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刘青也在不断的尝试活动受伤的左臂,背上的伤早已经结痂,总会觉得痒痒的,刘青知道这应该是伤口正在愈合。左胳膊抬起放下什么的都没问题,只是手腕活动有些受限,另外就是手指唯有拇指和食指能活动,其它的手指稍动一下就牵的整条左臂都疼,但是唯有中指,是根本连动都动不了一下,感觉像是跟大脑的联系断了一样。
刘青还觉得奇怪了,当时换弹匣的时候中指明明也能活动的,现在怎么动都不能动了?也许当时情急之下,没有意识到疼痛吧?左手中指一直保持着微微弯曲的自然姿势,平时也看不出有什么奇怪,一旦握拳或者伸直手指的时候,就能明显的感觉到不一样。
应该过些时候就好了。刘青在心里这么安慰着自己。为了防止伤口发炎,他特意烧了水,把绷带解开,伤口处已经结了厚厚的血痂,看起来似乎好了许多,摸起来硬硬的,稍用力就痛的很。他还是有些担心的,也不知道被这狼咬了会不会得狂犬病,但也没办法,条件实在是太有限了,连针管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疫苗了。
止血棉块和血痂连在一起,他不敢用力揭,只是把伤口部位简单清洗了一下,水温有些热,沾到热水的血痂竟然有软化的迹象,可把刘青吓了一跳,现在伤口要是被化开了,岂不是要再流很多血,连忙用衣服擦干了。还好,没把棉块打湿,要是棉块湿了的话,就要取下来,不然水分足够就会滋生细菌,不利于伤势恢复。
等他要再次包扎的时候,忽然想到一件事,小的时候在老家,要是被狗咬了,就剪一撮狗毛,烧成灰,摁在伤口上,说是能预防狂犬病。现在刘青可是什么都没有,想起这个,觉得不管有没有用,试一试也好,反正总好过什么也不做吧。
狼皮洞里就有一块,拿匕首割了一小把狼毛,用两根长树枝夹住,放在火堆上烧,顿时洞里飘起一阵毛发烧糊的味道。很快这一小把狼毛就变成了一堆黑黑的灰烬,刘青用把它放到一片干净的叶子上,稍稍把棉块揭开一些,顿时撕裂的伤口又有血液流出来。
幸好撕开的伤口不大,捻了一些毛灰洒在伤口上,捏成干粉状的毛灰很快被新鲜血液浸湿,不过刘青除了疼,再没有其它感觉。小五在一边好奇的看着,搞不懂刘青在做什么,不过它依然那么乖巧,只要是刘青在干活的时候,它从来不打扰。
狼毛灰也烧过敷上,重新包扎好伤口,看着重新包好的伤口,刘青也不知道那毛灰到底有没有用,就算是心理安慰也好吧!
煮了些肉汤,和小五两人分吃了,看着小五狼吞虎咽的样子,刘青忽然觉得有些搞笑,这小家伙会不会以后都不吃生肉了?毕竟对人类来说,吃生肉是不得已而为的事,而吃惯了生肉的动物,忽然吃起熟肉,肯定也会觉得很好吃。现在天天喂它吃熟肉,搞不好它的胃口也会被养刁。ωωω.χΙυΜЬ.Cǒm
小五才不管那么多,只顾着自己大口的吞咽着肉块,时不时的还舔两口汤,放了盐的肉汤,那叫一个浓香四溢。刘青每每都要喝一大缸子,每天龙头锅烧上一大锅,能吃两三顿。他现在正是受伤后恢复期,吃的确要多一些。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二十多天就这么过去了,洞里墙壁上挂着的肉块越来越少。等到刘青感觉左手活动起来比较方便的时候,却发现左手中指似乎真的出了问题,其它手指都可以自由的活动,唯独左手中指却还是那样,很自然的弯曲着,既伸不直,也蜷不住。
这下可把刘青急坏了,这样的话,会给他以后的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毕竟握起一个东西的话,中指所起到的作用绝对是很大的,除了拇指,中指可以算是力气最大的手指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不断的揉捏着左手中指,想让它恢复知觉。可惜他再怎么用力,那根手指还是那样,没有任何反应。不过刘青却没有放弃,每天时不时的就要捏捏,掰弯又弄直,一直这样搞了三天,才终于有了些成果,中指可以动了。
刘青又激动又兴奋,但很快又发现不对劲,中指现在只是能动而已,根本便不上力气。努力了好几天,取得这样的结果,也算是没有白费,至于它能不能使上力,以后再慢慢想办法吧。
眼下还有一个问题,大问题,就是它的水没了,其实三天前就只剩下半管子水了,刘青这几天都不敢再奢侈的喝肉汤了。每次都只是烤一些肉,虽然那些肉块都已经被烤干了,再放上去烤的时候,油脂还是会被烤出来,整块肉都变得亮亮的,烤好的肉块上洒些盐末,吃起来也是别有一番风味。至于那半管子水,每次都只用水壶外面的缸子烧一缸,渴了就喝。
但是现在连最后的半管子水也没了,他必须要去取水,也幸好是现在,再提早几天的话,他的左手还不能动弹,那样去取水就太危险了。
按照日子来算,明天才是恐龙出没的日子,刘青一大早就收拾好了东西,枪弹装在挎包里,当初换掉的那个空弹匣也早被他收了回来,两个满弹匣,工兵锹别在腰后,身上用藤蔓挂了十根储水管。准备好之后,就出发去取水了。
将近一个月没有出门,刘青重新走在山路上,周围的一切都是既熟悉又陌生的。这条路因为他经常走,已经变成类似“兽道”一样的小路了。
巨大的原始森林又出现在刘青眼前,不论见多少次,每次看到这种规模的原始森林,总是能让刘青感到一种深深的震撼。只是让刘青觉得可惜的是,这么大的树,居然不结果子,否则的话,那得结多少果子啊!
