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大清皇后日常>51.第五十一章 畅春园
  张氏是汉军旗,并不十分得宠。加之生的是一位小格格,也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注目。不过毕竟是皇家的第一位女儿,玄烨还是很高兴的。

  临近年底,赫舍里氏也生了,生了一位皇子。宫里双喜临门,一连添了两个孩子,孝庄自然是乐得不行。不久,便给这孩子取名为承祜,寓意有神护佑。

  云惠知道他最近春风得意,听说三藩那边派去的钦差大臣事情办得也很妥帖。康熙到底是什么时候灭的吴三桂她记不大清了,反正大概就是按照历史进程、最终把他给置办了就是。于是借着这股子得意劲儿,有什么平日里不敢提的小要求、小愿望也都跟耳边吹吹风。

  开了春,玄烨就要把畅春园剩下的整修整修好、搬进去了。这畅春园是明朝明神宗的外祖父李伟修建的园子,占地一千二百多亩,被称为京城第一园。自打上回去了一趟扬州,康熙就对南方的风景向往不已。

  又请了一些能工巧匠,特意画了正宗江南苏杭一带园林的图纸来,照着无水不成园的规矩,重新整修扩建了畅春园,作为在紫禁城外的行宫。

  去畅春园居住,自然比在紫禁城里居住要舒服多了。少了高墙大院的肃穆,多了一分自在。

  云惠到南书房的时候,他正一个人拿着个放大镜兴致勃勃地看着图纸。在清朝,放大镜已然不是什么稀罕物儿了。

  听见脚步声,玄烨抬起头来,最乐得见她穿那件鹅黄色团花簇锦的宫装,脖子里挂个小巧的同心锁。梳着小旗头,戴些简单的珠花。

  “过来瞧瞧,这是刚才张洮刚送来的新图,有什么想要添的、想要选的都跟朕说。所有的园子都还没主儿呢,任你挑。”

  这话说的还真有几分帝王的霸气来。

  都是俗人,云惠自然也不能免俗。自古安土重迁的中国人就对房子和田地情有独钟。不论什么出身的士人,一旦有朝一日为官富有之后,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置地办田产。这也是后世为什么房地产业经久不衰的原因。似乎只有房子才能给人安全感。

  现在摆在自己眼前的不是一间房子,也不是一栋房子,而是一片房子。

  霎那间,云惠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地主婆,面对着一个一掷千金的土豪房地产开发商,拿着新开发的楼盘,对她嘿嘿一笑,道:“这个京城,已经被我承包了。”

  想着以后寸土寸金的海淀区,就捧在自己手中,任她挑选。云惠看着这一块块土地,简直谗的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或许她该怂恿怂恿小玄子去寻仙问药,找点什么长生不老的法子,活到二十一世纪去,到时候,哼哼,什么王石,什么中海、富力,本宫连紫禁城都承包了。

  看着她一脸迷迷糊糊的傻笑,玄烨敲了敲云惠的脑门,“又想些什么呢?不选朕可给别人了。”

  “选选选。”云惠慌忙回过神来,重又跟着他一起看起这图来。wWW.ΧìǔΜЬ.CǒΜ

  这图画的相当好,几乎能把整个畅春园成形后的样子都描画了下来。果然是几步一个假山,一处一个湖。

  九经三事殿为皇帝办公的场所,后头的春晖堂为寝宫。紧跟着是皇后的寿萱宫,其他云涯馆、瑞景轩、鸢飞鱼跃馆都在中路。这几个宫殿,云惠连想都不敢想,直接跳过不看。再往东西两边估计才是妃嫔等宫人居住的地方。

  有些宫殿园子,光听听名字就让人心痒痒。云惠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觉得都好。

  玄烨看出了她的心思,道:“你莫要看这些个名字,只管选你自己想住的地方就是。名字觉得好,大不了可以挪给你,就是重新拟也是可以的。朕记得你原先在纳兰家府里住的地方叫锦云阁,你说名字不好,彩云再美也易消散。不如容若的兰轩花草繁茂。

  朕就让工匠去你的府里采景,照着原模原样给你在畅春园里盖了一座。朕给重新起了个名字,叫兰藻宫,一来离朕的春晖堂不远;二来,朕还在这里给你开辟了一块田园,你爱种些什么花草就种什么花草,谁也管不着。这儿还有水车、竹篱。距离桃花堤很近。挨着昭贵妃住的太朴轩,你们两个亲近些,也可以多走动走动。你看看还有什么缺的,你告诉朕,朕都可以给你建。”

  “皇上……”云惠心中暖暖的。没想到他竟然派人去明珠府,把原本她住过的家的样子给描了下来,重新搬进了畅春园。

  她要是说,想弄个露天游泳池,再弄点沙滩棕榈啥的,他会不会直接拿镇纸拍死她。

  彼时春光正好,皇帝带着宫妃家眷一同搬进了畅春园。老祖宗以年事已高,正在静心念佛为由,就不去同年轻人一起热闹了,遂留在了紫禁城之中。

  等到了畅春园,云惠才真正知道,有些东西是真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园子由张洮负责设计,不但融入了北方园林的大气与江南水乡的温婉诗意,更已开始融入了西方的建筑元素。随处可见汉白玉雕塑,那圆顶的走廊、喷泉,不禁让云惠想起了雍正、乾隆后建造的圆明园。

