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温看着她,梨花般的脸庞有淡淡红晕,眼睛里有狡黠的光,猝不及防地凑近他,抬起手想要把耧斗花插到李温头发上,手指刚刚环过他耳畔,他却更加猝不及防地一把抱住她。
他宽大的红袍将她紧紧环绕,如同脚下盛开的耧斗花,笙歌被他突然的拥抱吓了一跳,却不像寻常家的女儿急着羞涩躲避,她很安静地贴在他怀里,任由他抱着。
“从十一岁开始,我便独居在清凉院,世人都说我是个异病缠身的怪物,我还因此杀了人。世人怕我,远远躲着我,就像躲着瘟疫。我的感情,明明已经被封在封印里,却还是会觉得痛苦,觉得孤独,五年,我始终孤身一人,日复一日,只等着生命走到尽头的那天,体内戾火将我全部吞噬。我恨这样的我,恨这样虽生犹死的活着,你明白这样的恨么?”
他将她抱得更紧一些,手指微微颤抖:“可是,姐姐,是你救了我。我不知道什么才算做喜欢,可我想得到你,这算不算得喜欢?”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又怎么会想要占有。他说他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其实他心里再清楚不过。我看着他额前吹起的银发间露出火焰状的封印,看来,封印即使能封住万物,也封不住感情,万物随天地而生,唯独感情随心而生,心不死,感情就不会死。
“你是皇族,而我只是侍奉你的奴……”笙歌的声音有些颤抖,在李温的话语声中羞愧地低下头。
“我不在意世俗的枷锁,我想要娶你,姐姐,你可愿嫁与我?”
夕阳晚霞触手可及,大片大片的月光花开在他四周,像一层层波浪,摇曳的花瓣轻轻扫过他的脚踝,吞吐银白的光如同他的银色长发。
她突然抬起头:“你知道……嫁娶是什么?”样子极为认真:“若你娶了我,就不可以嫌弃我,就算有一天我做了错事,也要原谅我,也要继续喜欢我,你做得到么。”
她眸子里的人拥有艳绝天下的容颜,煞有介事地捏着下巴,眼底藏了笑意:“执子之手,携手白头,是这样么?若是这样,却是我求之不得的。”
夕阳落到山下,天边红霞染成暗紫色,漫山遍野的月光花发出淡淡银光,笙歌手中紧紧攥着的耧斗花猝然滑落指间。她踮起脚尖,搂住他的脖子在他额前印上一个吻。
凉唇触上封印着戾火的烈焰印记,如同从天而降的冰凉雨露,浇灭他身体里将他折磨的生不如死的烈火。她凑到他耳边,声音如同一支冷笙般清凉婉转:“阿温,你要一直喜欢我,直到我头发都白了。”
我和墨白离开了玉凉山,因为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必要。这段感情终于如我所愿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我却陷入困惑。
之前以为困住李温的心结是世人对他的偏见,可看到这里却不得不推翻这一结论。自笙歌出现后,象征愤怒与痛苦的火海就没再在他的心境中燃烧起来,他已然不在乎世人的眼光,这样的话,困住他的心结又是什么?
我把自己的困惑讲给墨白,补充道:“虽然不明白他的心结到底是什么,但看到他和笙歌有这样一个圆满的结局,也算没有枉来一趟。”
我所无法实现的圆满,能亲眼看到别人替我实现,这样很好。可说到这却情不自禁地捂住嘴:“不对,李温的后廷之中,未曾听说过有叫笙歌的妃嫔。难道……她最终没能嫁给他?”
……
这个故事果然没有就此结束,而且出乎意料地向着另一个极端陡然发展。
他的命运,就像被天意捉弄,以为自己走了很远,其实只不过是画了一个很大的圆,走到最后才发现又回到了那个孤身一人的起点。不,也不是起点,而是比最初更深更黑暗的地狱。
一切无可阻拦的改变,起始于河湟前线传来李怡死讯的那一天。
那一天清晨,长安城郊刚刚下过一场微雨,空气湿润清凉,他早早起身,趁天还没热,到荷塘边散步。荷叶上还存着珍珠似得雨滴,昨日还含苞待放的荷花今日全都盛开了,他想,这样干净的花朵,就像笙歌的笑脸一样。
这样想着,他走到一块巨石旁,石头后的荷塘边上摆着一方石桌,笙歌一席雪白羽衣坐在石桌旁,专心致志地刺绣,甚至没有听到他的脚步声,直到他站在她面前,低头盯着她手中刺绣轻问:“鸳鸯锦绣?”
笙歌没料到他会起这么早来荷塘边散步,慌里慌张把刺绣藏到身后,藏到一半被李温一把拉住手腕,身子探向她,凤眼含笑:“昨日刚缝制好嫁衣,今日又起这么早绣香囊,你是这样迫不及待要嫁给我么,姐姐?”
他早就看到了她在刺绣,其实也没什么可藏的,她迎上他的目光,笑着嗔怪:“都要喊你夫君了,你还整日姐姐、姐姐的。”
低头抚摸绣了一半的鸳鸯:“在我家乡,大婚前廿十天里,女子要亲手绣鸳鸯锦囊佩戴在心上人身上,这样他们大婚后就会永远很幸福的在一起了。”
李温取下她手中刺绣,把她的手捧握在手心里,眉眼间全是柔柔情义:“等你绣好了,我天天戴着就是了。”
正在说话时候,应门的小厮形色匆匆跑来:“王爷,正堂有晁妃娘娘的人送信来,好像是战场上出了大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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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八点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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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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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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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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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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