想想也是,以前那些果树基本上都少有长的特别高大的,倒是其它不结果子的树林,往往都长的极其高大。一边走,一边欣赏着这难得的美景。
走到小溪边,他原本想再钓一条鱼的,想来想去,还是算了,漫说他现在手还不方便,就算他的左手好的差不多了,这么多储水管的重量都已经快到他体能承受极限了,再加上一条大鱼,那是肯定带不走的。
水管子都装满水,木塞子塞上,又用藤蔓重新绑好。浑身挂满储水管子,刚走了几十米,忽然又想起来,还要摘些果实。虽然他不知道这种水果到底是什么,但他知道,水果里一般都富含多种维生素,而其中维生素恰恰是加快新陈代谢,能促进伤口愈合的。
之前的果实已经被他摘了许多,这次他打算换一个地方。这原始森林里巨树很多,藤蔓也很多,也有许多其它样子的果实,不过刘青都不敢贸然食用,毕竟有毒没毒的他不清楚。
放下储水管,顺着一个方向走,这也是一个技巧。在一个未知的地方,想要走远又不迷路,第一是认准一个方位,再就是做好记号。刘青就是一边朝前走,一边用工兵锹沿路做上记号,同时也在不断的观察四周,既防御危险,又查找看有没有那种他熟悉的果实。
大约走了四五百米,刘青果然看到了和他平时吃的一样的那种果实。嘿嘿!刘青面带笑容,走到那颗缠着藤蔓的巨大树下,这株藤蔓长的比之前那株更粗壮,外皮上皴裂出一道道豁口,可是又被各种苔藓类的植物覆盖,看起来既有历史感,又很有生命力。
而且它的果实也结了许多,远比之前那株要更多,个头也显得更大一些,有青色果皮的,也有淡红和红色果皮的。吃过许多这种果实的刘青很清楚,青色的是尚未成熟的,味道比较淡,略有些涩口,而淡红色的则是酸酸甜甜的,类似他喝过的某种果汁饮料,红色成熟的果实就很甜,比葡萄还要甜上许多。
因为这株藤蔓基本上没被摘过,所以低矮处就有,也不用再爬树了,很快就摘满了一挎包。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右上方似乎有什么动静,刘青瞬间进入战斗状态。身体一缩躲在一株高草后面,眼光始终盯着右上方。
不过那上面什么也没有,只有几片藤蔓的叶子还在晃动着。“什么东西?”刘青盯着上方嘀咕了一句。
紧接着,他看到了,一只长着翅膀的鸟,从缠绕在那棵巨树的藤蔓上飞了起来,带动数片藤蔓的叶子摇摆。
“鸟!是鸟!”刘青惊疑了一声。
它飞的不快,可是这森林里光线太暗,终究还是没看清它的样子,只是一道灰色的影子,一转就飞到一棵大树后面,不见了踪影。很大!
刘青一直很疑惑,因为他到现在也没看到一只鸟,而今他终于看到了一只鸟类。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兴奋,一只连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鸟,却让他很兴奋。只是他还有些疑惑,这些鸟为什么在山林里看不到?或许是因为鸟类很少?也许吧!
确认没有了危险,刘青转身沿着做好的标记回到原路,背起一大堆储水管,步履沉重的返回山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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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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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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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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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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