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含泪背上行囊,开始浪迹天涯,四处打听有关墨白的下落。我总想着,如果墨白知道有个姑娘正在天南海北的找他,他一定猜得出是我,一定会回到我身边,在某个草长莺飞的黎明,在我醒来时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洋洋自得地问:“这一次,你可知错了?”
我怀着这样的期盼从长安一路南下,寻找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红梅花开花落几回,他却从不肯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以为凭我们的缘分,我该是很快就能找到他的,就像我所见过的诸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无论相隔千山万水缘分都能牵扯着彼此都能走到一起,可我远没有那些故事里的主人公幸运。
有时候我忍不住想,他这一次是真的生气了,故意躲着我,让我漫无目的地苦苦寻找,他才解气。我想,若真是这样,我就更应该努力的找他,直到他终于怒气消了,回来我身边。
公元八七七年冬,元昭太皇太后晁氏,殁。
唐僖宗李儇为其戴孝上朝三月,追封元昭太皇太后为盛德太皇太后,陪葬宣宗贞陵,追封其姊为紫鸢太妃,其骨灰亦陪葬贞陵。
长安城传出晁huang病故的消息时,我刚刚进入信州境内。我紧紧攥着她送给我的那枚令牌,那个用了一辈子陪着我的人,她对我说,她身边已经没有人了,只剩下我,可我却没能在她临终之时陪在她身边。我拼了命的天南海北找墨白,可她最终还是没能等到我寄书信给她,告诉她我已经找到他了。
……
当年李晔禅位让贤后,李儇便将信州赐给李晔做封地。信州多山。城南有一片低矮的丘陵,名曰诸葛坡。我远离长安,不能去皇陵祭拜晁huang,便想择个清幽之地为晁huang洒一杯薄酒。
诸葛坡上漫上遍野长着同一种花,相传三国时期诸葛亮率军路过此地。军中粮饷用尽,军队又被敌军包围,诸葛亮遂采此花的嫩梢为菜,为战士充饥,一举打了胜仗。后来人们便把此地命名为诸葛坡,把这种花命名为诸葛菜。
再后来,因这种花每到农历二月便开蓝花,遂又名二月蓝。
听信州百姓说,每逢二月诸葛坡上二月蓝花开时,漫山遍野如同蓝色海洋。浪涛翻滚,亦梦亦幻。
可惜我来的不是时候。
信州在江南,即使寒冬腊月也不会下雪,我去往诸葛坡的时候,适逢下起瓢泼大雨。道路泥泞,我深一脚浅一脚艰难行至诸葛坡顶,放眼望去,连绵千里的疆域笼罩在朦胧雨雾中。
我取出一壶酒,洒到地面上,雨水湿透了酒香。
“闻起来似是一壶好酒。是在祭奠何人?”
鞋子踏过水洼激起的声响伴着带有笑意的声音走近,我猛然回头。
一个素色长袍的道士,八字胡,一手撑伞。一手搭着云展,笑盈盈停在我面前:“多年不见,姑娘别来无恙。”
恍然以为是墨白,结果事实让我十分失望,我一脸嫌弃地离他远了两步:“我不算卦,别跟我套近乎。”
道长停住脚步。捋着八字胡笑笑:“姑娘是忘了当年贫道远道而来为墨公子送书信,还是忘了当年懿宗皇帝戾火袭身时贫道助姑娘打开了他的心结?”
我上下打量他,不可思议道:“你是……当年那个……年轻道长?”
道长仍旧捋着八字胡轻笑,不语。
我方知自己说错了话,不自觉的用了“年轻”这个词,这许多年过去,他早已不再年轻,眉宇间已填了多年沧桑。
能够再次偶遇实属不易,而我一时想不起能和他聊的话题,想来想去,唯独想到与他同出蓬莱的那位老道士。“老道长可还好?”
“你是说师叔?”
