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儿刚流行什么私立学校,一个学期的学费贵得能顶普通工人几年的收入,在里面读书的也是和姜欣华差不多的,一个赛一个的土豪。
姜欣华的暴发户气质,哪怕她现在经历过二十多年真正的富豪家庭的浸淫,也丝毫没有过改变。当然,这也和奎克家族本身就不是贵族出身有关系。在现今保留下来的古老家族中,不管出身是强盗还是小偷,多少都混了个贵族当当;只有奎克家各种不忘初心,凡举讲到家族历史,开口就是——我们祖上当年是当海盗的。
应该说在这样的环境下,奎克家族其实在所谓的上流社会里,挺格格不入的。当然,他们会端架子,也端得起架子,关键是他们家有钱,非常非常有钱。
现在那艘都停靠不到岸上超豪华帆船,只是埃非送给老婆的结婚纪念日礼物。像这样的礼物,每年都会有。未必全都价值不菲,但必然是埃非亲自操刀的。在这方面,姜欣华也是一样。
早年姜欣华在国外发展的时候,姜家的房地产事业正如火如荼,那段时间几乎只要搞的定关系,多少楼盘都可以靠着空手套白狼地做,房子地基都还没打,期房就能全部销售一空。姜家给姜欣华在金钱方面的资助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姜欣华就是在那时候创立了自己的第一个珠宝品牌。其后她认识了埃非背靠着奎克家族的关系网,让她在事业上更是走得顺风顺水。
后来出台了政策对房地产进行调控,造成了多少房地产老板跳楼,和多少的烂尾楼;但是这一切对姜家来说却更是一场机遇,他们得到了姜欣华方面巨大的支持,不仅让他们度过了这场危机,还让他们从一众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开发商中冲杀出来。如今姜家不仅在z市,在国内也可以排的上号。
姜欣华属于绝对资深的暴发户二代,和余梅完全不在一个概念上。
余梅回家后,跟儿子讲起姜欣华,还是一脸的羡慕:“姜姐可真是有钱啊,可惜她没个女儿,不然我儿子那么出息……”
有出息的儿子蔡文,嘴角抽搐地阻止她产生更加离谱的想法:“妈,你别乱想。人家姜家和我们不一样。”
余梅被带去社交的时间,也就是她刚嫁入蔡家的那几年。那是一群暴发户群魔乱舞的时代,她对上流社会的交际并不清楚。闻言,她只是不解:“我听姜姐说,他们家跟我们家一样都是做建筑起家的啊。”
“姜家是大老板,我们蔡家算什么?最多就是个小包工头。不,连小包工头都算不上,最多就是搬砖的!”蔡文一点都不给自己家面子,“你看看外面那艘帆船,船体造价最少也得上千万,再加上各种设施什么的……”
“啊?”余梅张大眼睛,怎么都不敢相信,“不至于吧?你爷爷奶奶的建筑公司,每年不是也能赚很多钱吗?”她老公是不争气,可是再不争气也架不住有个好爹妈,自家儿子只要能顶住,这份家业迟早是她儿子的。别看她现在过日子得精打细算着来,可将来等她儿子当了家,她照样是个富家太太。八克拉的粉钻什么的,以后肯定买得起。
蔡文看余梅说不通,干脆也懒得解释。不过他妈没眼馋人家的帆船是好事。上千万的珠宝可比上千万的船要便宜的多。最起码按照如今的行情,前者每年都在增值,后者则每年要花费大量的养护费用。
过了一会儿,码头处传来快艇的声音。那些随行的船员,很快就把帆船给开走了。
蔡欣和余绮蹲在码头上,一脸可惜地看着最终消失不见的帆船:“还想上去看看,里面长什么样呢!”
“是啊,我还没上过帆船。”余绮想到什么,立刻又欢快起来,“对了,欣欣姐。”
“嗯?”
“明天你早点起来,我带你去我家的新船上去钓鱼吧?”她还没上过自家的新船呢!虽然也是别人家用下来的二手,可怎么都比他们家原先那条木壳船来得强得多。
蔡欣不太想去:“海上那么晒……”她感觉自己到了这边才两天,就已经比原先黑了很多了。出海听上去是很有趣,但是这么一趟下来,自己会不会变成非洲人?
余绮还在劝说:“我们可以在船上做饭。海鲜从海里面打捞上来,立刻就能下锅,比在岸上吃到的,要好吃的多。”
“行!”蔡欣立刻点头。反正她暂时也走不成,这样的经历也足以和同学们炫耀,“来,我们继续去看漫画。”
“好。欣欣姐,那个漫画的男的都长得好帅啊!”
