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陆栖迟轻声问道,语气平淡至极,但沈书懿晓得,这就是极大的关怀了。
他眨着眼睛看了陆栖迟一阵,才感觉神跑回来。
“衣服洗干净了,你带回去吧。”他说道,不知是不是挨打时候精力消耗太大,只感觉今天的情绪分外不足,有些提不起劲来。
陆栖迟知道他说的是哪件衣服,边给自己倒了杯茶慢饮。
“那件衣服,本来就是给你做的。”他说道,然后,又补充了一句:“祖母说的。”
沈书懿微微睁大眼睛,这是……丢人丢到陆家去了,原来陆太夫人也觉得他花花绿绿的不像话吗?也怪不得,他还好奇过那身衣服穿着怎么比自己的还合适。
“这……”他喃喃出声,但深感反驳无力,顿了一会干脆不想再说,扭过头向床里趴着,显得格外颓废。
他背后陆二少爷面色轻轻的看着茶盏,是很少见的好心情模样。
“琬琰那丫头昨天刚到曲云,现在正在你母亲呢,估摸着一会便要来找你。”他说道。
沈书懿闻言一激动抬起身来,不料扯及身后,登时疼得呲牙咧嘴起来。
缓了一阵赶忙问道:“她怎的来了,不是要说亲了吗?还这么喜欢乱跑?”
陆栖迟放下茶杯,神情中也带着一丝感念,道:“偷跑了,他爹的信后脚就来了,可已经如此,只能让她先在这呆一阵子。”
说到“偷跑”这两字,陆栖迟特意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沈书懿晒笑,脸上喜色掩不住。
“跑来也好,不然真是说不准什么时候能再见一次了。”他说道,对面的陆栖迟竟也少见的“嗯”了一声应下这话来。
这位宋琬琰姑娘,与他们细说来也是段奇缘。
宋家如今位落武昌,与江浙相离虽不是太远,但她一个女儿家,恐怕终之一生都没有机会再来一次。
他们之间的相识是在公历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也就是九年前的秋天,那时候宋家还在吴中定居,生意上与陆家相识,宋琬琰的父亲借前来探访货物的机会带她出来游玩。
沈书懿正逢中秋回家见见爹娘,去陆家找陆二少爷玩时见到了暂时落脚的宋家父女,那便是他们见过的第一面。
但凡家境可以的人家都会注重教养,宋家听说管制也是很严的,但宋琬琰是个不同的小姑娘。她娘当年生她难产而死,她爹守着她一个整整十年才续弦,对她的宠爱可想而知。
初见这小姑娘却一副平常人家女娃娃的模样,衣着不华丽,也不穿金戴玉,性格活泼却又知书达理,沈书懿敢说,此生恐怕再也见不到这样一个女孩子了。
有才学,有智慧,又不曾被俗世弊端捆绑过,她就像一粒金子一般,在凡世中熠熠生辉。
但短短两年之后,宋家举家迁至武昌,与陆家的生意往来由此中断,此后除了书信再不曾见过。
沈书懿若不出意外这辈子也走不到武昌去,本以为很难再见,没想到这丫头居然偷跑了出来。
“她可是变了不少吧,我记得她走的时候又矮又瘦,现在不会还是老样子吧?”他呢喃起来,一瞬间颇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以前每次收到信时他都会忍不住构想一下她如今的样子,但又觉得都不合适,那样一个特别的女孩子,一干俗世的眼光岂能适用?
陆栖迟微微一笑,道:“你猜不到,她变了很多。”
沈书懿傻笑了一阵,心道,他猜不到才好,这姑娘他一向猜不准,这样最好。
心思转动之间耳边却恍惚响起了一阵笛声,初时轻而远,慢慢好像近了,但依旧模糊,听起来好像是有人在院墙外面吹笛子。
这人笛子吹的单听不错,只是烦人的很,让他心中竟摇摆起来,思路全被打断。
沈书懿挖挖耳朵,埋怨道:“这群要饭的实在烦人了些,不给钱还要闹人。”一边凝神努力忽略那声音。
陆栖迟像是没听懂他这话头,看了他好一阵问道:“怎么?”
