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资质平凡,母亲亲族不得力。成亲没多久就被早早分了出来。生活艰难,看尽人情冷暖,因此性情磨砺的十分坚韧。
建安元年,得乡里大儒推荐入城参加招贤。却被同乡伴学妒忌报复,设计夺了银钱,毁了文书。
饥饿交加时只得去寺庙求食,听庙里梵音静心。
那日,槐花开得正好,攀上树一边闻着馥郁芬芳,一边听着佛伦梵音,一边盘算城内招贤的事。奔波数日,难得平心静气,迷迷瞪瞪的打着瞌睡。
不料树下传来清脆女声,叽叽喳喳的竟是要闹着爬树摘花。
没来得及反应,那女子竟已手脚麻利灵猴一般的爬上来了。
娥眉如弯弯新月,眼如珠玉宝石含光。
是个十分灵气明媚的女子。
深闺女子难得出来,亦是难得有机会同不相干的外人交往。少女怀春乍然遇见一个年岁相仿的俊俏郎君,难免心有遐思。
同地摊上卖的俗气话本子里写的一样。这大家女郎喜欢上了落魄书生。
喜欢是什么?大家女郎的喜欢能给他带来什么?这种喜欢能持续多久?
好像一场大胆冒险。
从懂事起,便不曾大胆肆意过。也许,面对这样一个明媚柔软的女子,他可以放纵自己。
执手赏花春日游。
日子过得新鲜安然,直到女子的家人出面,他才晓得这是场镜花水月根本当不得真。
难得的是那女子当了真,红着眼睛偷跑出来送他,还给了一包平日存的碎银当盘缠。Χiυmъ.cοΜ
年少轻狂。
那时心中又是感动又是自傲,捧着她的脸轻轻吻在眉心,对她起誓一样郑重的说道:“等我。”
她没等到,他也没做到。有缘无分,大抵如此。
带着那女子给的银钱,一路步行露宿、省吃俭用总算到了帝都外郊。
赶到的时候天色黎青,已经过了关了城门的时辰,便在郊外的树林里将就过夜。
赶巧在那林中目睹一场现场劫杀。
不是江湖仇杀就是高门里的龌蹉。
适逢乱世,命如草芥。博州寺院里收留了一个疯子,时常执著敲碗高歌大唱:……今时相逢把酒醉言欢,谁知他日埋骨哪座山……
置身事外,不在局中。他趴在树冠上,看戏一般。
回忆到这里,他就想如果当时没有鬼使神差的拉了她一把,做个看戏的闲人会怎样?
然而仅仅是这样的假想,心口便似钝刀割肉一样痛不可抑。
他不是后悔救了她。只是后悔没能和她在一起。
翰林做后勤的工书到八品侍书,再到四品右御史诤言。仕途平顺的令人咂舌。
人都说是他运道好得了穆家的眼缘。有穆家打点,仕途不顺才怪。
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得了穆家的提拔不假。可穆家提拔他不是因为他的才学,而是因为京郊林中意外救下的女子——贵比王族公主的穆家嫡支嫡女,穆七娘。
士族讲究恩怨分明,有仇必报,有恩必还。提拔打点于他们不过举手之劳,但若他敢挟恩图报,眼前所有势必倾覆无存。
那日,春风微醺,桃花嫣然,密密实实的开了半坡,远远看去直如天上烟霞。
而半坡亭里的女子端身修容,就像端居这烟霞之上的仙子。
“平郎,如果我能说服父母,你敢娶我么?”
他怎么回答的?只觉心中惴惴,似忧似喜。手足无措,慌忙退出亭外,脑中更是一片混乱:“…多谢女郎厚爱…然在下…已有……白首盟约的人了。”
穆七娘,穆家嫡支嫡女。真正的高门贵女。便是王族公子都配的,遑论他这般低到尘埃里的寒门子弟。
不是不喜欢,不是不受宠若惊,不是畏惧穆家的权势,只是耻于言说自己关于家世、才学的自卑,只是怕自己给不了她想要的幸福。
措手不及的表白,浑浑噩噩的拒绝。两个人的关系一下子回归原点。
他只是巧合救了高门贵女的寒门之子,而她依旧是高高在上、不染尘埃的名门闺秀。
东流不作西归水,落花辞条羞故林。
记忆里的半坡桃花依旧艳若朝霞,而半坡桃花里的仙子已作了他人嫁。
系出江东的孙家的嫡子,西京四大家族后起新秀,真正的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而他也不错,承蒙穆家这些年看重提拔,年纪轻轻做了四品右御史诤言,代君侯巡访四方。
只是,遗憾再没机会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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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麽?
公仪酒给自己倒了杯清水,深青色的杯底映出一张精致的柳眉细眼梨花面。
红颜枯骨,露水夕颜。
男人都是这样的麽?得到的弃之如履,得不到的永远惦念遗憾。
从茶馆出来的时候,正是日落黄昏。街道行人稀落,摆摊的小贩纷纷收摊回家吃饭。
一路慢慢悠悠的晃回客栈。那掌柜的打着算盘,见有客盈门,褶皱坎坷的老脸上习惯性的挂出笑脸。一看是公仪酒,直接甩了脸子,冷哼不理。
公仪酒不以为意,默默想着心事继续朝后堂小楼那儿晃。
平秀他们房门锁在铜锁,不晓得是去体察民情去了,还是领着手下搭伙逛红楼去了。
手还没摸到门,那门就自己打开了。
“您不是陪宋荻喝酒么?怎么这么早回来?要不要小的我给您去要碗解酒汤?”公仪酒对着门里的人笑的十分谄媚。
门内的男子虽如明月,但样貌普通。五官中唯一出彩的琉璃黑眸里燃烧着熊熊大火,这模样看着水波不兴。实际上愤怒异常,逼近爆发临界点了。
男子伸手一抓,拽着胳膊就把她扯进屋。
公仪酒自然挣扎,眼见脸色越来越黑,本着好马不吃回头草,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只好放弃武力反抗。
“诶诶,别这样,影响多不好……好吧,其实你住进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几日你一直同宋荻在一起。”他用的是陈述句。如此一问摆明是想给她留条活路。
“……是。”此言一出公仪酒敏锐的感觉到,室内温度明显下降。
黑眸里的红莲业火烧的越发旺盛:“你们尽释前嫌了?”
“没有,这个真没有!”公仪酒的斩钉截铁令他脸色稍缓。“他不知道我是公仪酒。即便我告诉他我是,他也不会相信。再即便是他信了,我们也不可能相逢一笑泯恩仇。阿城,你知道这样不死不休的大仇,心胸宽阔如我都是不能放下的。”
不知道是不是那声亲切的“阿城”取悦了他,瞬间原地复活。神采奕奕,一扫阴霾。
姜某人大约觉得这样的态度转变不符他一贯喜怒不形色的风格,转过身咳了一声,竭力装出一副万事不予心的淡然样子。
这时间,隔壁响起“吱呀”的开门声。
“你什么时候认识了右御史平秀?”
公仪酒细眼圆睁,十分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姜城拿眼角瞥她一眼,淡淡道:“只要我想知道,就没什么能瞒得住我的。”
公仪酒只好乖乖的将虎头镇被劫,在树林的奇遇原原本本讲了一遍。末了还把装了平秀左手尾指鲜血的瓷瓶掏出来。
“看样子你知道了他心头所牵。”
“恩。他早把李蘩青忘脑后去了。反而惦记上了穆瑾瑜的七妹。”
“你当如何?”
公仪酒捏捏腰间香袋里的枯桃枝,眉眼冷厉:“自然要帮李蘩青讨个公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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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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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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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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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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