“那当然!”
“欣欣姐,不过女主角到底是哪个?感觉现在出场的都还是路人……”
“哦,这个啊,你再看下去就知道了。”
作为哥哥的余绡,还不知道自家单纯凶残的小妹子,即将推开一扇门。他睡得很不踏实,昏昏沉沉的,意识也不是很清醒。
其实从昨天晚上他跑到浴室之后,他的神智就不怎么清楚了。他只记得过程……很舒服。m.χIùmЬ.CǒM
姜欣华的话,不用别人伺候她就不错了,哪怕是埃非生病的时候,她也只会干着急,根本就不会伺候。所以她一早看过情况之后,就跑了出去,没有在屋子里碍手碍脚。
埃非觉得这会儿应该是他儿子和他小男朋友的两人独处时光,他这个做父亲的,留在这里不合适,自己在渔村开始转悠起来,身边跟着一条大黑当导游。穿着沙滩裤的俊美男人,和一条趾高气昂皮毛油亮的大黑狗,愣是在滩涂地上走出了杂志封面的感觉。
一些留在村子里的女人们,看得脸红心跳,再一回头看到自家男人的样子,真是……人比人得扔。
房间里难得就剩下了姜珺雅和余绡两个人。随船的医生早上替余绡诊断过了,只是过度疲劳,加上一点感冒,发热是正常现象,只要出过汗就好。
姜珺雅本来没什么不放心的,但是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余绡却还是意识不清,他就有些着急。他想把余绡送去医院,但是有些担心,毕竟余绡的身体状况和普通人不一样,一般的检查可能还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验血什么的,会不会发现余绡的特异?
“阿绡?”
余绡听到了,想张开眼却觉得眼皮很沉,只能用鼻音哼了哼:“嗯……”
姜珺雅用浸湿了井水的毛巾,给他擦了擦汗:“要喝水吗?”
“嗯。”这回余绡哼唧得有力了一点。再不给他水,他感觉自己就要变成鱼干了!
整个身体都像是在火烧,不是架在火上烤的那种,而是从骨头缝里面渐渐加温的那种小火煨炖。疼,也不是很疼,就是浑身说不出来的难受。
一连喝了三杯水,余绡的感觉却没有感到更好。他难受地试图调整一下姿势,下肢却不受控制地变成了鱼尾,“啪”地一下直接就把他从小睡到大的床给拍平了。
姜珺雅猝不及防地一下子坐到了地上。因为刚才喂水,他把余绡半抱在怀里,手上还拿着一个空水杯,整个人都有些木。
半米高的落差,摔都摔不疼。他把水杯直接放到了地上,小心把余绡先放平,起身把房门给锁上,再赶紧把余绡抱起来,想了想直接跨进边上的水池里:“这样感觉会好点吗?”
水池没弄好之前,余绡晚上也是睡床的。他现在这么难受,应该不是因为一个晚上没泡水的关系。而且,余绡的力气好像变大了……刚才尾巴那么小幅度的摆动,根本就没用上力气,再说现在的余绡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那么一点点的摆动,要是还跟以前一样,怎么能够把床档直接给拍断?
“嗯……”余绡还是只有哼哼的力气,不过在水里面让他感觉到舒服了一些。燥热的血液似乎渐渐有了降温的趋势,被折磨了一整夜的余绡,也慢慢有了睡意。
姜珺雅靠坐在水池内部的台阶上,把半鲛人小心抱在怀里不敢放手,有些担心现在无意识的半鲛人会不会把自己不小心淹死。毕竟他家阿绡在不久前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旱鸭子呢,毕竟他家阿绡只是半条鱼,到底和真正的鲛人是有区别的。
哪怕是夏天,室内常温的水,对他来说待久了还是有点冷。但是他看了看余绡脸上终于放松下的表情,忍着没出去,只是尽可能小幅度地活动了一下双腿,让自己不至于被水流带走太多的体温。双手轻轻地拍抚余绡的后背,时不时摸摸他的额头。
忽然他感觉到紧贴着自己的肌肤感觉有点不对,低头一看,微微荡漾的水面下,余绡的手臂已经完全变了一副样子。
肩膀、手肘的位置长出了一层薄薄的透明的鳞片,不仔细看的话,会以为是水光,样子并不明显。但是余绡的手已经完全改变了,不仅手上覆盖满了鳞片,手指间还带了一点蹼,原本指甲的位置已经异化成了平直尖锐的爪子,五厘米左右的长度一旦让他贴近,足够他对任何生物造成致命的杀伤。
他的阿绡,正在从一条观赏鱼,渐渐变成一条食人鱼……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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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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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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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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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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