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天的春雨来得很及时,常有春雨绵绵而下,将世界烟染成一片朦胧雨雾色,大街小巷的青石路面上总是湿漉漉一片。路上的行人不是撑着油纸伞,便是披着蓑衣,踏着地上的积水而过,给出行带来了些许不便。
“真是讨厌,已经下了那么多天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跟着老门房守门的小子不高兴地道。
老门房正抽着旱烟,听罢拍了他一巴掌,“你小子懂什么?春雨贵如油!那些靠天吃饭的百姓不知道有多高兴,春雨来得及时,今年咱们王府的庄子里也将会有一个好收成,庄子有了出息,咱们也才不会饿。”看着那绵绵的春雨,老门房笑得脸上的皱纹深刻了许多。
正说着,突然门被人敲响了,很快便知是王爷回来了,老门房赶紧让人去通知管家。
马蹄声在门前停下,然后便是穿着蓑衣的瑞王和几名侍卫翻身下马。
瑞王大步地走进来,神色冷峻,看得沿途的下人无不心惊,气息也收敛了几分。
在管家迎上来时,瑞王冷着脸道:“世子呢?”
“世子还未回来。”
瑞王的脸色又难看了几分。
今日午时,他在西郊营里便听说了皇帝在今天的朝会时突然下旨将长子派往明水城,惊得直接进宫想去问个明白。
进宫的路上,他心里反复地琢磨着,想知道皇上为何会下这样的旨意,到底是什么用意。虽然他知道儿子十三岁时便在暗地里帮皇上做事,但是若说将他派往边陲军事重地抗敌,以他的年纪是万万不行的。
没有经验,没有资历,将他派去那里,若是无法服众,不是个笑话么?卫烜今年才十七岁,自幼在京城这种锦绣乡中长大,未经历过战事,没有任何作战的经验,瑞王可不觉得他有多厉害,读几本兵法就能胜得过那些老兵,甚至不以为他足以担当起守城抗敌的重任,昔年他曾在西北参过战,对那群北方草原的骑兵的强悍多少有些了解,实在是不愿意让儿子去那边。
只是等他进宫时,虽然皇上接见了他,却并不接他的话,也未曾改变圣意,让瑞王心里多少有些失望。皇上虽然没有明说,但态度却十分的强势,圣旨既然已下,是不会改变圣意,卫烜是去定明水城了。
皇上这里行不通,瑞王只好去找儿子问个清楚,可谁知原本今日他应该在宫里值勤,却在接了旨后,得了皇上的允许,直接离开了皇宫,不知去向。
“若是世子回来,让他来明景轩一趟。”瑞王交待道,一边将身上的蓑衣解下,一边往明景轩而去。
管家忙接过那被春雨打湿的蓑衣,心知那明景轩住着王府里的一位谋士——王先生,王爷一回来便去明景轩,应该是去寻谋士商量今儿朝会时的事情吧。
今天的朝会的圣旨一下,不到半天时间,这件事情便传遍了京城,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然后不仅是威远侯府打发了人来询问,还有两个公主府及一些和瑞王平时交好的勋贵朝臣等都发打了人过来询问。管家对此也很无奈,女眷们都引去了王妃那儿了,其他的管事或几位大人还得自己出面来,差点有些抗不住。
管家也不明白皇上怎么会突然将他们世子派行明水城,事前是一点消息也没有传出来,让他心里同样没底,不知如何是好,只能耐着性子应付那些上门来打探的人。
卫烜直到天黑才回府。
管家得了消息后忙迎了上来,一边观察他的脸色,一边道:“世子,王爷让您回来就去明景轩。”
卫烜正迈向随风院的步子微顿,想了想,便决定往明景轩走一趟。
管家心里暗暗松了口气,比起王爷回来时难看的脸色,世子的神色还算是平淡的,虽然与平常一般看起来冷淡中带些戾气,却比王爷的神色好多了。
到了傍晚时,雨小了很多,变成了如毫毛般的细雨,不过管家仍是细心地发现卫烜衣袍下摆湿了一块,脚上的鞋沾了泥渍,心里若有所思,觉得世子爷今日若不在宫里,便是出了城。
卫烜大步往明景轩行去,路平尽职地给他打伞,但仍是让随风飘来的细雨落到了他的头发上,像点点白霜糖,将他髻角边的发打湿了,微微有些卷曲地黏在白晳的脸庞上,更衬得那双眼睛黑亮得惊人。
来到明景轩后,路平便停了步,和王爷的小厮一起站在廊下候着。
卫烜进了明景轩的书房,见父亲和王府的谋士——王槐相对而坐,桌上摆放了一个棋盘,黑白棋子纵横,上面的白子显然已经陷入了死局。
“你回来啦。”瑞王示意他坐到旁边的太师椅上。
卫烜施施然地坐下来,待明景轩伺候的小厮奉来干净的热巾子,擦干了脸上的水渍,然后端起一杯热茶抿了口,抬眼看向两人,“不知父王叫我来有何事?”
