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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选自作者的短篇(▽`)《脆骨》,送给每一位追梦的女孩。

  其实我是不愿意想起她的。

  她不够漂亮,不高,也很瘦;外号还有“猴子”之称;可意外的是,她一点也不活泼。

  在宿舍熄灯之后,她总喜欢一个人偷偷跑去楼梯口,借昏黄的感应灯灯光,去读一本厚重的书。

  整个过程,沉默寡言。

  那年穿越文刚刚兴起,她简直“深受其害”,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都沉迷在那些虚拟的世界里,偶尔抬头,是一脸莫名的惆怅。

  而那时的我,性格阴沉,不爱和人打交道,有着严重的恋母情节;每回来学校,总要偷偷躲在被窝哭几次,那年,我已经读初二。

  是怎么认识的呢。

  我是指成为好朋友的那种认识,

  大概我的性格实在不合群,渐渐只有我形影单只,可我生性又是个害怕孤独的人。在每晚,听着其他人入眠的呼吸声,我只能在床上辗转反侧,说不出失眠的理由。

  终于有一天,我想晚上出去吹吹风,我走到楼梯口,知道她肯定是在的。果不其然,她拿着手电筒,一目十行的看书,想必是最近近视加重了,她眼睛距离书很近,背微微佝偻。

  我不打扰她,慢慢坐在她身边,不远处是灯火零星的居民宅,有清晰的犬叫声入耳,有一种别样的宁和。

  初秋的风凉意习习,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转头发现她正盯着我看,用她才有的温润眼眸;她没说话,在我不知所措时,她拿起另一本递给我,示意我打发时间。

  我接过来,这颜色艳丽的封面、直白的标题,令我很不习惯,我看了一部分,发现错别字太多,于是放弃了。那个时候我是个好学生,视这些“垃圾”为毒物。

  我便开始无聊的看星星,深蓝色的天空上星星闪闪,我听别人说看见流星的人会很幸福,可那时候我看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一颗,后来也没有,我骨子里的悲观,其实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倒霉的人。

  所以甘愿寂寞,甘愿平凡,甘愿比别人慢半拍。

  这样的我和陷入另一个世界的她,一起成为了楼梯口的常客,尽管我们没有丝毫共同语言,但在彼此看来,至少在我看到,她是我的安慰。

  那些昏暗光色里,清冷的风、地上倾泻的影子,她安静的侧面,一度成为我脑海中,次数浮现最多的场景。

  我不知道我要成为怎样的人。在小时候,被老师点起来发言,立志将来要做科学家;后来伴随槽糕的数学成绩,这些显然是空谈。

  目标总是要往大处想的,为了激励自己满足自己那孤芳自赏的虚荣心,每个人都不会轻易承认,在不久的未来沦落成芸芸众生的一个,生下,不受人瞩目,死后,不受人默哀。

  当然她也是。

  在被我问及整天,以后怎么办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要做第二个郭敬明,之所以不说超越,因为在她心里,那个“浓缩就是精华”的男人,是她的神。

  后来我很好奇这个男人是写出了怎样的文章,特意去书店租了一本他的杂志,连租金都比普通的书贵几毛,另外还要再丢一次押金。好歹弄了回来,却突然失去了兴致,放在枕头下几天,被我有一次上厕所看着玩,掉进了坑里。Χiυmъ.cοΜ

  这件事,我当然不敢跟她提一个字。

  她终于开始动手写文章了,走上她“男神”曾走的道路,可那时我们已经分班,她羞涩的性子,导致我从没见过她写的文,就算之后她拿到某一次文学比赛大奖,也是我通过别人的谈话得知。

  我可以想象出奖项寄到班上,在别人惊讶的神色中她接过来,定是低着头,却不会脸红。

  分班的前一晚,我感到伤心,一方面是对新班级的惴惴不安,另一方面,假如没有她的陪伴,在这个学校,那我真的就彻底是一个人了。那晚我没有去楼梯口,睡在床上辗转反侧,眼泪流得一塌糊涂,我自知自己是个软弱的人,但脆弱成这样,令我自己也觉得羞耻。

  半夜听到有人小声的叫我的名字,我声音哽咽得说不出话,她似乎猜到什么,蹑手蹑脚的钻进我被窝,带进一股冷风,我惊了一下,她替我压好被子,没说话,转身背对我而睡,我试探性的要抱住她,她把手搭在我手上,示意可以。

