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叫温晴不温情>chapter 10
  于此,我们不是没有怨言,大抵是每个人对于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这样的字眼都有不可侵犯的神圣性。

  于是我们一班的人尤其羡慕二班的,他们还在外面说说笑笑,而我们只能望着外面怨声载道。

  伯乐说,考试考好了,以后多的是机会玩。

  可能是她送走了无数毕业生,年年如此,早就麻木了。

  而我们只此一次机会彻底离开小学。

  她不知道十多年过去,我只在最后领成绩单时去过小学,后来再也没有机会进去。

  如果她知道,会不会那时候让我们尽情度过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

  小学最后的日子,基本上都是在试卷中度过。

  做试卷,改试卷,简直就是陷入无底的黑洞。

  我无比渴望早点摆脱这样的生活。

  躲在被窝里熬夜说悄悄话成为一种解脱的方式,黑眼圈就在这样的折磨中不断滋长。

  我的眼睛越来越没有神,更阴恻恻了,看上去无情又冷血。

  初中后,我并没有交到太多的朋友,我不好接近。有一个女生说的。

  小升初,无论初中离得多远多近,写毕业同学录是不能拒绝和避免的,我一直视这些为俗事。

  我是俗人,不一定做俗事。xiumb.com

  然后,当别人把毕业同学录传到我面前时,一本一本,我真是不愿写。

  我只有写过一次最心甘情愿的毕业同学录,那是在高中。

  ——然而,我是俗人,不愿做的俗事,也得去做。

  我看着绿叶漂浮,学校的绿画面积越来越广,祖国鸡公图案的草坪青红相交,黄昏时分,那上面经常有我们一班和二班的同学站在其中,不是践踏,是浇水。

  我们还小,都很善良,看到小小绿草,心中所想,全是为了它能更好生长。

  然后,它生长得很好,我们也该走了。希望后来的人能如我们一样爱护它,照顾它。

  不舍吗?难免!想离开吗?当然!

  真是矛盾。

  温情,你怎么还没写呀?快写快写,写好了给我看看。

  我极不情愿的涂上自己的名字,性别,生日,落下几段祝福的话,从始至终,我都不爱那些唯美的祝福。

  交给她人,写下了,估计我们此生交集甚小。

  只有太害怕离别的人才会喜欢留下这些所谓证明存在过的证明。

  于人情,于世故,我冷淡,不受人待见,实属应当,朋友少,也是活该。

  姐姐则不然,她很开心地落款,写的祝福语字体娟秀,情真意切。

  我自叹不如。

  二班的姐姐正在满学校与人留下照片,她性格开朗,和每个人都能处理好关系,能歌善舞,成绩虽然不是十分好,但是人际关系能为她加分。

  我还有个姐姐,她比我们几个姐妹都要低一届,也没和我们在一起读书。

  这一年,我成了姐妹之中的佼佼者,还是很自卑。

  就好似,别人表现出讨厌我的情绪,我总会在自己身上找毛病,口头上说着不在意,比谁都在意。

  当然,在意并不代表就要改变自己,我自卑不代表没有个人特色。

  是要毕业了吗?

  伯乐脸上欢喜更多,她离退休的日子更近了,为别人家的孩子忙碌一辈子都没好好照顾自己孩子的情绪吗?

  我想是的,她每次出教室接听电话后都是由开心到不开心。

  升学考试终于到来,我在小学的七年时光就要告一段落。

  :很早之前,小学分学前班和小学一至六年纪,并没有幼儿园,我没有上过幼儿园。

  也没有看过哆啦梦,被大学同学当作段子笑了很久,即使我看过喜羊羊,看过犬夜叉七龙珠。

  七年时光,从四岁半开始,十一岁半结束。

  考试当天,学校把其他的学生都疏散了,一个学校的升学率决定这个学校将要收取的学生的质量。

  升学考试从来不是一件可以马虎的事情。

  伯乐是照顾我的,中午时分,我做题目做到很晚,错过了午饭,她把我叫到老师食堂去。

  那时候,我真羞涩,红着脸极不好意思,民以食为天,我还是去了。

  学校里有老师是认识我的,他们大多知道伯乐的得意学子是哪几个,纷纷露出满意笑容,甚至有老师还说,下午好好考。

  可是我不敢确定,下午考试科目是语文。

  语文——小学课本中,我最讨厌的一门课。

  很自然的,我考得并不是很理想,升学考试中,重大考试中,我老是会失常,老是心悸不安。

  妈妈和好些人一起来学校接走了我,她们好开心的样子,我却很愧疚,愧疚伯乐对我的栽培,对我最后的温暖。

  带走住校的行李,带走小学的书本。

  从此我与小学生有了明显划分。

  ------题外话------

  写着写着,忘了字数,然后匆匆结尾。小学生活,永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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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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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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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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