我点点头,他抚了抚八字胡:“他老人家在懿宗年间就已经故去了。”
我投去抱歉的目光,同时又有些诧异:“原来蓬莱仙人也会生老病死啊。”
“姑娘说笑了,一个硕大的王朝都有气数将尽的时日,何况区区血肉之躯。”他对生死似乎格外看得开。
“我还以为道长早已回到蓬莱修行,难道道长一直在中原游历?”
道长笑而未答,向我身侧张望两眼,将话题引开:“怎么不见墨公子人?”
我不知如何跟他说我和墨白已走散了好几年,这是我的伤心处,我也不想叫外人知道,便支吾一声:“他……还在feng翔,我一个人……出来玩。”怕他不相信,我特意补充了一句:“你也知道,他整天写写画画,我一个人实在太无聊了,出来走走散散心,欣赏一下大唐锦绣河山也不错……”
“哦?”一直笑而未语的道士终于笑出了声。
我的谎言似乎被他一眼看穿,我竟一时忘了,他们这些蓬莱人会占卜之术,恐怕在我说谎之前就已经卜出了真相。我耷下脑袋,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多此一问,害我尴尬。
他又似并没有识破地纳闷问:“墨公子难道不知道如今天下形势?怎么放心让姑娘你一个人到南方来……”他思索着一个合适的用词:“来游山玩水?”
不知他是真的纳闷,还是仅仅给我个台阶下,不过既然台阶摆在这里,我也就赶紧顺着台阶下来,将话题引开:“道长说如今天下形势?什么形势?”
“贫道四海游历,恰途经山东,黄巢在山东起义,公然与朝廷为敌,姑娘难道不知?”
我摇摇头,表示的确不知情。我以前是很八卦,不论风月事还是国家大事都愿意掺和一把,可如今不同了,我一心一意寻找墨白。没有心思在意天下风云异动,根本不知道有一个名叫黄巢的人在山东领导了一支起义军起兵反唐。
“难道形势已经岌岌可危?”
“他割据割据,建立王霸,号冲天将军。锋芒直指长安天子,天下云集响应,下一步恐怕就要挥师南下,攻占江南各州。姑娘若无要紧事,还是早些离开信州。回墨公子身边罢。乱世将起,唯有他能护姑娘周全。”
我何尝不想回到他身边,我现在身在信州,就是为了找他啊。
“若按道长所说,如今天下之势,难道江山要易主?前些年庞勋也在桂州起义,不是很快就被打压下去了么?这一次或许或许也能很快……”
“世易时移,”道长打断我:“恐怕这一次,李氏基业终将落入旁姓之手。”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一旦乱世即至,王朝覆灭,湛儿的江山毁于一旦,王朝余晖不再,所有与大唐王朝有联系的人士必将惨遭屠戮,别说找到墨白,我恐怕自身难保。
五年前李晔禅位让贤与李儇,期待李儇能成为一代贤君,重振大唐河山,但李儇的所作所为却着实令人失望。
魔君李温统治大唐二十余载。大唐早已风雨飘摇,而李儇当政之后,充分证明了他与李温血脉相连,荒淫无道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的荒淫和李温的荒淫不一样。李温后宫佳丽三千,但听说李儇自迎娶蓝妃之后,就为那蓝妃遣散后宫。大臣们以为他们的新皇不近女色,将全力以赴宵衣旰食,曾心中暗喜,结果李儇给了他们当头一棒。xǐυmь.℃òm
册封蓝妃的第二天。他在大朝会上宣布在骊山之上重建阿房宫,说当年一把火将阿房宫付之一炬实属遗憾,他要重现当年大秦帝国的威风,将蓝妃迎入阿房宫,金屋藏娇之。
朝堂之上群臣反对,声称秦始皇建阿房宫,王朝颓落,二世而亡,陛下万万不可重蹈覆辙。
李儇闭耳不听,广招天下劳役,大兴土木。秦末,朝廷欺压太甚,陈胜一声怒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横扫大秦半壁江山,而几乎一模一样的历史又在当下重新上演:大唐僖宗乾符四年,阿房宫仅建成千分之一,连轮廓还未成形,已死伤劳役数十万人,引得天下臣民共愤,山东黄巢揭竿而起,率先起义。
起义军所到之处焚官府,杀贪官济贫农,得到百姓的支持,队伍在极短时间内扩大到几十万人。
道长的预言来的非常现成,黄巢起义之后,果然没有发兵直捣长安,而是绕过天子脚下,挥师南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李儇不得民心,但军队实力却不容小觑,黄巢心知现在攻打皇城长安如同以卵击石,他做好了与朝廷长久对立的准备,江南鱼米之乡自古繁华,占领江南,无异于作用了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粮仓。攻下江南,坐稳南方,他再挥师北上将不再担心粮草供应,起义再无后顾之忧。
