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么厉害!等有机会让他给姬婴瞧瞧吧。”
“不行!”端木说,“你忘了,姬婴现在是女扮男装参加科考,要是被发现了……”
妙裁登时明白过来,朝自己嘴上抽了一巴掌,说:“瞧我都急糊涂了。哎,但愿姬婴快点好起来吧。”
歇了两天,姬婴总算能起床走动了,但她懒得出门,只是在当风馆后院的小花园里转了一圈,接着回屋休息。今早拜托端木凌风出门办事,还未有回信,不过她并不着急。
在楼梯的拐角处,姬婴遇见了江远卿。这位神秘莫测的公子今天穿着一套滚边攒银蟒袍,镶玉腰带上配了一把很精致的小型腰刀,就算隔着刀鞘也能感受到刀刃的寒光。他脚上踩着一双银色马靴,正是京城公子中时兴的样式。
他的皮肤并不白皙,尤其是跟容家兄弟比较的时候,总显得沉稳有余文质不足。他的脸部纹理分明,鼻梁高挺,浓眉皓目。他的手随意打在楼梯扶手上,新鲜的红漆倒让骨节分明的手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江远卿不怒自威的气质,让姬婴敏锐地感觉到,眼前这位少年公子,很有可能出自军中。军中有谁姓江吗?姬婴初来乍到,自然没有头绪。
不过她突然想起了当年在山上见过的毛头小子。那个人曾提到过“腰刀”二字,且名字中也有个“卿”字,也不知道他现在如何。
江远卿大大方方地承受着姬婴探究的眼神,同时,他也对这个病怏怏的“小兄弟”很好奇。他从一进门就看出来,端木凌风身手很好,家境也很优越,但是为什么要跟在这个一身“乡土气”的小家伙身边呢?那个叫做妙裁的女子,口口声声说是姬婴的妻子,可这垂在身后的头发怎么解释?出阁的女子不该盘着头吗?更奇怪的是姬婴,一副随时要登极乐的样子,偏偏要来京城折腾,似乎嫌弃自己命长。他早就安排手下人去调查这三个人的身份了,这两天就该有结果了吧。
“江兄,”姬婴先拱手为礼,打了个招呼。
江远卿走下来,跟姬婴站在同一级台阶上,回了个礼:“看姬兄弟的脸色,相必是大好了吧。”
姬婴笑道:“还好。老毛病了,多谢挂念——江兄站在这里干什么?”
江远卿指着他背后的一盆素色寒兰说:“在赏花。”
姬婴曾经很喜欢兰花,刚进客栈的时候也被这一盆一盆精致秀气的素色寒兰吸引住了。她记得,当年母亲姬舒在做花芯枕头的时候,除了合欢的花色之外,还喜欢绣一些兰花的花色,也有的时候,母亲忙着给哥哥们做绣品,她就自己绣,每次做的依然是不同品种的兰花。
姬婴感受到江远卿对花的珍视,感叹道:“不想江兄也是惜花之人。”
“不,”江远卿摇头叹息道,“先母爱兰,尤其喜爱素色寒兰,当年院中种了好些兰花。先母卧病之后,没人能打理这些名贵的花草,只好任其枯死了。母亲仙逝已逾三载,没想到在这儿遇见了这花,触景伤情罢了。”
姬婴听这话心中也不是滋味,忙致歉:“是姬婴唐突了,兄台恕罪。”
“哪里,”江远卿释然一笑,“倒是坏了姬兄弟的兴致。”
二人在这里闲聊客套,却不知道他们的话都被躲在自己房间里临窗下棋的容慎听个清楚。
容慎原本跟自己下棋权当休息,听见江远卿的话后淡淡一笑,自语道:“江远卿,看来我猜得不错,你就是那个人。”
忽而楼上传来悦耳的琴声。不用想也知道,是视琴如命的容哲在摆弄他的宝贝。不过玩笑归玩笑,容哲的琴艺确实是一绝。那丝丝缕缕缠缠绕绕的琴音萦纡耳畔,似乎要把人都融化了。纵然姬婴不懂琴,无法“曲有误,周郎顾”,听不懂“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却也能感觉到身心为之愉悦舒畅。
一曲终了,姬婴倒没什么,江远卿却长长叹了口气,面色不豫。
“江兄,你这是怎么了?”
