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快穿纪事>第119章 民国倾城绝恋(十一)
  唐歌听了林博扬的话,面上没有局促,眼中没有不安。她坦然地很,仿佛这件事再正常

  不过,好像特意提起此事的林博扬才是大惊小怪。

  ”林都督的部下在火车站的时候明明有机会送我回去,却将我带过来,关进大牢里,我当然会多想。这半天时间里,我想了无数个可能,我以为林都督想趁此机会娶我的可能性最大。”

  唐歌以前听过一句话,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不要脸到了某种程度,能将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这就是传说中的某一种境界。谎话说一千遍,它就是真理。数次任务下来,唐歌最擅长的就是伪装。她说这话时,面上满是严肃,纵使林博扬自诩识人无数,也没发现唐歌在假装淡定。

  特派员被枪杀一案里,唐歌柔弱外表与坚定内心的巨大反差给林博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唐歌与他以前遇到的大家闺秀,名利场上的名媛,战场上的女兵都不一样。她看上去柔柔弱弱,好像他轻轻提捏,就死了。实际上她主意定,胆子大,心还比较硬。

  方启轩来政府大门口闹着要见她时,她就在窗户边瞧了两眼,没有出面的意思。这样的唐歌与外面流传的那个为方七少爷成亲肝肠寸断的唐三小姐浑然不似一个人。

  案件告破后,唐歌主动索要他的电话号码,直言以后遇上什么危险事情,好第一时间找政府求助。这样胆大心细,做事不拖泥带水的女子确实是妻子的好人选。

  林博扬出身不高,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拼杀得来的,他年纪不大,自拿枪起,已经有十五年。林博扬能有今天的地位,除了好运气,也与他从小就知道他要什么有关。所以在部下询问他,是否要将所有人等全部带回时,林博扬毫不犹豫地说:”全部带回。”

  唐歌不主动喊话,最迟明天,林博扬也是要放她出来的,没曾想唐歌细心如尘,反应敏捷,一口

  道破他的意图。

  明人不说暗话,唐歌这样很好。乱世之中,林博扬不需要一个时时刻刻都需要他保护的妻子,而是一个能与他并肩作战的妻子。他相信唐歌能胜任。

  唐歌猜不透林博扬的具体想法,自她进来,说出那番话后,林博扬就一直看着她。唐歌能确定的是林博扬不反感她,会不会如她所言娶她,唐歌还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逼婚这事,她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多说多错,林博扬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狠角色,面上看着像书生,说不准人转身就能给你一枪,唐歌不敢掉以轻心。说完那番话后,她不肯继续说下去。唐歌以为,女人不会说话时,都可以用'矜持'二字推脱。比如她现在就很矜持。哪怕唐歌看着林博扬要说不说,内心在咆哮着:要不要娶一句话,能不能痛快点,婆婆妈妈像什么男人的时候,她面上也得淡定。

  ”如果唐三小姐不介意与武夫相伴,我希望可以陪唐三小姐到老。”

  得到准确答复,唐歌放下心来。林博扬没有为难她,亲口求婚,唐歌也不和他计较之前的算计。林博扬实力强横,只要不死,唐家人在他的庇护下,肯定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唐父现在虽然惯着她,不给她说亲,却不会允许她一辈子不嫁人。原主又是个没主见的,一旦她和唐父闹矛盾,原主必然认定她不对。且不说唐父那一关,以原主的性子,唐歌已经搅了她和方启轩在一起的可能,要再敢一辈子独身,原主肯定不会让她过。为了任务,她都得嫁。嫁一次是嫁,嫁两次是嫁,能用嫁人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www.xiumb.com

  综合考虑下来,唐歌觉得有必要解决这具身体的终身大事。乱世中的婚姻依靠风花雪月都不现实,唐歌想,既然要嫁人,一定要嫁一个对自己各方面有利的人。林博扬实力强,人长得不磕碜,脑子不笨,搭伙过日子不成问题。

  从林博扬痛快求婚来看,林博扬是一早看上她了,或许早就暗中调查过她,不然这次不会把她丢大牢里。做法是阴险了点,确实管用。怪不得能爬到高位,实力和手段都有,都不好意思混太差。

  既然双方都有意,唐歌也没必要端着。

  ”婚姻大事,父母做主。我听我爹的。”意思是,赶紧把你未来岳父从大牢里放出来。

  ”我明天请媒人去贵府求亲。唐三小姐可别用年纪小的借口推脱。”

  唐歌本能地蹙眉,这话她在拒绝方启轩求婚时用过,林博扬提到这点是巧合还是刻意的?

  ”只要我爹答应,我都可以。”

  ”那就好,我一会儿亲自送三小姐和唐老板回家。”

  ”多谢林都督。”

  林博扬将唐歌和唐父送回唐公府后,守在唐公府外的兵随即撤了。林博扬亲自送他们父女二人回来,相当于低头示好,在唐父眼里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林博扬给足了唐家面子,唐父没什么不满。自古民不与官斗,唐父是生意人,知道见好就收。

  下车后,唐父邀请林博扬上门喝茶,林博扬以天色太晚为由,没有登门。只说,改日专程登门拜访。

  唐父不知唐歌与林博扬之间达成协议,暗自以为林博扬对他此次主动配合调查军火事件十分满意。等到第二天媒人上门,说明来意后,唐父直接懵了。感情昨天晚上林博扬亲自送他回来不是为了军火的事,林博扬看中了唐歌。

  唐父的失神不过片刻的事,登门提亲的媒婆并没有注意到。自从方启轩发生意外,被迫娶妻后,唐歌的婚事就一直悬在唐父心头。城里不是没有好人家,只是有方启轩珠玉在前,唐父担心唐歌不情愿嫁过去,所以在唐歌面前提过一次后,唐父就没有再逼问唐歌。忘记一段感情需要时间,唐家不是养不起女儿的人家,容唐歌在家多住几年也不是什么大事。人选,他慢慢寻就是了。

  林博扬出现后,唐父不是没考虑过,只是想到唐歌那柔弱的性子,唐父立刻否定将女儿嫁给林博

  扬的想法。没成想,林博扬上门求亲来了。

  媒婆靠说媒挣饭吃,察言观色的本事不小。见唐父犹豫了,媒婆话锋一转:”唐老板何不问问唐三小姐的意思。唐三小姐和林都督见过面,心里应该对林都督有了大致的了解。万一三小姐心里欢喜呢?林都督是难得的人物,错过了实在可惜。

  媒婆最后一句话打动了唐父。以林博扬的年纪,能有这份实力,确实难得。林博扬能主动上门求亲,可见心里满意唐歌,这事要成了,唐歌能忘了以前的糟心事,后半生也有一个依靠。

  想到这里,唐父吩咐下人好好招待媒婆,自己当即往唐歌住的小院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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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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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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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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