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事想不开,非要寻死呢?”
许昭的声音很温柔,让长久处在痛苦中的原主听了,忽然有了落泪的冲动。一个陌生人都愿意对她伸出援手,为什么亲生父母要将她推入火坑,还推说这是她的命?别人的闲言闲语真的胜过女儿一生的幸福?原主想不明白,也不愿意再想下去,她只想快点结束这一切。
“如果不是过不下去,谁愿意死呢?”明明看不见对方,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只因对方向她伸出援助之手,曾经因为无望而封闭的心事,突然有了诉说的愿望。
原主将她的经历告诉许昭,听完原主的诉说,两人站在江边,久久无声。
“如果要结束痛苦,不该以你的死为终点。如果你相信我,我带你离开这里,之后的事交给我来处理。”
原主想都没想,就跟着许昭离开了,当时的原主甚至没有问许昭姓甚名谁。
和许昭离开后的一段日子,是原主眼盲后过得最开心的一段时间。许昭像一个绅士,将原主照顾得很好,却对原主无所求。原主肉眼看不见,心却没有盲,许昭是一个真正的好人。原主想,就算跟着这样一个人没名没分的过一辈子,她也愿意。
但是,好日子总是不长久。许昭在一次外出后,就再没有回来。
房屋是租的,原主没有生活能力,一年后房子到期,原主因为没有钱交房租被房东赶了出来,流落街头。即便到了这一步,原主也没有动回去的念头。可是网络太发达,一个网友看到男子发在网络上的寻人启事,发现原主和照片中的妻子长得一模一样后,将原主所在的地方留言告诉男子。
原主被男子找到,带回家里就是一顿毒打。身体遭到虐待,有时候痛到无法忍受想寻死的时候,原主总会想起跳江的瞬间,许昭拉住她的手。许昭没有回来,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原主不想许昭回来找她时,见到的是她冰冷的墓碑。再苦,原主也咬紧牙关活下去,只为等许昭回来。
原主从不将死与许昭联系在一起,也不认为许昭抛弃了她,她始终坚信许昭有一天会回来找她。日子过得在痛苦,心里有一份期待,总能熬下去。
也许是上天看不过去了,男子在一次归家的路上出车祸死了。原主听到消息没有伤心,只有解脱,之后拿着男子的抚恤金度日。
男子死后,原主的父母不放心原主一个人生活,要再给原主找一个丈夫。这一次原主没有说话,只是连夜收拾好东西,离开了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临走前,原主给父母买了两份保险,确保父母在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后,有所依仗。
做完这一切,原主以为父母的生恩养恩到这里已经还清。第一次婚姻是父母以性命威胁开始,导致原主前半辈子被困火坑,好不容易得到解脱,原主不愿意再一次被推着下另一个火坑。后半辈子,原主只想依自己的心意过活。
原主来到那个与许昭生活了几个月的县城租了一个院子,等许昭回来。
这一等,就是一生。到死,原主也没有等到许昭。
看完资料,唐歌心中感慨,到死原主也没有生出怨恨之心,她只是不想再与过去那段痛苦有关的人有所牵扯,才会在尽她所能安排好一切后选择离开。
这次任务目标,是唐歌做任务以来,接到的最容易的目标:找到许昭,确定许昭平安。
唐歌进入任务的时间很早,原主还没有被父母逼迫嫁人,现在的情况对唐歌有利。
唐歌不是原主,不会接受唐父唐母威胁,与男子结婚。算算时间,男子接触唐父唐母的时间差不多是这个时候。必须赶在男子和唐父唐母搭上线之前,给唐父唐母打一针预防针。
唐父唐母前世面对女儿被打,之所以选择责骂女儿讨好男子,为的是希望男子对唐歌好一点。心是好的,但是方法用错了,与帮凶无异。唐父唐母受某些错误的传统思想观毒害,认为女儿应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遇人不淑全是女儿的命。
哪怕知道女儿过得不好,唐父唐母也没有想过让女儿离婚的原因是,担心女儿一个眼盲的女子,离婚后再难找到另一个男人结婚。现在的生活差是差了点,但是哪对夫妻年轻时候没有摩擦,牙齿还有磕碰到舌头的时候,磨一磨就好了。以前哪对夫妻不是这么过来的,怎么到了自家女儿这里就过不下去了。唐父唐母最担心的是,女儿离开了男人无法生活,却忘了女儿在嫁人之前一个人活得好好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观念不同,是原主悲剧的开始。原主已经反抗过一次,以失败告终,唐歌现在有时间,她要做的不是再挑战一次唐父唐母为人父母的权威,而是提前给唐父唐母洗脑。至少要让他们看清男子的真面目,如果明知道嫁给这样一个男人,会让自己的女儿痛苦一生,唐父唐母还会不会强逼着女儿往火坑里跳?
原主没有伤害父母,选择离开,唐歌也不想用极端的手段对待唐父唐母。如果唐父唐母执迷不悟,在知道真相后依然固执己见,唐歌不会客气。至于让原主吃尽苦头的男子,唐歌会让他死得
痛快点。
这是唐歌做任务以来,第一次主动想教训一个人。
眼睛看不见,真的很不方便。唯一的好处是唐歌出门不受时间限制,白天黑夜没差别。
墙上的挂钟刚报过时间,晚上十点整。家里常用药吃完了,唐歌准备出门买药。
这次感冒来的突然,原主迷迷糊糊睡着了,再睁开眼,芯子换成了唐歌。眼盲两年,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屋子里,原主除了一开始磕磕碰碰受了不少伤,现在已经很少受伤。唐歌融合了原主的记
忆,按照原主的习惯路线行动,一路顺利出门。
夜风吹在唐歌身上时,唐歌抬头看了看星空。眼前一片黑暗,心中仿佛有一道光照进来,这是属于原主的情绪。刚才短暂的瞬间,唐歌交出身体主动权,让虚影自由呼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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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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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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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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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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