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了小石头,沈兰不可能给小石头找后爹,如果她跟宋文祥和离再嫁,势必小石头的归属就成了很大的问题,另外万一她再嫁的男人无法接受石头,到时候石头的处境会很尴尬,至于说她自己不会眼瞎找一个不爱自己孩子的男人,可是人性都是自私的,她从来不会对人性抱持太大的期望,特别是她自己是怎么死的,她最清楚不过来。
所以沈兰在旁敲侧击中知道这个时代女性如果不愿意和离还可以看析产别居后,就打算好了,如果宋文祥从战场上回来了,对她万分不满,她就跟宋文祥析产别居,反正她也不用男人来养活她,干嘛要看男人的脸色过日子?
宋王氏显然没想到沈兰竟然连自己儿子的面子都不给,毕竟这个时代大多数妇人都是以夫为天,丈夫说的话几乎奉为圣旨,不得丈夫的欢爱的女人,日子简直无法过下去,可是如今沈兰竟然完全不把自己儿子当回事,她一下子也懵住了。
乘着宋王氏失神的时候,沈兰伸手一把夺过自家的篮子,然后转身朝屋里走了去,留下宋王氏一个人站在晒场。
进了屋,沈兰将鸡蛋放好,才对床上的沈薇道:“你跟石头在家玩,还是跟我去福旺叔家借个牛车?”
“大姐,我跟你一起去。”沈薇毫不犹豫地开口。接着匆匆下床穿鞋,沈兰也来到床边将石头包好,往怀里一抱,就带着沈薇出了门。
原本不打算锁门的沈兰,想到宋王氏之前的做派,立马转身拿了锁头,才抱着石头出了房门。走到屋外已经没看到宋王氏的身影了。
沈兰手脚麻利地将门锁好。这才抱着石头,带这沈薇朝宋福旺家走去,一路上偶尔遇上人。沈兰都会甜甜的给人打招呼,身旁的沈薇也不落后,姐妹两个完全一副刷好感度的模样。
宋福旺家的门开着,沈兰站在门口朝屋里喊道:“旺叔在家么?”
“谁啊?”屋里传出个大年纪妇人的声音。沈兰忙道:“婶子,我是文祥媳妇。想跟旺叔借个牛车。”
一会儿屋里走出来一个中年妇人,身上穿着灰色襜褕,下面是件深色长裙,整齐的发髻上插了个木头的簪子。看上去大方得体。
“婶子有礼。”沈兰抱着石头给那妇人行了个礼,接着开口道:“不知道婶子家的牛车可有空闲,我想借了明日去趟县里。”
“有空。”送上门的生意自然没有不做的道理。妇人笑着应承道,“我家牛车借一天是三文。如果要你叔赶车则是十三文,不知道文祥娘子需不需要你叔赶车。”
“多谢婶子,这到不用,明日我弟弟可以赶车。”沈兰笑着回道。
妇人闻言有些失望,不过脸上还是笑着开口:“行,那等晚上你叔回来了,就把牛车给你送过去,你可是明儿一早就要用车?”
“是的。”沈兰回道。
“晚上的草料归你出,如果只租一天,明儿晚上就给我家送回来即可,另外明天一天的草料你须照应好,切不可饿着了牛。”福旺婶接着叮咛道,这些规矩是固定的,只是福旺婶担心沈兰没有借过牛车不懂,这才细细叮咛一番。
沈兰一一点头称知道了,过后又放下三文钱,才带着沈薇回去了,回家里也没什么事情,于是沈兰就将袁浩送来的布拿了一匹出来,眼看着天气也要热了起来,沈兰不耐烦穿这个时代的襜褕,毕竟襜褕里面要还要穿里衣和裙子,现在已经是五月中了,穿这么多件衣服还是很热的,固然沈兰不敢穿自己那个时代的衣物,但是也不打算穿这么一堆衣服来热死自己。
沈兰打算给最做一身长袖连衣裙,她想过来了,这个时代的女人是不能露出手肘和小腿的,所以肯定是不能穿短袖的短裙,但是如果是长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她打算做件长裙,另外还想将胸衣做出来,如今小石头在喝奶,穿着抹胸还能忍受,等到石头不吃奶了,她如果不想年纪轻轻就胸下垂,最好还是将胸衣做起来。
沈兰挑了匹水蓝色的丝绸,打算用这个来做连衣裙,另外挑了快纯白的棉布来做里子,选好了布料,沈兰找了根布带子给自己量了身形,之前跟着沈赵氏做过衣服,她渐渐也知道怎么裁剪衣服了。
“大姐,你要做衣裳么?”带着石头在玩的沈薇见沈兰拿这布带在身上比量,于是问道。
“是啊,等会大姐也给你量下,给你也做套凉快点的衣裤。”沈兰一边记录手里的尺寸,一边回道,她打算给沈薇做套凉快点的比甲和中裤,反正沈薇年纪还小,小胳膊和小腿露出来也没人说。
说起来像沈薇这么大的孩子,沈兰偶尔还能看到随地大小便,完全没有什么男女之防,有些小女孩还直接穿着破裆裤,当然男孩子也是一个样子。
