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念一想,不可能啊,就算是在真人界,想要使用空间转移,起码也得是御雷初期的实力,领悟了空间之力之后,才能够短距离的使用空间移动,也就是传说中的瞬移。
太虚界的手段果然不凡,沈博心中叹道,虽然知道金风王使用的不可能是空间法则,但是此等诡异的遁走方式,他倒是没有见过。
沈博法力深厚,感知能力超强,自然知道金风王使用的不是土遁之类的五行遁术,和之前出手拦下自己万钧之力拳头的时候一样,也是如此诡异地出现在小碧眼金睛兽前面。
金风王刚刚消失,枫波尔就带着众人出现在山谷的转角处,原来众人并没有退走多远,全部躲藏在离大战之地一千米左右的地方,等待着结果。
这倒不是他们不愿意逃走,而是无法逃走,第一是因为魔兽的速度极快,他们就算是全力奔逃,也躲不过去,第二是因为三子,就是那个盗贼,他不愿意放弃队长独自逃跑,再说以他的实力,也根本无法护送众人安全逃到大卫海港。
枫叶小队在之前的战斗中,除去三子之外,其余几人都已经耗尽了精力和能量,站都站不起来,更不用说逃跑了。
众人再次出现的时候,看沈博的眼神已经变了,带着惶恐,更多的是敬畏,战战兢兢地站在离沈博二十米远的地方,看着沈博。
枫波尔已经将沈博的实力告诉了他们,所以众人再也不敢像之前那样,无视沈博的存在了,特别是叶斯,更是无比害怕,之前他对沈博的态度极差,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目光冰寒,时不时还露出些许杀机。
沈博倒是没有对他说什么,只是对枫波尔道:“枫波尔队长,魔兽已经退走了,我们继续出发吧。”
众人急忙称是,赶着车队,向汉斯城出发了。
余下的路途倒是比较风顺,没有再遇到什么强劲的盗贼魔兽,只是快到汉斯城的时候,出现了一小股小毛贼,实力最强的不过是斗徒,枫波尔刚刚将斗气催出,那伙毛贼立马四处奔逃,让众人苦笑不得。m.xiumb.com
汉斯城是圣元王国最边境的城市,但地域却是整个王国十来个城池之中最辽阔的一座,占地足足三十万平方公里的,还管辖着周围近百万平方公里的疆域。
汉斯城虽然地处边境,但是繁华程度并不亚于圣元王国的国都元昊城,因为这里西邻大卫海港,北面与比蒙王国接壤,而许多冒险者都会从汉斯城出发,去大卫好港猎杀群魔海近海之中的低级魔兽,换取钱财。
而比蒙王国的修炼者,想要去大卫海港,也要经过汉斯城,所以此地便成了一个交通要塞,各种商贩应有尽有,服务行业也极为发达。
汉斯城有整个魔剑星最大的酒楼,最大的拍卖行,还有最大的青楼,当然,还有最大的交易市场。
枫叶小队护送的商队,这天终于来到了汉斯城,远远就能够看到,十丈高的城墙上面,闪着各种光华,发出强烈的魔法波动,沈博知道,那是汉斯城的防护魔法。
还没有进城,就能够看到一个高耸入云的建筑,近千丈高,百丈粗,呈塔状,一层一层直入云霄,每一层挂着魔法灯,装饰得极为豪华。
那是汉斯城的防御系统——魔法巨塔。
沈博从《太虚界见闻》上面知道,这是太虚界特有的建筑,每一个城池都有,是整个城池的最终防御,通体是有能量导性极强的噬魔玉铸造,能够储存大量的魔力,构建魔法阵,布下防御魔法。
当城池遇到不可抵御的力量时,可以开启此塔的魔法阵,就算是成百个法神斗神一起不间断地攻击,也能够支撑数天。
据青岚子估计,就算是驱神巅峰的高手,也至少需要一天的时间,才有可能攻破此塔,而且还要有极为强悍的法宝和大量的丹药来恢复法力。
而且攻击的时候,还不能中断,因为魔法巨塔一旦激活,就能够自行吸收天地元气,转化为魔力,不断补充魔法阵所需的能量。
汉斯城的城门有两丈来高,红铜铸成,上面密密麻麻地不满了无数的魔法阵,样式古朴,和华夏古代的城门差不多。
沈博他们到达汉斯城的时候,正好是中午时分,天气时分炎热,温度很高,商队的人俱是大汗淋漓,不停地擦着汗,直呼难受。
沈博和枫叶小队的人却没有说什么感觉,修炼者只要修炼到一定程度之后,自然寒暑不侵,身体强悍,魔法师的身体对然孱弱,但是只要在身边布下一个小小的魔法护罩,酷热自然就无法侵入了。
城门口站着几个盔甲明亮站的笔直的士兵,盔甲的样式和华夏古代的差不多,手中握着长枪,不过很明显那些武器是经过魔法加工的,都散发出能量波动。
见到沈博等人前来,门口一个首领模样的人走上前来,道:“来人可是到大卫海港买卖物品的商人,可有名牌?”
商队的首领急忙上前道:“大人,小老儿拉夫,正是大卫海港跑商的商人,隶属于汉斯城永利商行,这是小老儿的名牌。”
说着从口袋里面摸出一块红色的玉牌,巴掌大小,上面刻着一只大鸟,还有永利商行四个金字,金字下面写着丙字号分行第一小队。
原来每一个到大卫海港跑商的商队,都会有一个名牌,是所属商行特制的,具有特俗的能量波动,是没有办法冒充的。
而且这名牌也很特殊,分发的时候,都是要滴血认主的,一旦拥有人死亡,名牌自动销毁,而且不是在本人手里,上面根本不会显示出商行的名字和小队的编号。
见到玉牌,那个士兵首领后退一步,道:“原来是永利商行的小分队,通过了,你们进城吧。”
拉夫道了声谢谢,回到车队前面,摸出十七枚金币,交给枫波尔,就赶着车队进城了。
沈博见拉夫进城,也跟着想要进城,但是枫波尔却拉住了他,沈博疑惑地看着他,问道:“怎么了?我们不进去吗?”
枫波尔低声道:“大人,我们佣兵小队想要进城的话,要缴纳进城费,每个人要十个银币,太浪费了,我们还是别进去了。”
一听此话,沈博有些奇怪,又道:“为什么?”
枫波尔答道:“我们是修炼者,而且不是汉斯城的人,也不是商人,汉斯城的官府一来是怕我们生事,二来是我们不能给汉斯城带来什么利益,所以必须要缴纳赞助费。”
“赞助费?哈哈哈。。”
听到这个名字,沈博不由得笑了起来,因为这个名字太熟悉了,在凡人界的华夏,有暂住证这种说法,在各大城市里面,不是本地户口的人到来,都会要求办理暂住证,还要交钱,没有想到在太虚界,竟然也有这样的规矩。
见到沈博大笑,枫波尔不知道哪里好笑了,但是也陪着嘿嘿笑了几声,随即道:“大人,我们这一个月的时间,也就赚了十多个金币,每个人才分到一两个,这进一次城,就是十个银币啊,一个金币才兑换一百个银币啊。”
沈博笑了一会,问道:“那你们每一次护送商队来汉斯城,都没有进城吗?”
枫波尔笑道:“算上这次,我们一共才接了三个护送任务,毕竟我们小队才成立,人数少不说,实力也不强,大的商队自然不会雇佣我们,每一次都是战战兢兢地前行,所得不过数十个金币,哪里有这闲钱进城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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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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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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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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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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