瑞王看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气得就想抄起桌上的茶盏砸过去,还是王槐早有准备,将那些茶盏等物都挪到了另一旁,让瑞王只能拍着桌子骂了几句。直到骂完了,宣泄了心里的郁气后,方问起正事。
“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事前一点的信息也没有透露出来?本王就不信皇上是一时心血来潮就下了这样的旨意,将你派往明水城。”瑞王沉声问道。
卫烜垂下眼睑,慢慢地喝着茶,说道:“哦,这事啊,其实年前皇伯父应该就有想法了,有一回我当值时,他问我,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和他说的话。我说记得,待我长大后,要为皇伯父镇守边境,解皇伯父之忧。于是皇伯父说,明水城就交给我了。”
瑞王:“……”
王槐:“……”
简直是儿戏一般,听得瑞王脸色铁青,恨不得进宫掰开那位皇帝兄长的脑袋瞧瞧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哪有人将小孩子的话当真的,就这么决定了派往明水城的先峰官的人选?
他们皆知北方战事既已起,北方草原骑兵一时半会是不会罢休的,这次战争不知道会延续多久,因为去年冬天的战事失利,所以皇帝有心要重新派人过去,原本瑞王以为,自己会被派去西北,可谁知他没被派去,倒是儿子被派往了嘉陵关以北的明水城。
这一去,恐怕战事未平,是不会回来了,还不知道一去几年,又会发生什么事情。
瑞王心里既担忧,又无奈,甚至想要将熊儿子打一顿,让他小时候熊,竟然当着皇帝的面信口开河。
卫烜看了眼父亲变幻不停的脸色,还有王槐沉吟的模样,将手里微冷的茶一口喝尽,说道:“父王,皇伯父着我半个月后出发,若是无事,我先回随风院了。”
瑞王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但是看他发尾和衣摆都湿了,只得挥挥手,让他先回去了。
等卫烜离开,瑞王继续和谋士商量起来。
****
卫烜迎着斜风细雨,回到了随风院。
随风院里,丫鬟婆子们各司其职,安静而无声。
正房里,桌上点了盏羊角宫灯,阿菀坐在灯下缝着一件狐皮披风,莹莹的灯光洒在她脸上,柔美的侧脸,气息平和安静,在这样的春雨之夜中,凝望着这样安静的她,将心底所有的喧嚣尘埃抚去,只剩下了一种安宁平和。
卫烜怔了会儿,几乎不敢上前去破坏这样的宁谧。
直到阿菀抬起头望过来,那双在灯光中显得乌黑如辰星般的眼眸有什么东西微微晃过,如同涟漪般层层荡开,荡到了他心口,让他心里蓦然涌起一种又酸又软的情绪,眼睛都有些发热。
“阿菀……”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外忙碌了一天的疲惫,还是被其他的东西影响。
阿菀放下手中做了一半的狐皮披风,也不让丫鬟给自己穿鞋,而是掂脚趿上了鞋子站起来,朝他笑道:“你回来啦,可是用膳了?”
