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篱还在他前面一句话里没有回过神来。
每日上午都会睡一上午觉?
看来,果然如郁墨夜所料,夜里她也没有睡着。
那真的是在试探他?
那他这么久的隐忍是不是伤害到了她?
而且,他也没有想到她这些天是住在客栈里,他还以为她回了潇湘阁。
想想也是,她那般心高气傲一人,又怎会贸然回潇湘阁让别人多想?
只是她现在......去了哪里呢?
应该是没有回府的。
第一,他一路过来,并未看到她;
第二,她每日回去都会将那个记录的簿子和草药带回去的,现在还在客房里,且明显记录一半被打断的样子;
第三,客房的门没有落锁,只是掩着,她是长期定了那一间,如果是回府,夜里不住那里,定然会将门锁好。
没锁的话,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她只是出门片刻,一会儿还要回来,所以没必要锁,另一种,她走得太急,顾不上锁。
没有理会小二,他又转身回了客房。
他想等等看,或许她会回来。
等待的间隙,他又细细环顾房中一切,小貂一直跟着他,在他的脚边蹭来蹭去。
并未有再多发现,桌案上的几味草药也是比较常见的护心的药物,他又再次拿起那个她一直记录的簿子,修长的手指一页一页翻过。
都是关于草药的记录,忽然,眸光在某一页上顿住。
因为那一页有他的名字,还有一个随手涂鸦的图案。
是一个猪头。
樊篱,猪头。
樊篱二字一笔一划,非常工整,且笔力也很重,而画的那个猪头就很随意,几笔就成功的样子。
樊篱眼波轻荡,想象着她当时的心情,倏尔,就慢慢笑了。
他可不就是个猪头。
将整个簿子看完了,依旧没有看到潇湘懿的人影,看看夜已经很深了,他又想,会不会人已经回府了?
他决定回府。
一撩衣摆坐于书桌前,他捻起一张空白宣纸铺于面前,执起毛笔蘸了蘸砚台上还未彻底干透的墨,只一沉吟,便落笔于纸上。
【等你,不管多晚。———樊篱留】
言简意赅,将毛笔放下的那一刻,樊篱觉得心中有种无以名状的强烈在动。
郁墨夜说的对,他是男人,该主动的人是他。
拿砚台将宣纸的一角压好,防止被风吹掉,他起身:“走,梨子,回府!”
捻灭烛火,走出,带好房门,他下楼出了客栈。Χiυmъ.cοΜ
他的马还在,缰绳被系在门前的一根柱子上,想来不是客栈小二,就是好心路人所为。
不知道潇湘懿有没有骑马或者坐马车,客栈离他的住处并不远,但是,也不是十分近,而且,这么深的夜......
他又折回了客栈二楼厢房,亮起烛火,在原本的留言上加了一句。
【马在门口,等你,不管多晚。———樊篱留】
做完这一切,他才抱起小貂徒步走回了府。
其实也不算徒步,因为心中急切,他一路是提着轻功的,所以,也没有用多长时间。
大门已经关了,这个点大家基本上都已经睡了,樊篱也没有敲门惊动任何人,直接飞上围墙入了府。
直奔厢房而去。
远远地,能看到厢房亮着烛火,他心口莫名震荡,不由地加快了脚下的步子。
也未敲门,直接推门而入,原本以为会看到女人坐在灯下,闻见门口动静抬头看他的一幕。
没有。
烛火因为他骤然打开的门一阵摇曳,桌案上依旧摆着饭菜酒水,空无一人。
一颗心再次遭遇失望,他有些颓然地带上房门,走到桌边。饭菜酒水还是他离开时的样子,只是已经冰冷。
将小貂放下,他缓缓坐于桌案边,继续等。
他说了,不管多晚,都等她。
夜,很静。
他突然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冷清,心里头也空落落的,说不上来的感觉。
垂眸弯了弯唇,以前的那么多年,他都是一个人,也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这才多少时日,他竟然已经习惯了身边有她,习惯了两人一起用晚膳,习惯了晚膳过后,两人聊一会儿草药,然后她坐在灯下做她的事,他去屏风后沐浴。
一直坐在那里等着。
当第一道晨曦透过窗棂投进来,落于屋内,他才发现,天,亮了。
然,潇湘懿还是一.夜未归。
他在想,她或许生气了,故意如此,如郁墨夜所说,对于一个女人,他的所作所为,就是伤害。
他没有给她信心,所以她彻底失去了信心?是这样吗?
也未梳洗,他再度出了府,直奔昨夜那家的客栈而去。
他的那匹马还系在那里,眉心微拢,他快步入了客栈,上楼。
厢房的门依旧没有栓,他一推就开,厢房里面依旧没有人。
床榻上的被褥,一角掀起地保持着昨日的原状,说明昨夜没有人睡过。
书桌上他写的那张留言还在,一切都是他离开时的样子,说明昨夜,她也没有回来过。
那她会去哪里?
樊篱心里不由地慌乱起来,她会不会出事了?
其实,在想她或许生气了才故意如此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不过是在自我安慰而已。
因为她不是一个会矫情的人,应该做不出这种事,大不了试探多日之后,见他依旧无动于衷,她就会直接跟他摊牌。
所以,现在......他不敢想。
将屋里整个细细看了一遍,他又垂眸看向地上,希望能找到丁点蛛丝马迹。
每个旮旯里他都检查一遍,甚至还俯身到地上去看床底。
一只绣花鞋入眼,他呼吸一滞。
连忙探手进去将其拿出,与此同时,又细看了一番床底四处,唯有这么一只鞋子。
拿起在床沿上拍了拍,掸去鞋面在床底沾染的灰尘,熟悉的绣花图案映入眼帘,他瞳孔剧烈一敛。
是潇湘懿的!
每日早上都是他先起床,他都能看到她脱在床边地上的鞋子,而且,这个图案他印象深刻,绿叶紫花,是他从未见过,也不认识的花朵。
为何她的鞋子会掉在这里?且还只有一只。是右脚的那只。
他想了想,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真的出了意外,且就在这间客房里发生的意外。
一个画面在脑中形成,有人对她不利,她情急之下,蹭掉一只鞋子到床底,故意留下线索,然后趁人不备,又让小貂去府里给他送信,将他引到这里来。
是这样吗?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心里从未有过的慌乱。
抬手捏了捏隐隐作痛的眉心,他告诉自己要冷静,越是这样的时候,越要冷静。
可是,让他如何能冷静?
他大步流星出了厢房,风驰电掣下楼,此时正值早膳时间,大堂里有不少人坐在桌边用餐,几个跑堂的小二忙得不亦乐乎。
樊篱略带血色的眸子快速搜寻了一圈,看到昨夜跟他说过话的那个小二,他身形一掠,上前,一把攥了对方的衣领,将人往自己面前一拉。
小二骤不及防,吓得手里的托盘都掉在地上,“当啷”一声脆响。
大堂里的众人闻声纷纷看过来。
樊篱无视,沉声逼问:“说!我夫人到底哪里去了?”
小二这才认出是他,见他一身杀气,小二苍白着脸摇头:“我不知道,我说过了每天夜里她都不在我们客栈的。”
“不是夜里,她是昨日白日里就在你们客栈不见了,就留下一只鞋子,”边说,樊篱边扬了扬手里的绣花鞋,下一瞬,另一手更紧地抄住小二的衣领:“说!是谁干的?
他第一反应,是这家客栈是家黑店。
就算不是黑店,就算是别人干的,大白天的要掳走一个人,也不可能没有任何动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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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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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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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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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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