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比我小五岁,名字很一般,叫王雪,大学即将毕业,现在正值暑假,她闲着没事常常跑来我店里玩,有一次她凭借自己的美貌钓来了一个学校的富二代追求者,那个二货为了博得美人一笑硬是买走了我好几件假货,笑得我合不拢嘴,送走了傻乎乎的“财神爷”,王雪冲着我直咧嘴,无奈,我给她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她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丫头可是个鬼灵精,直到现在我也没遇到能克制她的人或物,所以每次见了她,我都要头疼。
我悄悄地躲到木门的一侧,刚好看到搞笑的一幕。只见小雪向上提着强子的耳朵,还不停地揉捏旋转,好像捏的是个软柿子,都快揉烂了。饶是强子皮糙肉厚,耳朵也变成了豆沙般的酱紫色,我在心里替他默哀。ωωω.χΙυΜЬ.Cǒm
“我遇上谁不好,偏偏遇上小魔女,都怪我出门没看黄历,找谁惹谁了,点真他妈背!”强子暗自嘀咕,露出一副呲牙咧嘴的表情。
王雪的眼珠一转,继续逼问道:“你说等我哥,你们要去哪里干坏事?”她故意把那个“坏”字咬得很重,仿佛已经猜到了我们的目的。
这小丫头早就知道我们干的勾当,她自然也知道倒卖文物是犯法的,但是她却不以为然,反而觉得有意思,很刺激。
强子被问住了,支支吾吾不说话,我看不下去了,站出来轻声咳了下,“小雪,别把强子的耳朵拧下来了,要不谁听你唠叨去?”
王雪看见是我,郁闷地跺了跺脚,猛地一拽强子的耳朵,然后跳到我面前,神秘兮兮地左右看了看,在我耳边低声道:“哥,带我见识见识去吧!”
听到这话,我眉毛一竖,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不行,姑娘家家的,碰不得这些土疙瘩!”
看到我这副模样,王雪伸了伸舌头,毫不在乎,她早就摸清了我的路数,知道我不是真生气,于是继续纠缠起来。
“哥,好哥哥,带我去啦,我保证不给你添乱!”王雪开始了撒娇攻势。
强子揉着他微肿的大耳朵,看了王雪一眼,说:“勇哥,带她去吧,反正小雪放暑假,再说了咱今天主要以讨论为主,买不买还不一定呢。”
我看了看手表,发现快到午饭时间了,心想怠慢了客人可不好,于是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让王雪锁门,强子去开车,三人一同去。
小雪俏皮地眨了眨眼,给了强子一个大大的拥抱,强子倒是难得脸红了一下,这一幕被我看在了眼里,倒是明白了一些事情。
长椿街离得不远,就隔了几条街,但是为了掩人耳目,我还是开着老吉普前去,走了大概五分钟,我们来到了一品茶楼,停下车,我带上了一顶瓜皮帽,走上楼去,强子和小雪一左一右地跟在我身后。
七拐八拐终于找到了强子所说的那间单间,在角落里,真是又破又不起眼,看到这一幕,很难让人产生食欲。
敲了敲门,里面传来洪亮的声音,听起来是个中年男子,底气很足。“请进!”
我们鱼贯而入,迎面坐着一个人,站着两个人,坐着的是个有些秃顶的中年男人,头顶锃光瓦亮,就像二十瓦的灯泡,稀少的头发梳向一边,看起来像抹了一层油,黝黑发亮。
这人保养得很好,红光满面,几乎看不到皱纹,大概也就四五十岁,他左边站着的是个年轻女子,这姑娘脸蛋漂亮,身材极好,长长的头发束成马尾随意地摆在一侧的肩膀上,白皙的皮肤,纤细的手指,再配上她身上的白色休闲服,天然脱俗无雕饰,真乃现实中的七仙女,书中走出的颜如玉。
这姑娘让我有些晃神,她仿佛也注意到了我的目光,脸色微寒,冷哼了一声。我不好意思地将头摆到一旁,仔细打量起中年男人右侧的年轻男子,此人果真一身道士服,胸前一幅太极,背后一柄木剑和一个皮囊,脖子上挂着一块乌金色的东西,离得远,看不清是什么质地,唯一和道士不同的地方便是,他没有长发和拂尘。
当我的视线碰上年轻男子的眼睛时,我的心突了一下,手心里也有些湿润,天啊,这是什么眼睛,纯洁剔透,一眼看过去仿佛都能洞穿我的心扉,那一刹那,我的一切仿佛统统暴露在他面前,包括我的弱点。
我顿时相信了强子说的话,这个人如果成了我的敌人,我宁愿自裁也不愿和他争斗。
刚刚说话的定是中间的坐着的中年人无疑,在路上我从强子口中得知,这三爷在圈里赫赫有名,曾经端过刘伯温的玄墓,还在成吉思汗的活墓中全身而退,他平时都在国外很少在国内活动,一般的小墓已经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了。
我和三爷打过招呼后就再他对面坐了下来,王雪也想坐下,强子看准局势拉住了她,两人一起站在两旁,为我撑起场子,靠近以后,我才闻到三爷身上若有若无的怪味,我不禁眼睛一亮。
虽然我没淘过土,平时也很少和那些土夫子打交道,就连倒卖一些出土文物也只是和中介接触,但我在老爹身上也时常闻到那种潮乎乎的土腥味,仿佛地窖中酱菜发酵腐烂了。这是行家里手常年和古墓打交道才逐渐培养出的气味,若非生在盗墓世家,我还真察觉不到这种味道。
我率先开口:“今儿个出门遇喜鹊,原来是三爷驾到,久仰久仰!”
“呵呵,王兄弟客气,如果不嫌弃,叫我三哥便是。”三爷十分豪气,笑起来也平易近人,丝毫不像吃土饭的那伙野蛮人。
我学着圈里的规矩,站起来拱了拱手又坐下,开门见山道:“那我就托大了,三哥,不知你是如何找上我这一介草民的?”
三爷仿佛早就料到我的直接,他笑而不语,只是伸出手,指了指右侧站着的年轻道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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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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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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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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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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