公元八七八年农历二月,即乾符五年初,也就是我和道长在诸葛坡一聚后的第三个月,传说中的冲天大将军黄巢就率领起义军横扫淮河南北各地,并乘虚南下渡过长江,一举攻下虚州吉州饶州。江南四大州中三州连连战败,江南各地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上表请降,归附黄巢,唯独七皇子李晔的属地信州如同汪洋之中一艘孤帆拒不投降。
农历三月初三,诸葛坡上二月蓝花开烂漫,漫山遍野与天穹连成一片,宛如浩瀚的蓝紫色的海洋,百里之外可闻其香,黄巢手下第一战将朱温率三万起义军兵临信州城下。
我尚留在信州境内,李晔坚守不出,死守城池,我也只能躲在城门内静候战况。
当年那个十四岁的少年如今已长成了威风凛凛的男子,而那对剑眉却依旧如同冲天凌云,桀骜不驯。
李晔镇守信州半月余,快马传书一封有一封趁着月黑风高发往长安,希望朝廷能发兵支援。
李晔的想法很好,他坚守到朝廷援兵到来,里外夹击,必能大获全胜。然而城中却有不少流言传出,说自黄巢起兵之后,起义军连战连胜,杀富济贫,尽得民心,而唐军节节败退,当今天子却全然不放在心上,凭借潼关天险,依旧整日躲在长安城里寻欢作乐,根本不管黎民死活。
此流言一出,守城军士人心大乱,纷纷怀疑此番拼死守城,皇帝压根不会派兵营救,他们再这样苦等下去,前方迎接他们的只能是弹尽粮绝冻饿而死。
于是十五日后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一名守将擅自打开城门,投靠起义军,迎朱温进城。
李晔闻讯后,捶胸顿足,但也无可奈何,只能仓惶逃离信州,连夜赶往长安避难,信州不战而宣告陷落。
我本来就对李儇没有好感,经此一役,更是对他深恶痛绝。湛儿为夺回一座西境雁门关,呕心沥血,力竭而亡,我虽然心疼,但也知道那才是一个合格的帝王所肩负的责任;李瀍为剿灭回纥,御驾亲征,若无夙沙相救,战死沙场;李怡辜负了晁鸢,可他治下的大唐繁华富庶,得到万世敬仰;李温残暴无道,我也从未觉得他该遭受天下唾骂,毕竟那完全不是他能左右。
而李儇,他有什么理由荒淫无道,他有什么脸面死在一个乡野村夫刀下,有什么资格把江山拱手让给旁姓?
我在兵荒马乱的江南各县又徘徊了整整一年,一年后,江南全部沦陷,黄巢驻扎江南,养精蓄锐,暂缓了推翻李儇的脚步。百姓自顾不暇,四处避难,我更无从得知墨白的下落。
晁huang送我令牌,本意是可以护我周全,可如今皇室中物却变成最危险的东西,但我舍不得扔,我攥着令牌在战火之中彷徨许久,抱着最后一点希望,我启程北上,返回feng翔,那是为数不多尚在皇族势力控制范围内的地方之一,心想着,那是我和墨白共同的家,万一墨白已经回去了呢?未完待续。
(九头鸟书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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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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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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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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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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