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鸢抬起头,借着星光端详他,眸子里有似有非有的笑意,声音也像嘲笑般地:“照你这样说,有多少男子见过我,你也把他们的眼睛都挖去罢?”
“为什么!”他勃然大怒,以往不管她用什么口吻跟他说话,冷漠也好,讽刺挖苦也好,甚至朝他挥鞭子,他总是笑着,今日却愤怒地失控。他一手将她抵到墙上,带血的剑戳进墙缝里,他将她夹在自己双臂中间,愤怒的浑身颤抖:“这几个流氓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你为什么任由他们欺负!”
刚被他抵到墙上时她眼中有一丝惊色,很快变成一抹似有非有的笑意。她被他限制在两臂之间,并没有多大空间,几乎是贴着他的胸膛:“因为我知道你就在我周围,我想等着你来救我。”
李怡愣住,晁鸢的脸就枕着他的肩膀,他连转头看她的勇气也没有,只是抵着墙的双手攥成拳,一动不动地问:“你喝酒了?”
晁鸢浅笑,笑里带着醉意,拂在他身上点点头:“我喝醉了,才敢说出口。我不愿意轻易动情,所以李怡,你让我动了情,就要负责。你要永远只对我一个人好。”
若说之前所见的晁鸢被人传唱为容色倾国有些牵强,那么今夜她雪白的脸上双颊微红,嘴角噙起带着醉意的笑容,就是当之无愧的一笑倾国。
李怡抵着墙的双手滑落,滑至她腰间忽然停下来,我能看到他手指剧烈的颤抖,心想着他是想抱却不敢抱上去,正这样想着,这双手猛然紧紧将她抱进怀里。
自那一夜之后,李怡成了晁府的常客,两人常常乘一骑到草场喂鸢,说是喂鸢,李怡再也没让晁鸢像上次那般喂过,顶多是把兔子从笼子里放出来让黑鸢自己捕食。
而他们两人则坐在大片鸢尾花丛中,夏风轻轻撩拨两人的发丝,两人的紫衣交叠在一起,身侧艳丽的花朵摇曳起舞,晁鸢安详地倚在李怡怀中,说着只有他们两个才听得到的悄悄话。直到夕阳西下,将辽阔的天宇染成绯红,两人才纵马离去。
两人还在鸢尾花丛间种下两颗红豆,李怡擦了把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儿,握住晁鸢的手,听到晁鸢轻轻在他耳边呢喃:“若这双红豆将来长成了参天的相思树,我希望那个时候你还能像现在这样握着我的手。”
李怡笑了笑,手握得更紧:“一定会的。”
七夕前夕,天下有情人都在为共度良宵做准备,李怡却不得不因皇宫中的七夕家宴而暂时离开梓旭城,他离开的匆忙,走时并未找到晁鸢,只好留了张字条便匆匆上路。出了梓旭城已有四五十里,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他下意识地回头望,果然看到一袭紫衣的晁鸢像一只紫色的蝴蝶翩然飞来。
“原本想扎个纸鸢给你,但怕你路上带着不方便,只好包了两颗红豆。”她自怀中取出丝帕递给她,叮嘱道:“你要早点回来。”
前些日子晁鸢硬是取走了当日送给他的丝帕,他还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如今他把丝帕捧在手里,小心翼翼地打开,丝帕中睡着两颗玲珑的红豆,帕子上还多出了一朵傲然开放的鸢尾花。
万斛相思红豆子,莫留只影种相思。
他望着她,眸子里一如既往的神情:“等着我。”
一般情况下,把离别做的越好,就越意味着这场离别会演化为诀别,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在李怡和晁鸢身上。
十五日后,一骑紫衣于迷蒙雾霭中疾驰而来,驰进纷纷扰扰的鸢尾花海中,晁鸢正对着相思树的种子发呆,他突然跳下马吓了她一跳,他不由分说地一把将晁鸢拽进怀里,猝不及防地一口吻上她淡色的唇。m.χIùmЬ.CǒM
她瞪大了眼睛,像是还没从惊吓中缓过神来,身子却服服帖帖地倚着李怡的胸膛。他紧闭双眼,脸上一副疲惫神色,梓旭城与长安相隔千山万水,往返他却只用了十五天,可想他是一路马不停蹄。
她缓缓合了眼睛。
置身茫茫花海,紫色的鸢尾花瓣上还沾着晨起的露珠,迷蒙的雾霭在初生的旭日中渐渐散去,阳光照到这片无垠的紫色花海中,将天地间一切都镶上一层金边。
“我离开了多久?”他拥着她,呼吸声响在她耳畔。
她不假思索答道:“十五天。”
李怡像个孩子似得嘟起嘴:“才十五天?为什么我觉得像过了十五年那么漫长?”
之前的种种冷漠果然是她故意疏远他,她真心笑起来的时候,那双夏花般的眼睛比谁都亮丽。她枕着他的肩膀:“因为你心里想着我。”
李怡抱她更紧,恨不得把她融进怀里,声音轻似呓语:“对,因为我想着你。”
……
按照故事的结局推断,虽然李怡对晁鸢一见钟情,但一定很快意识到了晁鸢这个女人太过凶悍,虽长得美,但也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真正能够成为一个好妻子的还是甜美善良的晁凰,所以立即放弃晁鸢,改追求晁鸢的妹妹。可故事一路发展到这里,晁凰在这个故事中都是空气一样的存在。
一天夜晚,我在晁府正房外无意间听到晁老爷子和李怡的对话,屋中灯影重重,李怡抚着茶盖说:“把晁鸢嫁给我。”
我再也忍不住心中困惑,李怡与晁鸢情投意合,还要迎娶晁鸢,一切似乎已成定局,但我知道故事的结局并不是这样,结局里李怡爱上的人分明是晁凰。
我实在苦恼,等不及慢慢从后边的故事中找到答案,我将心中困惑说给晁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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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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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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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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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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