沈书懿摇头叹气:“世道艰辛啊,希望我娘能少说两句,咱们几个说说话就不用想这些烦心事了。”
转而问道:“你怎么没去呢?”陆二少爷这么重礼的人通常不会直接来找他的。m.xiumb.com
陆栖迟缓缓说道:“去了,伯母叫我先来。”
沈书懿毫不意外地哦了一声,动了动支酸的胳膊。
“对了,那丫头可说她后娘给她找了个什么样的人家定亲?上次来信她也没细说。”他问道,女孩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嫁人,一个不好就要半生凄苦。
陆栖迟顿了半晌,回道:“她不肯说,但宋伯父来信里提到是武昌本地的富商,家底殷实,是独子,相貌人品都说得过去。”
沈书懿在心里仔细想了几圈,但武昌太远,他知道的也就是一星半点,根本毫无头绪。
“自己不说肯定是不喜欢。”他哼道:“有钱有什么用,还要她喜欢才行,不然全百搭。”
说完心里又有些郁闷,这么多年过去,即使再怎么努力也会淡下去,他们之间可能没有变,可父辈之间早就联系全无,若不是这次她跑来曲云,宋老爷估摸着根本不会主动联系陆家。
如今她是人家的女儿,定亲这种大事也就是白担心,全然起不到半点作用。
想着,不由得叹气,道:“变得太快了,我到现在都反应不及呢,你说宋家当初要是留在了吴中多好。”
陆栖迟嗯了一声不答话。
沈书懿继续念叨:“她怎么突然就来曲云了呢,我到现在还不信呢。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老觉得今天像飘着一般,特别不真实。”
“我真以为这辈子过去这一面都难见了,过年的时候我还写信给她让她邮张照片来看看,她还没回信呢,没想到真人就来了……”
说到一半,脑子一乱又听那笛声在耳边作怪,沈书懿觉得一定是他太等不及了,心乱所致。
“我娘平日可没这么话可说的。”他说道,正说到一半,外间响起到婉转的声音。
“不怕我偷偷去告了你娘吗?”
鹅黄色的裙角先闯进视线里,来者是个年岁轻轻的少女,容貌并不绝佳,但眉眼中蕴着一股浑然天成的灵气,只此一点,便难有人能及。
沈书懿细细的看了她半晌,仿佛与他过去想的模样相同,却又不同,但就是他想得那样与众不同。
“哟,可算不是小矮子了,当年在巷子里玩,老是嫌你小不带你。”他笑道,如今少女亭亭玉立,整个曲云无人能及。
宋琬琰撇嘴,毫不客气的回道:“倒是你啊,这么大了还经常挨板子,丢不丢人!”
沈书懿可不在乎这点,也不回嘴,看着他傻呆呆的笑了半晌。
然后挑眉说道:“我只知道你这么偷跑出来保不准宋伯伯一气之下让你一年不准出屋!”
宋琬琰毕竟是女孩子,哪比得了他们呢,就算挨了板子被拎到大街上骂一顿,总归还是有姑娘愿意嫁的,毕竟家底丰厚,普通老百姓都肖想不来呢。女子就不同了,嫁出去的女子需得许多依仗才行,嫁妆是其一,出嫁前的名声也极重要的,不然容易叫人看不起。
沈书懿虽然盼着见她一面,但也觉得她这么跑来实在草率了些,即使用访亲做理由,也未免牵强。
宋琬琰听这话显得有些不高兴,撅起嘴挑了吧椅子坐下,说道:“只要能不嫁人怎么都行,我爹非说武昌那个看守军械库的副官不错,可那是当兵的人,现在世道这么乱,我只想嫁个普通人,安安生生的过一辈子。”
沈书懿轻咦,这和宋伯伯书信里的版本好像不太一样啊,抬头一看陆二少爷,眼中也微有讶异。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明了了,依着宋琬琰的意思,她爹想让她嫁给军官,恐怕一部分是因为后娘的游说,一方面军官有武力地位,二来可以与官府搭上一层关系,只是不知道宋老爷怎么会在此事上松口,而且还托了借口给他们。
真是这个意思的话,其实完全没必要隐瞒,这世道嫁个军官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就怕事情还没有这么简单。
说道这话,宋琬琰也有些无奈,叹气道:“我爹一定不是这么和你们说的吧?我就知道,所以我也没敢和伯母说实话。”
“那军官听说是我后娘表哥的救命恩人,前些年在武昌还没站稳脚时又帮了我家大忙,又和我爹求了许久,我爹觉得他人还不错,就同意把我嫁给他了。”她说道。
这么说的那倒也不错,沈书懿印象里当兵的人品大多不敢保证,贸然嫁了恐怕要吃亏,若人品当真不错未必不是个好姻缘。
“那怎么不直说呢,听你的那军官应当是个不错的人。”他问道。
宋琬琰点头,道:“他是不错,可是不代表我就要喜欢他,我有喜欢的人了,我爹也知道,本来已经打算依着我,但是我后娘几番游说,害得我爹一直摇摆不定,我便想一定得下一剂狠料才行,就一股气跑出来了,走之前我让丫头放出话去,不让我嫁给我想嫁的人,我就不回去了。”
这当然不是她想不回去就不回去的,但目的已然达到了,有这么一出那军官想必也不能在腆着脸强硬要娶她,她后娘估摸着也不会好意思才勉强撮合了。
“所以你就一个人来了曲云?”沈书懿奇道,山高水长,一个女孩子该有多危险。
宋琬琰咯咯的笑了,道:“当然不,我要是一个人走了我爹能放我出武昌吗?”
话里的意识是叫他好好猜猜怎么回事,可沈书懿现在正值脑力低迷的时候,耳边又是吱儿吱儿的笛声,想了半天依然乱哄哄的没有头绪。
这时候陆仙人出手了。
“所以你就跟着宋家跑商的车队来了曲云。”他淡声道。
宋琬琰对陆栖迟的脑力一向佩服,在一旁夸张的拍了半天手,连赞道:“不愧是陆二少爷!和你比起来沈画简直连渣都不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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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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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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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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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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