸盆、搪瓷杯、刮胡的刀片、用成很小块的肥皂。没别的了。

  没护手霜。

  怎么会有护手霜?宋甜是知道的,她爸爸这么粗糙的人,手冻裂了也不懂得用护手霜。

  宋甜蹑手蹑脚地进了父母的房间。两个大人盖着同一条薄被沉睡,男人鼾声如雷,女人呼吸绵长。

  外面下着滂沱大雨,雷声隆隆,闪电划破天际,照亮了床铺上的两张脸。

  即使在睡梦里,母亲依旧紧紧抓着父亲的手,生怕他跑了一样。宋甜看了一会想,母亲靠父亲这么近,有没有闻到他手上的香味?

  闪电把整间屋子照亮,却没照亮隐藏在黑暗处的秘密。

  第二天上学前,宋甜找到在院子里洗衣服的母亲,把自己心里的疙瘩剖开来给她看,她以为这个神经质又格外敏感的女人会拍案而起,最起码,会陪她一起怀疑。

  然而,母亲只是停了停,涂满肥皂泡的衣服还紧紧攥在手里没松掉,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抽空抬头看了宋甜一眼。

  胡思乱想些什么呢,你爸爸哪有什么香味,一身的汗臭味!快去,去上学,别迟到。

  也是这么随便打了个哈哈过去。

  这个疙瘩并没有太影响宋甜的学习和生活,和以往一样,放了学她就往村支书家里跑。

  这天放的是一部肥皂泡沫剧,家长里短,狗血遍地。宋甜不爱看这个,在长条椅上坐了一会就坐不住了。一屋子的人,年龄小的孩子在旁边闹来闹去,家长一边嗑瓜子一边看电视剧。

  宋甜瞄了旁边一眼,她母亲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都没发现她在看她。这一屋子的妇女,好像都是同一个神情。

  宋甜跳下长条椅,说:“妈,我先回去了。”

  过了好一会,宋母才“哦”了一声,继续嗑瓜子说:“锅里熬汤呢,时间差不多了,你回去看看。”

  宋甜快步回家。

  家里厨房在最里面,要穿过客厅和睡房。宋甜担心汤扑出来,一路走得急,揭开锅盖一看,时间掐得正好。把火熄了,重新盖上锅盖保温。

  这时候她才不疾不徐地从厨房走出来,路过睡房,发现门是紧闭着的。

  这世间有几样东西玄之又玄,其中一样就是女人的第六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但那一刻,宋甜直觉门背后有什么。

  她没有一丝犹豫,快速悄声地走过去,手按在门把上的时候心快跳出嗓子眼。吱嘎——门一开,外面日光大盛,一股脑涌进门里。黑暗处的秘密就这么意外地被揭开了。

  见到那个陌生女人的第一眼,宋甜的直觉再一次告诉她——这就是那个把异香留在父亲手上的女人。

  香味可能来自于女人的头发,也可能来自于女人的肩膀,因为父亲的手正游移在这两处位置。

  他们一个躺靠在床上,一个坐靠在床头,衣衫没有一点不整,女人的长卷发倾泻下来,没有一丝凌乱。

  但这并不能代表这两人之间什么也没有。

  没错,女人的直觉。

  宋甜刹那间就肯定父亲和这个陌生女人出轨了。

  跳到嗓子眼的心蓦然坠回去,啪嗒一声,归了原位。

  宋甜退出来,用力地关上门。她以为自己很冷静,可低头一看,发现门把在抖。

  这一年,宋甜念小学四年级。

  后来事情的发展和所有男人出轨的家庭千篇一律——争吵、冷战、协调失败。

  如果这件糟糕的事情发生在现代女性身上,会有人选择潇洒地离婚,然后从头再来。然而,像宋甜母亲这样的女人,离婚是想都不敢想的。

  丢脸、没面子、被人嚼舌根、从此以后无依无靠。

  于是咬死不松口,怎样都可以,就是不离婚。

  男人也怀着愧疚心理,承诺再也不乱搞,好好过日子,于是真的安分了一段时间。但狗改不了吃/屎,绝大部分偷过腥的人忘不了腥味。

  手机里暧昧下流的短信、半夜里长达一个小时的电话、外套领口上黏着的女性长发、身上手上莫名其妙的香味……

  哪一样不能把委屈的女人逼到绝境?

  甚至有嚣张的女人把电话打到家里来示威。

  即使是这样,宋甜的母亲仍旧选择忍气吞声。背地里以泪洗面,明面上假装若无其事,关起门来发脾气,宋甜无缘无故地遭殃。

  所有的一切都是恶性循环,像一场怎么也睡不醒的噩梦。

  睡房的墙壁上挂着婚纱照,相片里的男女牵手并肩,笑得很恩爱。晴天大太阳,相框玻璃反光得厉害,好像一道神光,令穿着婚服的两人看起来更天造地设。

  女人纱裙铺地,男人西装革履。

  宋甜拾起床头柜上的闹钟掷过去,玻璃扑簌簌碎掉的时候,她心中那个尚未构建的、对爱情及婚姻及家庭的纯真向往轰然崩塌了,紧接着,又用钢筋水泥飞速地铸造了一堵墙,墙连墙,围成城。

  养育她的村落是另一座围城,另一座有形的围城。宋甜迫切地想出城,仿佛这样她心里的围城就会消弭。

  有一天她如愿以偿出了围城,然而围城依然还在。她成了漂泊的种子,风吹到哪她就在哪,却从没想过扎根。

  时至今日,她还在飘。或许这一生,她就这样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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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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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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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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