卫烜也朝她笑了下,“没有。”
听罢,阿菀便让路云去传膳,让他去净房换下身上的湿衣服。
卫烜拉着她的手,仔细看她的脸色,“你帮我换。”
阿菀看了他一眼,跟着进了净房,等被他毛手毛脚的时候,如往常那般不客气地一巴掌拍了过去。
卫烜反而笑得很开怀。
只是在用膳的时候,卫烜又有些沉默,目光一直在她脸上转着。阿菀只当不知,如往常般为他夹了他爱吃的红烧狮子头,然后催他快点吃饭。
膳后,阿菀继续拿了那件做了一半的狐皮斗蓬奋斗。
卫烜拉着看了一下,纳闷地道:“都春天了,你怎么还做这种东西?应该做春衫才对。”然后嬉皮笑脸地挨过来,在她脸上亲了几下,用一种近乎撒娇的语气道:“还有我的春衫、春袜、亵衣亵裤之类的,你也给我做几件吧。”
阿菀笑道:“我最近和嫤妹妹学习刺绣,这件狐皮披风是拿来试水的,哪管他是什么时候?至于那些春衫,有针线房的人给你做,我就不沾手了。”阿菀没说的是,卫烜是要出门见人的,穿衣打扮方面极为挑剔,自己做的东西真的比不上专门的绣娘,还是别丢人现眼了,自己给他做一些穿在里面的贴身衣物就行了。Χiυmъ.cοΜ
等到了就寝时间,阿菀如往常般洗漱过后,便上了床。
卫烜也跟着躺下,将她揽到怀里,温暖的大手习惯性地抚着她腰背的线条,这是一种不带任何□□的温情动作。这样能让他可以掌握她是不是瘦了之类的,虽然阿菀每次都会说是他的错觉,但卫烜依然乐此不彼,固执地用这种动作来感觉她的胖瘦。
两人安静地躺了会儿,卫烜终于开口了,“阿菀,你今天……应该听到消息了吧?”
阿菀的声音很平静,“你说什么消息?”
“今□□会时的圣旨,皇上派我去明水城。”卫烜的声音有些压抑,似乎很怕她的反应。
阿菀没有说话。
卫烜更不安了,下意识地收紧了手臂,将她按在怀里。
“放开点,很疼。”阿菀的声音有些闷。
卫烜稍稍放松了些力道,但仍以一种让她无法挣脱的力道,将她摁在怀里,两人的身体密密地贴合着,他的脸贴在她的脸颊上,两人的气息交缠在一起。
“阿菀……”
“别叫了。”阿菀伸手搭在他腰上,声音平静,“我早就知道你会走上这条路,所以并不意外。”
不仅不意外,甚至很平静地接受了。
从前年成亲时,她便从卫烜的只言片语里猜测出北边迟早会再起战事,然后是卫烜私底下的一些举动,还有那副大夏疆域舆图,无不在告诉她,他的野心及决定。所以,当得知皇帝封卫烜为先峰官,派往明水城时,阿菀一点都不奇怪,心里也很平静地接受了。
她心里再不舒服,再难过,再不舍,也早有了心理准备,方化为此刻的平静。
卫烜又忍不住拥紧了她,捧着她的脸,亲吻她的脸。
“阿菀,我不知道会去多久,所以……你和我一起去吧!”
阿菀吃惊地看着他。
她一直以为卫烜如同这时代的男人一般,有着作为男人的野心,向往着沙场征战,建功立业,只要那边战事起,他定然要去的,却没想到他竟然存了心,如此儿女情长,想要让随行。
“我……我舍不得你,我不想让你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他的声音很低,“我努力了那么久,做了那么多的安排,就是为了无论我去何处,你能随行左右,让你无论在哪里,都能让你过得更好……”
阿菀能感觉到他急促的语气里的一种莫名的不安及感慨,一时间没有出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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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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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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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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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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