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坐这儿吧。”
她搬了张塑料椅,顿了顿,还是宽慰了一句:“小姑娘,有时候感情……可能也是没法子的事。你也不用太伤心了,现在想来,他们应该是先前就认识的。”
林莞微微一愣,抓住了重点,抬眸朝她看去,问:“什么意思啊,你是说……他们之前就认识?”
想了想,她又垂下眼眸,觉得两人说这话题有些古怪;毕竟…自己之前还打断过人家表白。
“你先坐。”
那女人好像看得穿小姑娘的想法,“没什么的,其实那些事都过去了。而且,我本来对钧哥…也没什么太大奢望的。”
林莞想起当初,低下头,诚挚道歉,“对不起。”
“那个,他们真的以前就认识吗?”她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怕指错了人,说:“那个女人……是不是叫丁蕊啊?”
“嗯……好像是姓丁吧?”她点了点头,“说句实话,他们之前就是认识的。其实……我一直以为钧哥当初拒绝我,是因为对她有意,直到后来……竟看见你们在一起了。
“当时真的是没想到呢。”
林莞坐到椅子上,用手慢慢支起下巴。听她话里的意思——顾钧和丁蕊应该以前真只是朋友,如果关系暧昧,她肯定也不会去告白了。
想到这里,林莞却忽而安了心,倒不是别的,只是太了解他——如果一开始是朋友,很难成为恋人。
“那么……他们一定认识很久了吧。”林莞忽而伸手比了几个数字,“三年、五年?”琇書蛧
那女人一愣,认真地算了一下,“倒没那么久,大概快两年了吧。”
“嗯,两年也很长。”林莞用双手捂住脸,露出一副特别哀怨难受的样子,“从朋友走到这一步,肯定是很浪漫的。”
顿了顿,她又想到了什么,抬头问:“可是,你怎么会知道这么清楚?难道你们还碰到过?”
“是啊,丁小姐以前就住在这里,那以前就是她家的房子啊。”
林莞指间一颤,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最东边的那栋老房子,顾钧的家。
她彻底愣住,好像一瞬知道了症结所在,“你是说——他们以前是合住的?”
“不是的,那里以前住着丁小姐和她的母亲。嗯……大概两年前吧,钧哥突然搬了过来,应该是把那栋房子买下来了。”
“我想,买房卖房的,他们那时候应该就认识了。”
“是么?”
林莞呆了呆,想到顾钧介绍他家的样子,口吻自然平淡——绝不像是刚买来的房子。
可面前女人的神情也不像是在骗人。
林莞揉了揉头发,沉吟片刻,开口问:“哎,姐姐,你在这里开了多久的店了?”
女人微一愣,似乎没想到她突然问这个,但还是回答道:“嗯,有个六、七年了吧。”
“这样啊。”林莞点头,心里默默盘算着——也就是说,在顾钧搬来前的那几年,或者更久……很可能都是丁蕊和她母亲住这里。
“可是……那丁小姐的母亲呢,跟着一起搬家了吗?”
林莞头痛,一时也想不明白,只能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没有,她母亲去世了。”
她说到这里,神情有些恍惚,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轻声说:“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丁小姐才会卖房子的吧。”
林莞听到这里,忍不住起身走到店外,朝那栋老房子看去——
天已经大亮了,它沐浴在阳光中,红色砖顶带了点暖意,墙壁处的爬山虎更加茂盛了,一侧的阴影被拉得很长,斑斑驳驳的。
过了很久,林莞心里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推测,试探地问:“丁小姐的母亲,是不是一位画家?”
“我不太清楚,嗯……可能以前是吧。”
“以前?”林莞奇道,抬眸看她。
那女人见林莞神色中没了那抹悲伤,愣了一下,好像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话说得太多了。
她转头,开始收拾店里的卫生,“要营业了,你先坐着休息会儿吧。”
林莞咬了咬唇。那一瞬,她也有点分不清楚了——到底是馒头铺的女人误会了,还是顾钧一直在骗她,那些二楼的油画,根本就不是他母亲画的?
她心里十分纠结,但最纠结的还是,为什么丁蕊以前会住在这里?
难道他们是兄妹?
但怎么想,也不太可能啊。先不说姓氏不同,如果是的话,先前两人好的时候,顾钧直接告诉她不就完了,省得她在那里各种吃醋闹腾。
而且如果真是那样,也没必要顾钧搬来,丁蕊就搬走。
林莞沉思许久,鼻间忽而窜上了一股熟悉的香味,面粉味混合着淡淡的红糖香气。
“饿了吧?”女人递给林莞两个馒头。
林莞感激地接过,甜甜的暖意从手心传来,一时勾起不少回忆。
她突然站了起来,想了想,又回过头,往柜台上放了几个钢镚儿,“再给我拿两个馒头可以吗?”
