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嫁到南粤的义和跟我说,她每年七夕家宴都要花半年的时间在路上,连孩子都没办法好好生一个。但我想,我不会像她那么认为。事实上,我真希望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天天走在回国的路上。
听我这样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爱国?
其实我对这个国,这个大唐,这个长安城,并没有太深的执念。我不像湛儿,是一个能为江山社稷而存活的皇族,所以我不是一个称职的皇族。我之所以恋恋不舍高墙围起的大明宫,只因为里边有我恋恋不舍的一个人。
那个人有一双妙手,纤细的手指驾驭着一杆笔,可以勾勒出艳绝天下的水墨。
我突然想起了还留在臻园里的那幅鹧鸪图。
虽然只有黑白两色,但可以想象,那是黄昏铺开几抹绸缎似得彩云,微波荡漾的水面上,生长着几尾高高低低的芦蒿。在橘色的浩淼天空里,有一只翱翔的凤头鹧鸪,振翅冲破层层雾霭,向着九天之上龙的所在高飞。而在他脚下的芦蒿里,有一只安静的雌鹧鸪,默默昂着头仰望着他在天空飞翔。他的眼里,只有黄昏中无尽的苍穹,她的眼里,只有他高高在上的背影。就这样遥遥的望着,望着他飞翔在只有龙才能企及的高度,她的眸子里,是无限的满足与欢愉。
可是,最美的黄昏过后,就是最漫长的黑夜。
“姐姐,你不开心么?”炎炎的小手覆过来,脸上包的只剩下眼睛,忧心忡忡地望着我。
“不是不开心,是——”我想了想,但一时想不出比不开心程度更深的词,只能怏怏回答:“是很不开心。”
“爹爹从昨天散席后一夜没有睡,连夜出城为你置办这些迎接你的车马。马匹,丝绸,马车,全是最上等的,我都没有坐过这么豪华的马车。”她努了努嘴:“其实爹爹很喜欢你的。”
我摇摇头。“你看到的,只是所谓的喜欢,并不是真正的喜欢。真正的喜欢,是看不到的。喜欢一个人,是愿意默默守在他身边,付出自己最美的年华,并不奢求他被感动,会回报,会同样喜欢自己。能守在他身边,就是人生的幸事。”
我说完,感慨的长叹一口气,看到炎炎握着小拳头拄着脑袋疑惑地看着我,我才惨惨一笑,刚刚情之所至,竟然忘记了对方只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
我撩开车帘向外边望,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景色。“我们到了哪里?”
随行的侍从慌忙答道:“已经到凤翔了。”
队伍缓缓走在茫茫原野上,晚风渐凉,天空彩云如缎,可想如果不是被逼婚离国,而是和湛儿踏青郊游,该是一路放歌,谈笑欢声。
又想,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还是赶快想想到了蛮荒之地如何入乡随俗比较务实。
就这样神思游离着,隐隐听到后面传来哒哒马蹄声,和队伍缓慢的步调极不合拍,猜想应该不是队伍中传来的声音。
那声音渐近,听得有男子撕扯着嗓子高喊:“停下!都给我停下!”虽然声音因长久竭力高呼而嘶哑,但我还是第一时间听出了那是湛儿的声音。
有一瞬间的恍惚,我还以为自己是听到了幻觉。但车队果然停了下来,这就说明并不是我的幻觉。我亟不可待地掀开车帘跳下车,迎面是湛儿一席玄色常服,夕阳镀上金色的边,乌黑的发丝在晚风中飘摇,胯下一匹矫健的白马,朝着我的方向飞驰而来。
此时穆也已跳上一匹高头大马迎面拦上去。不知湛儿为何只身来此,我慌乱拽着炎炎朝湛儿跑去。
当我和炎炎气喘吁吁站到两人马下,正听到穆一声挑衅的威胁:“你执意带走她,难道不怕我回纥向你大唐开战?!”
“你开战,朕奉陪!”他的声音冷的直教人发抖。
低头见我就在马下,他一手握着缰绳,俯下身子递给我一只手:“清源,朕来接你回去!”我却不敢将手递给他,心想万一两国真的打起来,我岂不成了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却还没等我再仔细想,他的手猛的抓住我的肩膀,轻轻一扥就把我拉上马背,一分一毫都没有耽搁,即刻调转马头,扬鞭而去。
听到身后有一声撕心裂肺的马叫,接着就传来夙沙的大喊:“你抢走我的王后,我会让你后悔!”
湛儿丝毫没有停下来,甚至没有顾得上回话,策马扬鞭,快如闪电般离去。
白马涉过一处浅滩,溅起洋洋洒洒的水花,声音惊动了栖居在水边芦蒿中的鹧鸪鸟。霎时间,一对对鹧鸪忽的扑闪着翅膀双双飞起,四面传来惊慌的鸟叫。虽然是惊慌逃难,但依旧彼此双飞,不离不弃。鹧鸪是一种通灵的鸟儿,有着常人都无可比拟的,对恋人的坚贞。
湛儿勒住缰绳,因勒的太急,马儿前蹄高高扬起,我没料到他突然勒马,幸好反应比较快,迅速揽住他的腰,才避免了从马背上摔下去的惨剧。
待一切又重归平静,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拥抱他。虽然纯粹是为了不从马背上摔下去酿成终身残疾,但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一路狂奔我没来得及跟他说话,只是紧紧贴着他,感知我心跳的加速。此刻在这清亮的浅滩上,我终于得了机会。
“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你不怕伤了两国和气,打起仗来?”
他轻轻舒一口气:“不怕。”
我只看到他的背影,他的背影也很好看。“为什么?那是你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和平啊。”
“因为——”他顿了一顿,像是在平复长久奔波而造成的气息紊乱,良久,喃喃:“我发现我还有更怕的东西。”
“哦?什么东西?”我好奇的把脸探向他。
他却把脖子一扭,不说话,反倒突然一踢马肚子,马一受惊,猛地朝前窜了起来,我吓得惊呼一声,又是紧紧将他搂住,大骂道:“你想摔死我?!”
只听到在呼啸的风声中,他轻轻一笑:“怕摔就搂紧了,摔死了我还得劳心费神地给你办丧礼。”
我气得脸滚烫,心想我怎么就喜欢上了你这么个在外人面前很会假正经其实非常不正经的小皇帝?
那日进宫已是深夜,看到我回来,哭红了眼的阿央扑过来围着我左看右看,缠着我让我讲述一路上发生了什么。
我指着裙底在过浅滩时溅上去的泥,说:“的确有个故事,那就是你得帮我洗衣服了。”
阿央嗷呜惨叫了一声,叹着气去帮我倒洗澡水,走了两步又回过头说:“今天陛下下朝后就直接来了臻园阁,看到你放在案几上的那幅鹧鸪图,突然变得一副失落颓废的样子。我以为公主再也不会回来了,不想让公主的心血白费,就告诉了陛下,那是你花了半月的时间打算送给他的礼物。”
我听得心惊胆战,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问:“他有没有说我画的像鸭子?”
“没有啊,他听完就叫我立刻安排马匹,出宫去了。”
我舒了一口气,感叹还是有人能认出我画的是什么的。走到那幅图旁,却突然发现上边多了一行题词,是熟悉的气势磅礴的字体——m.xiumb.com
送人发,送人归,白蘋茫茫鹧鸪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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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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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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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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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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