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我唤她,阿央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手往裙子上蹭了蹭就跑过来。我仔细观察她的表情,捕捉每一寸细微的变化,用她看到我的作品时的一系列表情变化来判断这幅画是否成功。
我这么做也实属被逼无奈,就像皇帝每天看到的各地呈上来的奏章都是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实际上已经东边旱灾南边水灾西边蝗灾北边瘟疫饿殍遍野了。作为贵族阶层,实在很难听到人们的真实心声。
阿央的规律是,首先疑惑地瞪大眼睛揣测我画的是个什么东西,然后在心底偷偷鄙视我画的实在不怎么样,然后脸上装出一副看到传世佳作的兴奋表情说:“这幅画好有意思!”
这就足够证明了师父当年对我作出“没有绘画天赋”的评价是多么有先见之明,因为如果真的是一幅传世佳作,人们一定会惊叹的称赞“好有意境”,而绝不是“好有意思”。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果然阿央一见,神情一如既往的由疑惑变为鄙视又变为惊讶,张口道:“好有意思的两只野鸭子啊!”
我歪着嘴尴尬的干笑了两声,心想这不是鸭子,是鹧鸪鸟啊……
我拄着脑袋揉太阳穴,半个月前我就开始练习,想画一幅鹧鸪双飞图赶在七夕节送给湛儿,可今日已经是七夕,我还是没能画出满意的鹧鸪来。心里一阵不知所措的郁闷,搓了搓脸想让自己精神一下,结果手上的墨涂了满脸。
阿央咯咯笑了两声,问:“公主是想把这幅画送给陛下?”
我望向她,非常难过的点点头。
“没关系,就算公主今天画好了,皇上恐怕也没时间看呢。”
我疑惑:“为什么?”
阿央走得近些,递过一张红色的请帖,笑着说:“今晚是一年一度的七夕家宴啊。前些日子来访的回纥王明天要返程了,陛下要趁着家宴的机会为他们送行。公主难道忘了么?”
我点头承认:“忘了。”
抬头看向窗外的天,一卷残阳和漫天紫罗衫似得晚霞,都在七月的和风里发出暖洋洋的色调。天色不早了,看样子家宴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满身都是墨水,于是尖叫着去更衣梳妆。
七夕家宴是一年中最盛大的家庭聚会之一,当年父皇还在的时候,不管女儿儿子嫁到了哪里都要召回来一聚。前两年一个妹妹嫁到了粤地,偷偷跟我抱怨说她每年三月份就要准备出发,十月份才能回去,一耽误就是半年,连孩子都没办法好好生一个。对此我深表同情,然后坚定了我将来就算不能嫁给湛儿,也一定不能到山旮旯里去和亲。
黯淡的天幕下,鹊桥宫灯火璀璨,烛台用的是西域贡奉的象牙,杯盏用的是岭南开采的彩玉。鹊桥宫前的许愿池有千盏莲花灯,浩淼灯火宛如深夜星空,中央建起一座舞台,用拱桥与岸上的鹊桥宫遥相辉映。
湛儿尚未纳妃立后,所以身为长公主的我得以和皇太后分坐在湛儿左右。
举杯把盏,宴席之上说的尽是些冠冕堂皇的客套话。舞榭中的舞姬都是万里挑一的美人们,跳着缠绵悱恻的舞蹈,宴席上也尽是值万钱的玉盘珍羞,但皇族常年奢靡成风,那些整天泡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的公子哥已经对这些丝毫提不起兴趣,倒是对上座的异族可汗感到非常新鲜。
这个夙沙穆看起来已经是叔叔辈的人物,一身异族服饰衬得身体格外粗壮,即使是在如此隆重的场合下也丝毫不在意规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举手投足皆透着蛮夷之风。湛儿一身明黄朝服端坐在正位上,执筷的姿势和执笔时一样优雅,余光瞥见回纥王时,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鄙夷神色。
不过我觉得还好。小时候常听恭怀师父叹息说自己向来崇拜走豪放路线的国画大师,但最终还是走了时下比较流行的工笔细腻画风。想来,穆大叔大概走的应该就是豪放路线。
“当年穆宗皇帝在世时,曾与我兄弟相称,”借着酒劲,穆大叔开始侃侃而谈:“我与他相约,两族代代和亲,世世交好,却不曾料想竟这么快他就不在了!”
“不止可汗与父皇情如兄弟,我大唐与贵部子民皆为兄弟。”湛儿轻轻一笑,举起酒杯朝他作了一揖:“这杯酒,我敬可汗与父皇的兄弟情,也敬大唐与回纥的兄弟情。父皇虽已仙逝,但两国情谊不衰。”琇書蛧
“是啊,这杯酒要喝,一定要喝!”穆大叔端起大碗咕咚咕咚几口下肚。
满座皆举杯同庆,齐声祝颂两国万世交好。
夙沙可汗酒喝得快,抹了把嘴笑道:“既然你我兄弟,我倒有个小小的请求。雁门关前连绵戈壁于汉人无用,不如陛下借给我的族人放养马匹?”
满座顿时鸦雀无声,只有琴师手中的瑶琴,还在配合着舞女的舞步奏出咿咿呀呀的调子。在两国签订协议时就一直对雁门关一带争论不休,最终借着我大唐国威让回纥做出了让步,没想到回纥王依旧不死心,还在觊觎这片土地。
湛儿一杯酒刚刚喝到一半,听闻此言,举着酒杯的手在空中顿了顿,宽大的袖口遮挡着他的脸颊,看不出是什么神情,待将酒杯轻轻放下时,他的唇角又恢复了一弯庄严的微笑。
“可汗所言,我也正有此意。正巧贵部塔歌尔地区土壤肥沃,不借给我大唐子民耕种作物实属可惜,不如雁门关归你,你把塔歌尔划给我大唐可好?”一席话从头到尾,脸上始终挂着高贵的微笑。
谁也不傻,都知道雁门关是大唐最西边的边塞,而塔歌尔却是他回纥的王都,两者孰轻孰重自不必多言。穆大叔猛地抓自己胸前的裘衣,像是气的不能言语,而湛儿却始终望着他吟吟笑着。
半晌,穆大叔吐出一口气叹道:“阿郎何时变得如此心机,前几年见你,还爬到我膝头喊我叔父呢!”
湛儿轻笑。“叔父您忘了,您现在该敬称阿郎为‘陛下’了。”他端起方才那杯喝到一半的酒,独自饮尽了。
穆大叔却无心再饮酒,整张脸都被羞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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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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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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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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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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