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男儿装一身,走在京城的大街上都显的异常的兴奋,随一走进一条街,四周转了一下,是路口那家药材店往前五步拐进来的没错呀,这铺街的石头也是一个色样,路面一样的宽呀,可是……这怎么是条空荡荡的后巷啊?
进进出出确认了好几遍,是没有错呀,可是……为什么只有高墙,没有一个门口呀?这儿根本称不上一条街吧?
难道自己走错啦?京城相似的街道有很多也是情有可原的。し
于是千叶又退了回来,伸手拉住路过的一名小哥道:“敢问公子,你可知这里有一条‘白事街’在哪里吗?”
“白事街?”他仔细想了想:“京城没有这个街道。”
“怎么……阅峰?”要不要这么巧?
“你知道我?”阅峰作了作揖,仔细端详一下这位不太……像男子的公子,似有点面熟,此面相还极为的美丽?所以……他皱了皱眉头拉其到一边问道:“千叶你为何这身打扮,又为何在此?……刚刚那个选亲大会是你办的?怎么回事?”
阅峰神色不同先前,他一脸正派,看起来比以前帅气多了,不过阅氏家族的人本来就长相如人中龙凤的,不过确实不同,他看见自家人便流露出了一份慈祥的宠爱,何况是遇上最调皮的姑母家表妹。
“阅峰,你……刚刚也在啊?”哎呀,又惹事了。
“叫表哥。”阅峰叹气说:“女儿家怎可如此胡闹,我的马车就在前面不远。同我回阅府吧。”
“不行……我要找白事一条街上的叶记棺材铺,你知道在哪吗?”好不容易回来,她肯定要做好一切准备来“迎接”阅烬的到来。
“千叶,不可再胡闹……况且京城没有叶记棺材铺!”
“你确定?”她不信。
“我确定。”他如今二十,同父亲一同在外打理金凤阁的生意,所以街道什么的还是了解的。
“你订制过棺材?”要不然全京城那么大,他凭什么确定?
“千叶。一个女儿家……”又小心翼翼看了看四周。才压下音量道:“快跟我回去。”
“不行……叶记棺材铺你不知道的话,那群芳髓总有了吧?”
阅峰愣了愣,点点头。千叶也高兴了起来:“离这不远?”
“是,……千叶怎么知道?”
“你甭管,带路!”想想要不是他绑架自己在先,也不会有后面这一系列的事。千叶便有气,对着这有点这不同的阅峰颐指气使。
一路向群芳髓走去。阅峰便护了一路,因往来的人多,她是未出阁的女儿家,抛头露面就算了。身体什么的更不能让人家碰到,他还觉的自己身为年长者,就她一来京城就先搞一件轰动的事件来。接着又换男儿装上街,成何体统。于是便一路说教者:“……千叶,先不问京城这里你如何晓的来,就问你打扮成这样,身边还一人都不带,这危险不说,还……唉,你还未出嫁呢,你就不怕?”
“怕什么呀,反正自家人都知道我什么性子了,我董千叶又不嫁给外人。”阅烬啊阅烬,你在哪里呀!
是的,她来京城本是要许配给自己的,家中父母也做好准备了,只等千叶住下,事情安排妥当,接了姑母姑父来京城定个吉日,千叶便是自己的新娘了,想到此他不自觉的咧开嘴笑了笑……
(花花把阅峰的画风给一改,觉的千叶嫁过来也不错哪!)
站在群芳髓的店铺门口,千叶莫名的紧张起来了,因为想起那孩子说的话,他说很多事情会不同的……门口的对联写的正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wWW.ΧìǔΜЬ.CǒΜ
她进到店铺,见到了喜儿,但是她像看待所有的客人一样看着千叶道:“这位贵客是要买胭脂送给谁的呢?”
“我来找你们的老板,乌子墨!”她道。
阅峰虽然依她,可是千叶奇怪,一直都在京城怎么会认识这家店的老板?不过家中都是知书达理之人,或许她也知道嫁人后不那么自由,才想进府前玩一玩吧!
喜儿道:“抱歉,我们乌老板近来身体不大好,所以不便……”
“麻烦你通传一下,就说有一位……上官籽来找她。”
她虽这么说了,可是喜儿还是为难,千叶又向她借了毛笔写了当初那“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几个字,落款“晴”,便让喜儿去送,她在店铺等了一会儿后,果然乌老板过来了,依旧那一身红,只是如今衬着面容显的极为憔悴,店里人来人往,阅峰也站在那里,可是她哪里管,只瞧一眼千叶一眼。
千叶还没来的及打招呼,乌子墨就飞奔过来将她拥进怀中,她呜呜的哭了起来。
叫四下本要窃窃私语的人都静静的看着了,反正郎才女貌的也挺赏心悦目的。
可是阅峰正要提醒——千叶你身份不同,怎么可以同她们一起,何况如今万目睽睽下相拥一起?
“所以?”一声低沉且带着明显怒气的声音开了口,二人才拉开来,所有话都来不及问是怎么回事,丁子赋一身官服立在门口,手下将店里的人都赶了出去,他极为的不悦,且不悦的正是这段时间正和他往来,并对他表现莫大的喜欢的乌老板,如今却投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而且还是大庭广众之下。
千叶问子墨:“阿籽,时间回到了从前,只有你记得那些事?”
“嗯,我醒来后发现不一样了,后来去往阅府和四下打听,才知应该是回到了九个月以前,你还没来京城的时候!”上官籽也没想着要和丁子赋先解释解释,拉着千叶的手,眼里只仔细瞧着她:
“你们去哪了?为什么会这样?……而且特别奇怪的是,没有白事一条街,没有叶师父,我打听过苏州没有你的大表哥阅烬,阅氏最大的长子是阅峰……连子赋都不认识我!”
“没有阅烬?”不不不,那她回来干嘛?
喜儿看着丁大人尴尬在那里,而且第一次见到老板同一个男子这样明目张胆的私语,虽然这男子是极为好看啦,可是也不能得罪人家丁先生吧,上官籽拉着千叶说:“到后面聊……”(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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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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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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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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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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