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越之长嫂如母>36 036
  走进店铺,一股墨香扑鼻而来,清清淡淡很是沁人心脾。掌柜的正在拨着算盘,抬头看了季歌一眼,问道。“你需要些什么?可以先随便看看。”声音舒缓从容。

  季歌不太懂这些,见掌柜正忙着,便四下瞅了瞅,小小的店铺各柜架摆满了文房用具,种类繁多看的应接不暇,笔墨纸砚,笔架笔筒笔挂,镇纸等等,还有更多她看不出名堂的物件。心里有些微微的发虚,不知道钱袋里的钱够不够呢。进了这店铺才知道,不单单买笔墨纸砚,必要的辅助文具也要准备着。

  读书好像比她想像中的还要烧钱,难怪以前曾老人说过,古时供个读书人,家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亩田,否则整个家都得被掏空了,跟后世的读书是有大差距的。三郎可得要给她争气些才行!

  “你需要些什么?”掌柜的处理好手头上的事,走到了季歌的身旁,缓缓悠悠的问。

  季歌稳了稳心神。“我家弟刚入学,我想给他买一套基本的文房书具。”

  掌柜的不着痕迹的瞥了眼季歌的穿着打扮。“你随我来这边。”又问道。“他入了是哪个学馆?”

  什么意思?季歌一头雾水,嘴上答道。“葫芦巷元夫子开的学馆。”

  “嗯。每个学生元夫子会送套笔墨纸砚。”掌柜从柜架上拿起一刀纸。“这是一般人家用的麻纸,质地坚韧耐久,保证别受潮就行,用来练字比较好。”说着又拿起一刀纸。“这是白麻纸,合适书写文章。”

  麻纸偏黄比较粗糙,白麻纸则正面洁白光滑,背面粗糙有草秆纸屑粘附,季歌看着挺满意的。“怎么卖?”

  “麻纸一刀十张,二十文钱。白麻纸一刀三十文钱。”掌柜的把手里的两刀纸递给了季歌,往左边的柜架走去。“笔墨砚暂不用买,笔架放置毛笔,笔掭验墨浓淡顺理笔毫,笔洗濯洗余墨,镇纸写字时用来压纸。此四样共六百七十文钱,细致点用着,可长久使用,也能省点笔钱。”

  季歌想起小时候写大字时,用的毛笔从来就没有洗过,写完了直接往笔套里塞,那毛笔用不了多久就废了。“好。麻烦掌柜的。”

  “就这些吧。”掌柜的拿着四样小物件往柜台走。

  季歌看着手里的纸张。“掌柜的,这麻纸再来两刀吧。”练字什么的比较费纸吧。

  “两面都可以写,可以先用手指沾水在桌面练练,写时多看看字贴找找感觉,在脑海里描摹描摹。”

  “好。”季歌想这掌柜的挺厚道,拿着两刀纸走了过去。

  刘大郎见媳妇一直没有出来,他有些心急,走到店门口望了望。季歌看见他,冲着他笑,见掌柜在记帐,就走了几步。“买好了,马上就出来。”

  “嗳。我等你。”刘大郎心里甜滋滋的,又退回了巷口。

  季歌付了钱,拎着买好的物品,高高兴兴的出了店铺,回家的路上,她和刘大郎挨近走着,边走边说着刚刚在店铺里的事。

  “往后还在这店铺买,老板挺好。”刘大郎听完说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季歌笑着直点头。

  太阳落山了,天边晚霞炫丽,有鸟儿自空中飞过,留下几声鸣叫,炊烟袅袅随风飘荡,空气里飘着阵阵饭香,路人行色匆匆都往家里赶,各种声音虽杂噪,却充斥着一种别样的生活气息,和现代的喧嚣不同,看着身旁推车的男人,季歌的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心安。

  刘二郎等在胡同口,见到大哥大嫂的身影,迎了过来。“二朵把饭菜都做好了。”帮着大哥将小摊子推进胡同里。

  “大哥大嫂。”听见喊门声,守在屋门前的三郎忙打开了屋门,清清亮亮的眼睛里发着光,闪闪的看着季歌和刘大郎喊了声。wWW.ΧìǔΜЬ.CǒΜ

  待着小摊子推进了屋里,季歌才进屋,把门给关好了,对着三郎笑。“给你买了些文房用具,摆你的小书房里去。”

  “我要看,我要看。”二朵颠颠儿的冲了过来。

  三朵把饭盛好,才迈着小短腿跟着进了三郎的屋里。三郎的小书房,淘来的二手书桌上,正整齐的摆放着元小夫子送给他的一套笔墨纸砚。季歌将买来的文房用具拿了出来,又说了用途,三郎爱惜的拿起这些小物件看了看,手轻轻的摩擦着,眼眶迅速泛红,他抿紧了嘴,没有说话,心里却在暗暗想着。一定要努力读书!

