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白随心不是他藤瑟御真正的妻子啊,除了几个吻,她们根本啥都没做,再说,她也不是沈静好,她心里十分清楚,如果不是自己长得与他心爱的女人相似,他不会这样子死缠着她不放,长得像沈静好又不是她的错,她心里真是难受死了,长得像某个人真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痛苦,更是一种罪过。
“对,找好下家了!”不想与他继续这个话题,随心大方承认,同时也想彻底切断雷锦川想复合的想法。
“是藤瑟御?”
男人的声音陡地多了一缕阴测测的味道,眸光也在不经意间浮现几缕冷寒。
“你管不着。”
随心白了他一眼,嘴里发出一声冷哼,雷锦川,你凭什么管我,你有什么资格,在你无情弃我而去的那一刻,我们之间就只能形同陌路了。琇書網
随心不想再理他,想离开小小的卧室,就在她转身的倾刻间,男人伸手拽住她手臂,用着无比严厉的声音低吼:“说,是不是他?”
凭直觉,随心感觉出雷锦川与藤瑟御之间似乎水火不相容,即然如此,那她不在乎再在他们之间添上一堵墙!
“对,我男人就是他,雷先生有什么意见?”
挺直脊背,她眸当一柄刀子,冷冷地注视着这个曾经抛却她们海誓山盟,为了讨好他父母,最终弃她于不顾的可恶男人。
“你……”似乎没想到她会回答的这样干脆,答案更是在刹间震碎他心肺,他错过什么了吗?
“我不是让你等我三年,白筝,原来你就这么耐不住寂寞?”
由于心口压上了一块巨石,痛到他几乎连呼吸都沉着一种轻微的痛苦,盛怒之余口不择言地质问。
凝望着这张怒气滔天的阴柔脸孔,随心想笑,想疯狂地大笑,这男人哪里来的自信,他让她等三年,她就必须得在原地踏着步,等着他大爷三年后归国娶她,他当她是什么,是一个玩具,想要了玩玩,不想要了就扔,天下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她白随心不是玩具,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更是一个有骨气的人,当年她将自尊踩到脚底,用着卑微的声音求过他,留不住他的那一刻,她就告诉自己,她们之间永远没可能了。
“雷锦川,当年,在我与你父母之间,你已经做出了选择,今日,又何必假惺惺跑来纠缠着说要复合。”
一字一句是从牙缝中迸出来的,可以显见当年她内心的伤痛,她是花了多大的力气才从那段无望的感情中走了出来。
在他的心里,权利家产比她要来得更重要,即然如此,她不愿意做他成功道路上的绊脚石!
无法迎视她如冰魄一般的眸子,雷锦川心一颤,长眉微拧,着急开口:“不是这样的……”
不论怎么样,不管是不是误会,她们之间都永远成为历史了,今生再无可能在一起。
毕竟三年前终是他负了她,雷锦川心里涌出丝丝缕缕的内疚,捏握着她手臂的大掌渐渐放松,直至最后无力垂落下去。
对于一个对感情不忠贞的男人,她白随心向来是弃如弊履!
“哎哟,你们聊这么久,刚才月月叫你们用饭,你们都没应声儿。”
陈月桂往摆满菜的桌子上摆着干净的碗筷,瞥了从屋子里一前一后出来男女,见两人脸上没有一丝的笑容,尤其是雷锦川,俊美的面容上满是凝重神色!
“月月,叫雷叔叔过来吃饭。”
她向女儿使眼色,三年前,为了讨好巴结有钱有势的雷锦川,在小姑子与这男人热恋时,她甚至教着月月喊过雷锦川‘小姑爷’,今儿,再怎么说毕竟都与三年前不一样了,随心嫁人了,而且还嫁了个比雷锦川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男人。
看得出来,雷大少爷与小姑子谈得并不愉快,而一个月前,又是她与白豪城将随心出卖的,这事儿如果让雷锦川知道了,还不把她们两口子脑袋砸碎了。
“雷叔叔,过来吃饭了。”
“不了……我回去了,伯母。”
“吃了饭再走吧,锦川。”白太太拿了一个干净的白碗盛饭,笑咪咪地挽留,以前雷锦川与随心谈恋爱时,雷锦川对她们家还不错的,无数次悄悄塞钱进她的口袋,后来,随心回来告诉她,她与雷锦川分手了,白太太还伤心了好一阵子,有时还在深夜暗叹,是自个儿女儿命薄,摊不上这样优秀的好男人!尽管随心如今嫁人了,不过,白老太还是觉得上自己应该把雷锦川当半个儿子来看待。
“是啊,雷……先生……用了饭再走嘛。”
见一大家子人都挽留自己,再说,雷锦川也并不想走,他还有许多话想对随心说,瞥了一眼随心,女人则别开眼,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就这样,雷锦川挨在随心身边坐下,席间,他不停地与白家闲话家常,借以来活跃尴尬气氛。
“筝儿,记得你以前最喜欢排骨,伯母这排骨烧得不错,来,吃一块。”
说着,雷锦川动用筷子,将一根蒜香排骨夹到了女人碗里。
“不好意思,没有一个人的爱好是永远不变的,雷先生,我早不喜欢吃排骨了。”
语毕,碗里的那根排骨被她毫不犹豫夹起丢到了桌下。
“小黑,快来。”
随着她话刚落,一条大黄狗跑了进来,低下头用嘴叼了排骨摇着尾巴去角落蹲下,爪子抓着排骨,用嘴嗅闻嘶咬,开始与骨头作战。
瞬间,翩翩贵公子的脸色黑得似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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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利益交换的婚姻,他为了孩子,她为了钱。
江心朵以为,在这一场无爱的婚姻中,她只要扮演好妻子的角色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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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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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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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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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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