  我便第一次距离她这么近,她身上有股牛奶味的沐浴露味道,十分好闻,我朦朦胧胧间做梦,梦到父亲在大雪日回家,母亲跑去开门,风雪涌进屋子,我冷得哆嗦,喊了声“妈妈”,半梦半醒中,她轻拍我的后背,以为我是做了噩梦。

  我发现,我是如此的依赖她。

  但我实在是不愿意想起她的,一个人的梦想,在前进时,如果遇到各种各样的现实,那这个梦想,便背负了太多东西,显然,她是我的背负。

  我也不确定我是怎么爱上写文,起初是记日记,渐渐成了散文,那几年全国上下进入写的疯狂热潮,也许是受这些影响,更也许是受她的影响,我开始动笔写作,在第一篇文章得到别人的赞扬后,那种莫名的欢愉和激动,令我胸口一震,我突然间,希望自己长大能成为作家。

  她的梦,比我早复苏很多年,她有着我难以企及的天赋和阅历,我既羡慕,又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不知不觉,这位和我在楼梯口并肩的女生,因为各种奖项和荣誉,站在了我仰望的高度。

  但“背负”的东西同样接踵而来。

  她辍学了。

  直到我某天,发现好久没有见到她,楼梯口昏暗的灯光下,也没有了她的身影,我找到她班上的人才知道,由于家庭突发的变故,她已经贫困得读不起学,哪怕只是九年义务教育。

  她没有告诉我她要离开,连道别的话也没说,但这样也好,在我心里,她始终保持着光鲜的形象,是那位依旧令我佩服的天才女生,不是我目送着灰色的背影,茫茫然的消失在天地间。

  只是难过,她提及要参加郭敬明公司里比赛的事,怕是要终结一个段落。

  那阵子在我提笔时,我总能想起那个夜晚,她身上好闻的味道,她轻拍我背上的触感,然后我的笔尖变得异常沉重,像是窃取了她的梦,她只是完成我梦想的“洗礼”。

  但我明显感到,我对写文的执著越发严重,即便是一度遭到打击、嘲讽,我依旧无法放弃,在心间,总会有一个声音庄重而残酷地告诉我,我没有理由被这样的小小挫折击败。

  楼梯口处的那堵斑驳的墙壁,也许还要见证一个人的梦想萌生或破灭的循环,可没有人告诉我,我和!她的命运,又会在哪里走向完结。

  其实我是不愿意想起她的。

  她不够漂亮,不高,也很瘦;外号还有“猴子”之称;可意外的是,她一点也不活泼。

  在宿舍熄灯之后,她总喜欢一个人偷偷跑去楼梯口,借昏黄的感应灯灯光,去读一本厚重的书。

  整个过程,沉默寡言。

  那年穿越文刚刚兴起,她简直“深受其害”,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都沉迷在那些虚拟的世界里,偶尔抬头,是一脸莫名的惆怅。

  而那时的我,性格阴沉,不爱和人打交道,有着严重的恋母情节;每回来学校,总要偷偷躲在被窝哭几次,那年,我已经读初二。

  是怎么认识的呢。

  我是指成为好朋友的那种认识,

  大概我的性格实在不合群,渐渐只有我形影单只,可我生性又是个害怕孤独的人。在每晚,听着其他人入眠的呼吸声,我只能在床上辗转反侧,说不出失眠的理由。

  终于有一天,我想晚上出去吹吹风,我走到楼梯口,知道她肯定是在的。果不其然,她拿着手电筒,一目十行的看书,想必是最近近视加重了,她眼睛距离书很近,背微微佝偻。

  我不打扰她,慢慢坐在她身边,不远处是灯火零星的居民宅,有清晰的犬叫声入耳,有一种别样的宁和。

  初秋的风凉意习习,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转头发现她正盯着我看,用她才有的温润眼眸;她没说话,在我不知所措时,她拿起另一本递给我,示意我打发时间。

  我接过来,这颜色艳丽的封面、直白的标题,令我很不习惯,我看了一部分,发现错别字太多,于是放弃了。那个时候我是个好学生,视这些“垃圾”为毒物。

  我便开始无聊的看星星,深蓝色的天空上星星闪闪,我听别人说看见流星的人会很幸福,可那时候我看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一颗,后来也没有,我骨子里的悲观,其实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倒霉的人。

  所以甘愿寂寞,甘愿平凡,甘愿比别人慢半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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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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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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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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