  “差不多,咱们吃饭去。”季歌见三郎一直低着头没有哼声,心想这小屁孩真早熟,平日里还得温水煮青蛙的给他疏导疏导,水满则溢月满则亏啊。

  季歌领着二朵和三朵先离开了屋,过了会,大郎领着二郎和三郎才出来,这三兄弟怕是又说了点私房话。

  夜里躺到了床上,黑暗中,季歌面对着大郎。“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刘大郎就喜欢把媳妇搂在怀里,睡觉会特别香沉一夜好眠。

  夫妻间也没隐瞒过什么,有个什么事都会通通气,季歌就没怎么犹豫,把自己对三郎的担忧细细的说了说。“你们兄弟好说话些,三郎还小,别逼太紧了,小孩子家家的得有良好的心态。”

  “媳妇我晓得了,往后我会注意。”听媳妇这么一说,刘大郎觉的也是这么个理,心里越发的欢喜着,把媳妇搂的更紧了。“媳妇。”喊的那叫一个甜蜜。“能娶到你可真好。”

  季歌抿着嘴笑,跟喝了蜜似的。夫妻俩又说了会亲密话,然后双双睡去。

  今天是自家闺女回家的日子,傍晚收摊回家时,余氏又对着季歌说道。“一会记得带二朵过来。”

  “余婶我随你一块回家。”季歌早就跟大郎说好的。

  余氏听着乐呵呵的点头。“好勒。”

  余秀秀是个姑娘家,也不好喊着整个刘家过去吃饭。再说,刘家共有六口人,半大孩子最能吃的时候,季歌也不会厚着脸让家里人都过去。因此,早上出摊时特意跟二朵说,傍晚早点准备晚饭,她俩去隔壁胡同窜门吃饭,家里得四个得顾妥当了。

  路过猫儿胡同时,季歌快步回了家,把二朵喊了出来。余氏一看二朵,顿时就笑开了花。“二朵准能选上。”

  “余婶。”二朵抿嘴笑着,甜甜的喊人。余氏就更加的欢喜她了,连夸了好几句,夸的二朵脸红扑扑的都有些不好意思。

  三人说说笑笑的进了小杨胡同。没多久,余秀秀回来了。穿着很是得体,梳着好看的发髻,季歌完全不知道是什么发髻,五官端正秀丽,约是十一二岁的年岁,俏生生的立着,如同一株正在盛开的花,一看就是学过规矩的,站姿有种说不出的韵味,嗯,也可以说是气质,好看的紧。

  “娘。”余秀秀轻声细语的说着话,看到季歌和二朵,她不认识,却也露出一个善意的笑。

  余氏拉着她笑着介绍。“这是隔壁胡同的,你得喊她刘嫂子,这是她家妹叫二朵。你俩好好的说说话,说说锦绣阁的事情。”

  “刘嫂子好,二朵妹妹。”余秀秀笑着喊人。

  二朵笑的眉眼弯弯。“秀秀姐。”

  “让她们俩个小的说话,咱们去张罗晚饭。”余氏松开了女儿的手,对着季歌说道。

  “好。”季歌正有此意,走时对着余秀秀笑了笑,又看了眼二朵。

  这顿饭吃的很开心,余秀秀在家呆了会就露出了本性,她的性情和余氏很像,说话爽朗和二朵很是合眼缘,两小姑娘年岁相近,吧啦吧啦的说的很开心。

  天色灰灰暗季歌和二朵起身离开,余氏娘俩送着她们姑嫂到胡同口,余家儿子近段日子没在县城做短工,跟着人去了邻县。

  “大郎过来接人啊。”才走了几步,就看见了刘大郎的身影,余氏笑着打趣。“这是把媳妇放心坎里了?还是把妹妹放心上了?”

  刘大郎如今可沉稳了些,面对着调侃应付自如。“自然是都有的。余婶且回去吧,不用送了。”

  “行。”有人来接,余氏很放心,带着女儿就回了家。

  回到家后,一家人在堂屋里坐了会,主要是听二朵的决定,二朵语气坚定的说要进锦绣阁。

  锦绣阁每三个月招收一回学徒,今年的第一回学徒招收在三月初,现在才刚进二月,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里,每逢余秀秀回家时,二朵就过去小杨胡同窜门,两小姑娘凑一块说着话。二朵从秀秀那里学到一些简单的规矩,平日就在家中练习着。

  三月初,季歌送着二朵去了锦绣阁,初选是过了,管事的告诉她们,回家收拾些简单的衣物,明日一早辰时到锦绣阁集合,后面的一个月学习规矩,是不允许回家的,除非中途落选。次日二朵怀着紧张忐忑,掺夹了些微微的惶恐和期待,又有点儿小兴奋激动,走进了锦绣阁。不仅二朵心情复杂,整个刘家和她差不多,只是情绪没那么明显罢了,这一个月可有的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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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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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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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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