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快穿纪事>第114章 民国倾城绝恋(六)
  方家人听到这个消息,先被狠狠吓了一跳,等唐父将唐歌的话一一转述清楚后,方家人已经没了最初的慌乱。就爱上网。。

  如果唐歌没有听错,马贼绑了方启轩回去,不会伤害方启轩性命,只是要吃点身体上的亏。方启轩是个大男人,这种事是谁吃亏,还说不定。不过人被马贼带走,不找回来肯定不行。只是消息不能外泄,否则方启轩以后的名声不会好听。

  唐父是生意人,方家的意思一听就明白了。直言今天的事,唐歌没有说给第三人听,跟着唐歌一起去燕山观的是从小伺候唐歌的丫鬟,卖身契还在唐家,不敢乱说话。方家人这才将心放进肚子里。

  唐父从方家回来,唐歌还在客厅里等着,一脸担忧。见到唐父回来,忙问唐父情况。唐父好言好语安抚唐歌一番,再三保证方启轩不会有性命之忧,唐歌才勉强答应回房休息。等房间里只剩她一人,唐歌脱了鞋子,靠在床上,露出一个舒心的微笑。

  第二天一早,唐歌坐车到方家,主动请求跟着队伍一起去找方启轩,让方家人对她的最后一点隔应也消除了。毕竟发生这种事,谁也不乐意见到。唐歌是个女孩子,在那种情况下能平安活下来,走回来报信已经很不错了。唐歌有心寻人,方家却不能用她。唐歌不是什么丫鬟,可是唐公府正经的三小姐。最后,满心忧虑的唐歌得到方家人'找到方启轩后一定在第一时间通知她'的保证后,被方家人送回唐公府。

  方启轩被绑架的第四天,方家送消息到唐公府,说方启轩平安归来,让唐父和唐歌不用担心。唐歌听说方启轩平安的消息,脸上闪过一抹不明神色,随即握住唐父的手喜极而泣。哭过之后,唐歌洗了一把脸出来,笑着和唐父说她要去方家看望受苦回来的方启轩。结果被唐父一把拉住。唐歌疑惑地看向唐父,眼睛里满是不解。唐父尴尬地看着女儿,半响才挤出几个字。

  方启轩结婚了,和马贼首领结婚了,还得到了方家上下一致认同。唐歌听到这个消息,内心闪过一丝欣喜,面上却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眼睛一闭晕倒在唐父怀里。

  唐歌当然不是真晕。被唐父抱到床上,听唐父吩咐晓红仔细照顾她。唐父离开没多久,唐歌就悠悠转醒。看到晓红坐在她的床边,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唐歌差点破功。明明这一次,方启轩没有对晓红产生好感,怎么晓红在听到方启轩和女马贼结婚后,会是这种表现。

  唐歌一琢磨,很快明白了晓红的心思。这年头,小姐嫁人后,身边的丫鬟被姑爷抬姨太太的事很常见。看来晓红一直存有跟着她嫁给方启轩的心思。明明之前,她都已经告诫过晓红,让她收起那些小心思,没想到一遇上方启轩,晓红就将她抛到了脑后。看来,晓红留不得了。

  既然如此,唐歌乐得成全有情人,找了个时间约方启轩在茶楼见面,将晓红送给方启轩做妾。美其名曰,是她与方启轩无缘,担心方启轩身边没有合心意的人照顾,晓红与她情同姐妹,有晓红照顾方启轩,她也能安心。

  方启轩娶妻本就是被逼无奈,如今见了心上人伤心,却不能像从前一样安抚,心里别提多难受,待听得心上人到了这个时候不但没有怪责他,还在担心他身边没有贴心的人伺候,将贴身丫鬟送给他,方启轩铁打的心都化了,哪有不应承的道理。何况,就像唐歌说的那样,晓红与她一起长大,就和她的姐姐一样。方启轩已经娶不了唐歌为妻,有晓红在身边,他们还可以一起聊唐歌的事,好像三个人在一起,从未分离。

  解决了方启轩和晓红这两个问题,从茶楼出来,唐歌彻底松一口气。回去的车上,唐歌合上眼,脸上已经没了之前在茶楼里的悲伤神色。

  与方启轩的恋爱被满城所知后,唐歌就在寻思怎么处理后续问题,想了许久也没有合适的处理方式。起先,唐歌不是没想到绑架一事,只是考虑到原主对名声对变、态保护,唐歌就打消了让绑匪绑架她的想法。ωωω.χΙυΜЬ.Cǒm

  唐歌并不想再一次经历被方启轩退亲的事,也不准备和方启轩过一辈子,那么事情的主动权就必须掌握在她手上。就在唐歌苦寻无方时,燕山观附近出现的一伙女马贼吸引了唐歌的注意力。

  原主的名声不容有失,她不能被人绑架,那换方启轩被人绑架好了。有了这个念头,唐歌找人暗中打听燕山观一带流窜的女马贼的消息。也是唐歌幸运,很快让她打听到了女贼首领未嫁的消息。将方启轩和女马贼凑成对的念头犹如野草,在唐歌心头疯狂增长。

  方启轩的名声大,不需要唐歌刻意散布,燕山观附近的马贼都有所耳闻,唐歌只是提前将她和方启轩去燕山观进香的消息不经意放到特定的地方,确保女马贼能得到消息。

  一切计划如常。进香那一天,女马贼突然出现,劫走了方启轩和他的书僮。至于同为女人的唐歌和晓红,如果女马贼安心结婚,就不会把她绑过去。果然,她们二人被丢下。

  唐歌本以为女马贼会一直将方启轩绑在山寨里做压寨夫君,没想到这个女贼人不笨,居然带着方启轩下山来,闯到方家以武力胁迫方家承认她和方启轩结婚的事实。这样以来,唐歌最后的顾虑都没了。她还顺手将晓红送出去,事情顺利得出乎想象,让她心情愉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乐极生悲的缘故,唐歌回家的路上,司机为了避开一个小孩子,驾驶汽车不慎与别人的车相撞。不幸的是撞的人来头不小,是上头空降下来的特派员,连市长见了都要打起精神对付。唐歌听说了对方的来头后,心里浮起一丝担忧。尤其是她下车后向特派员赔罪时,特派员眯着一双眼,盯着她看的时候,唐歌心中一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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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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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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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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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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