想到这个沈兰就有些不舒服,之前沈薇也是穿破裆裤的,还是她实在看不过眼,给自己做内裤的时候,顺手给沈薇也做了,然后又把破裆裤给改成裤子,至于说这个时代的裤子都没有松紧带不方便脱的问题,她也改了,就是模仿她那个世界七八十年代的蓝色运动裤的方式,将裤子腰那里埋一根普通的带子,可以系起来,虽然不如橡皮筋方便,但是比起这个时代穿裤子要系腰带来说,却是方便不少。
如今沈兰自己做衣服,自然少不了要给沈薇和沈海陵做了,至于沈莲的衣服,沈兰打算裁剪好了让她自己做,毕竟沈莲自己也应该是会针线的。
而沈兰自己除了做自己的衣服,还要做沈海陵和沈薇的,石头的衣服倒是不忙,因为沈兰之前就做了不少,这么一来沈兰手上的衣服就有点多了,她不可能将时间都花费在做衣服上,所以沈莲既然会针线,那么她出布料和裁剪,让沈莲自己去缝制完全是应该的事情。
“还是算了吧,我穿三姐的就行,这布留着给石头做衣裳吧,你看多滑多凉快。”沈薇伸出小手摸了摸沈莲放床上的料子,一脸的艳羡却并不贪心。
沈兰望着她笑了起来,嘴里道:“傻丫头,石头哪里穿得了这么多,再说这布放久了会陈了,到时候就会碎掉,那不是很浪费。”
“大姐,你骗人,娘说了,这布料可以放好多年,哪里会碎啊。”沈薇嘟起小嘴巴控诉道。
望着沈薇可爱的小脸,沈兰有种想掐一把的冲动,不过此刻她手里拿着布,所以沈薇也算逃过了一劫。
“就是不会坏,布也会放旧的,到时候这个颜色说不定就不流行了,乘着现在还时新,我们先做了衣服再说。”沈兰笑眯眯地开口。ωωω.χΙυΜЬ.Cǒm
沈薇倒是有些心动,但是还是开口道:“娘说了,我现在小,最好拣姐姐们穿过的旧衣裳,做新衣裳太浪费了,一会儿就要长高了,到时候新衣裳没穿几次就穿不下了,还不如穿旧衣裳,等以后长大了,不长个了再多置几件新衣裳。”
听着沈薇小小的个头,一副认真讲话的模样,沈兰忍不住觉得心酸,这孩子要是搁自己那个世界里,只怕每天都会被爹妈换着花样打扮吧,可是在这里做件新衣服都舍不得。
“行了,听姐的,姐给你做,可别听娘那一套,小孩子家家的,就要穿鲜亮点,才好看。”沈兰摸了下沈薇的头,笑眯眯地开口。
沈薇倒是还想说不要,可是沈兰已经去拿了布匹过来,问她喜欢哪个颜色,小孩子哪个会不喜欢新衣服呢,只是这个时代日子艰苦,沈家的孩子又多,自然是小的捡大的衣裳来穿,为了怕小的伤心,做父母的自然要编了理由来说服孩子,如今沈兰认真说要给沈薇做衣裳,还让她自己来挑选布料,她又怎么会不开心呢。
小孩子喜欢花花绿绿的颜色,所以最终沈薇挑了一匹大红的棉布和一匹翠绿的绸布,沈兰看着觉得还行,到时候就用这个做两套比甲和中裤,中裤的裤腿做成荷叶边的,比甲就盘菊花扣,到时候胸前一排菊花扣肯定好看。
至于盘扣子沈兰曾经跟一个老裁缝学过,当时是看着漂亮,就死皮赖脸跟人家学了一手,虽然太复杂的不会盘,可是像是菊花扣子、蝴蝶扣,她还是会盘的。
选好了布料,沈兰又给沈薇比划着量了身形,然后去灶膛里捡了根木炭回来,先在白色的宣纸上画了衣服的样子,然后考量了衣服大致的裁剪方式,这才拿了布料在布上画了起来,就等画好了裁剪了。(未完待续)
ps:三更完毕啊,存稿不多了,也不晓得会不会赶稿子,如果要赶稿的话,《农妇》大概不能准时更新了,不赶稿子的话,工作日还是会早上就更的,这样大家上班坐地铁也能看看,周末大家睡懒觉,小舞也要睡,大概爬不起来,会晚一些更新,呵呵
总之小舞祝福大家,每天早上有个好心情,一天的工作顺顺利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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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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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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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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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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