  兰藻宫临湖而建,周围有山水田园,稻香花溪,往动走,一条大道之隔,便是仿民间的买卖街,听戏曲的鹂音阁。

  云惠不由感慨,小玄子真是有心了。

  有心的男人,有时候看起来还真有几分魅力。

  兴奋的不止是她自己,春棠和夏莲两个自小在府里住惯了,看见这兰藻宫竟然如明珠府里的一样,自然是喜出望外。

  夏莲一进宫,就开始绕着里里外外看了个遍,对云惠道:“小主,万岁爷待咱们可真用心。瞧,小主,连那秋千架的位置都相同呢。”

  春棠也喜上眉梢,笑道:“是啊小主,这园子里处处是海棠兰香,方才过来时,奴婢看见还有田园,这下小主可以好好的悠闲了。”

  云惠也微微红了脸,掐起一朵开得正盛的牡丹,笑道:“他啊,定是见我上回喜欢玩泥巴,就给我一处田地。也罢,以后咱们自己喜欢些什么就种些什么”

  几个奴才自知跟着这么一个小主都沾了光,纷纷在心中庆幸。畅春园又拨了几个新的奴才,负责园中打扫和修剪花草。

  修剪花草的花匠叫刘长顺,约莫五十岁的年纪,看上去很是恭敬。云惠交代了几句,就让他照着去办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既然给了这么一块田地,就要好好利用好了。

  刚刚搬进畅春园,皇帝还有很多政事要先处理完。云惠便带着她的这帮奴才,开始开垦了起来。

  冬晴很快凭借自己憨厚的外表和不怕人的性格,在畅春园里和一些新人混了个脸熟。从侍弄花草的宫女口中得知了哪种花适合养在宫里头,怎么样好养活,花种子朝谁讨要。

  没过多久,云惠发现自己还没动手了,三元、四喜、冬晴他们已经在院中开辟出了花圃。主子不管,奴才们自然也发现了自己的乐趣。

  “哎哎,这花儿你们怎么搬在这儿。”夏莲掐着腰问道,“原本府里这园子不是这么摆设的。你看看你们,这几日一糟蹋,还哪点有个府里的样子?”

  三元和冬晴等人面面相觑,半晌才道:“这园子不是在府里,还是属于宫里啊。怎么能和府里一点都不走样?”

  夏莲一听这话不爱听了,“是我在府里跟着小主的日子长,还是你们长?瞧这走一路过一路的,把鞋都沾上泥了。少把兰藻宫外头的人往里招,什么人都不知道底细,招来贼人可怎么办?”

  冬晴站在一旁一声不吭。

  还是四喜最先反应过来,眼珠子转转道:“我的好夏莲姐姐,前儿我得了个好东西,是个圆面小铜镜,可小巧了,还带个巴子可以拿在手里。我去取过来给姐姐瞧瞧去?”

  “算你有眼力。这论与小主的亲近,也不看看谁是真正身边儿的人。”

  “哎,是是是。”

  冬晴和三元等人默不作声,心里却也有想法。她们是内务府分来的,虽说和小主从家里带过来的丫鬟不一样,亲疏也不一样,可想想还是不是滋味。

  “都闹些什么呢?”云惠从屋里走了出来,正同春棠比着春天要做的衣裳,听见院中声音,有些愠怒,“夏莲,我平日里是真娇惯你了。什么府里的、宫里的?我都没分那么清,你倒细分上了。”

  听到是云惠的声音,夏莲等人忙住了嘴,转过身来低下头。

  这个丫头到底是跟着自己在府里惯了,云惠不由叹了口气。

  又被云惠说了几句,才打发她们几个各干各的活。冬晴是个老实人,却不傻,只是知道什么事情有什么分寸,不多计较罢了,自然在宫里到哪儿人缘都好。夏莲自打幼时跟了小主以来,比春棠的时间还早,原本在延禧宫里也是颇受倚重。

  这下来了一个冬晴,凭着和各宫里的人混个脸熟,就踩着她到小主眼面前了。

  夏莲越想越生气,也不跟他们一道弄花儿,便一个人出了院子,朝花溪那头走走。那花溪顺着兰藻宫一路往北,靠近丁香堤、芝兰堤、桃花涧,溪水清澈喜人,夏莲低头看见自己水中的姣影,忍不住拿起帕子,在水中浣了浣。

  “呦,这是哪个宫里的丫头?”

  听到背后有人唤,夏莲慌忙起身,见一个相貌英武的侍卫从海棠花丛中走了出来。夏莲方才只顾着赌气,不想竟然一个人出了兰藻宫。在这里还撞上了这么一个男人,顿时羞红了脸。

  那侍卫一脸的英气,相貌堂堂,却面上淡淡地对她道:“你不知道深宫禁地不可以随意乱走动吗?”

  夏莲站起身子,平日里伶牙俐齿地此时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抿着嘴浅浅笑着。

  侍卫打量了她一眼,道:“我是负责这几个宫室的侍卫荣海,每日都在这里巡逻。你莫要多停留了,速速回宫去。”

  夏莲这回倒没痴痴站着,半低下头,稍稍朝后看了一眼,便速速回了宫。

  到了下午,玄烨想起自己自打搬进畅春园,好几日没见着云惠了。便带着李德全来了兰藻宫,还没进宫,就闻到扑鼻花香。不由笑笑,这个丫头总算找到了新的乐趣。

  也不知这个花园子给她弄成什么样了。

  待走了进去,李德全又一次傻了眼:墙根儿种着韭菜、东边是萝卜秧子、大葱、大蒜,我的小主唉,皇上是说田园来着,可不是这么个田园啊!

  玄烨吃是吃过,可没见过这些啊,不由好奇道:“这湛清碧绿的都是些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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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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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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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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