“再拿两个?”
“嗯嗯。”林莞接过,真诚地说:“姐姐,那我先走了,今天真的是谢谢你。”
林莞一边吃一边走,心里的疑惑却越来越重。
最后,她绕着那老房子走了三、四圈,干脆一屁股坐在门口的台阶上,认真思索。
她摇了摇头,咬了一大口红糖馒头,心里还是觉得——顾钧没理由在这种事上骗她。
一定是馒头铺的女人误会了什么。
想明白了这一点,林莞心里放松了不少,将馒头吃完。
早晨的阳光暖洋洋的洒下来,她整整一夜未睡,眼皮子也越来越重,慢慢将脑袋枕在膝盖上。
……
过了许久,林莞面前的阳光被挡住了大半,一股冷意袭来,她迷迷糊糊地抬头看去,下意识道:“……哎,钧叔叔吗?”
顾钧垂眸看她。
他还没停好车,就看见自家门前坐了个小身影,缩成小小的一团,跟只流浪猫似的。
现在仔细一看——小姑娘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紫色眼影糊在眼圈周围,身上还有一股浓浓的烟酒味儿,真是……要多惨有多惨。
林莞察觉到那道目光,身子一颤,很快又将头埋进膝盖中,嘴里含糊道:“这个梦好吓人啊……”
顾钧:“……”
“回学校睡去。”他皱眉。
林莞没动,也没说话,一副睡沉了的样子。
“别装了,赶紧起来。”
林莞还是没动,微卷的长发遮住脸颊,长外套把整个身子裹了起来。
顾钧等她几秒,耐心实在有限,伸手要把她拉起来。
他刚一拽小姑娘的胳膊,林莞猛地就是一拳捶向他的鼻子,“在梦里你还敢这么凶?!”
顾钧完全猜不到她是这个反应,突然被打一下,也愣住了。
但很快,他就发觉小姑娘有哪里不对。她的手烫得吓人,小脸也通红,整个人还在微微发抖。
甚至刚刚那一拳,也是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
想到她在卫生间呆了一整夜,穿得还那么少,顾钧心底闪过一丝愧疚,把她从冰凉的台阶上搂起来。
近乎同时,林莞怀里的东西“啪嗒——”滚在了地上。
透明的塑料袋里,装着两个白白胖胖的红糖馒头,还冒着细微热气。
——刚刚应该是一直被她暖在怀里的,怕凉了。
顾钧心里一颤,想到刘惠说过的那些话,再管不了那么多。
他拿钥匙拧开大门,把小姑娘抱了进去。
**
林莞觉得这个梦简直神奇。
先是梦到了特别讨厌的顾钧,又凶又欠揍;然后又梦到两人睡过的那张床,特别的温暖舒适。
她在梦中留恋地一翻身,床单被褥间都是他的气息。
清晰得不得了。
慢慢的,林莞才觉得哪里不对,用力睁开眼,朝四周看了看,顿时呆住了——还真是顾钧的家。
她转了转眼珠,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找他,而是赶紧去二楼看画。
可林莞压根站不起来,舔了下干裂的嘴唇,只感觉浑身软绵绵的,特别想睡觉。
就在这时,她听见了一阵脚步声,立刻闭上眼睛,倒头睡去。
她能感觉到,顾钧正拿着一条热毛巾,在她的脸上擦来擦去。
一开始动作还挺温柔,后来,他渐渐有些不耐烦,一遍遍擦拭着她的眼圈附近。
顾钧看着那张小脸——越弄越花,眼睛上跟粘了什么东西似的,始终搞不掉。
林莞再忍耐不了,感觉睫毛都快掉光了,轻轻动了动嘴唇,挤出三个字:“……卸、卸妆液。”
“什么。”顾钧没听清,放下毛巾,低头看她。
林莞勉强睁开眼睛,一片酸涩,眼眶还红红的,“……要用卸妆液。”
“……”
见她醒来,他站起身,语气放缓了些:“你自己去洗把脸吧。”
“哦。”
林莞点点头,摇摇晃晃地坐了起来,颤抖着手把被子一角掀开。她脚尖稍一沾地,两条腿就发软,直直地往后倒去。
“我不要洗脸,我要睡觉。”她立刻扶住他的手臂,坐回床边,头好痛。
顾钧盯了她几秒,只觉得这种玩意留在脸上简直闹心,“去洗了。”
林莞只当没听见,刚要躺下,忽然又被他搂过腰部,一把抱起,直接扛在了肩上。
“你……”
她本就难受,这么一倒过来更是头昏脑胀,血气全往上涌。
“把我放开……”她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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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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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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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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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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