江远卿望着眼前的寒兰,道:“容兄弟的琴声里有追忆之音,似是在怀念什么人。”
“是吗?”姬婴没想到江远卿懂琴,她简单地想,或许是江远卿本就在伤感,考虑的多了也未可知,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客套两句就回房去了。
当晚,端木凌风风尘仆仆地回来,吞了两口凉茶,将调查的结果告知姬婴:“你让我查的容家的事我都查清楚了。”
其实调查容家,并不是觉得容家哪里不妥,也不是单纯好奇,而是姬婴觉得,容家尤其是容慎身上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先是容家,家族显赫,朝中人脉深广,怎么会在一夜之间远离朝堂,当家人提前致仕?如果他们真的甘于急流勇退,那么这位容家大少爷容慎又怎样解释?他似乎和很多人都熟识,对朝局满是兴趣,为人谨慎自持,这难道不是跟家族决定背道而驰?
以容家兄弟的见识、才华和背景,将来为官做宰轻而易举,姬婴怎么能不了解清楚。
于是端木凌风接受了姬婴的委托,请了几位朋友帮忙,尽可能详细地了解了容家。
容家的当家人容德今年七十有六,原本膝下有两个儿子。长子容振曾任正二品征西大将军,战功赫赫,曾以五百人的骑兵重创北狄两万人大营,一月之间,收复城池十一座,令北狄人闻风丧胆。
只要有些岁数的人都记得,当年北狄骑兵号称六十万,浩浩荡荡的,直压我大周边境,目光所及,尽是黑底野狼战旗。当时刚及弱冠的大将军容振和怀安王江百川左右配合,一路过营拔寨,不给敌军任何的喘息机会,一直将北狄主力骑兵赶到燕山以北八百多里外的荒漠中,斩杀单于胞弟都寒邪,生擒将军十七人,得获军资无数,彻底断了敌军的根本,使大周北境平定了三十多年。但就在去年,这位惊世豪杰突然辞去所有军职,回乡侍奉老父,倒引起朝野不小的震动。xǐυmь.℃òm
他的小儿子容释曾经也在军中任职,但十三年前与好友姬恪非回乡途中反应不及,让好友坠马而死,自觉有愧,竟自刎谢友。
传说小儿子的尸身运抵京城的时候,时任观文殿学士的容德大病一场,之后再也无心政事,也不接受朝廷任何封赏,扶棺回乡去了。
姬婴想起来了,当年她跟妙裁进城,确实听说容家二公子容释自刎的事,只是那时她心中杂乱,想的都是如何为姬家报仇,没有注意这位忠于朋友的长辈。现在想来,不由得对容释既是敬重又是惭愧。
容慎和容哲并不是亲兄弟,而是堂兄弟。容慎是长房长孙,而容哲乃是容释的独子,因父亲早逝,一直跟堂兄一起养在祖父膝下。虽然容振对容哲视如己出,容德也悉心培养他,但其他人再好,也不是亲生父亲。
怪不得容哲的琴声夹杂着哀怨,世家子弟总有一些不能为人所知的苦楚。
不过端木凌风还打听出了一些陈年旧事,跟姬婴大有渊源。端木告诉姬婴,容家与姬家世代交好,且不说姬恪非和容释是同窗好友一起长大,就是容德和姬宣仪也交情颇厚,甚至当初,容释还有意求娶姬舒为妻,可惜的是,当年大周对北狄的战事正盛,容释应朝廷指派,保卫议和使团安全。这一去就是两年,等他回到京城,姬舒已经嫁作他人妇了。容释无奈,只得听从父亲安排,娶了兵部侍郎家的千金为妻。更不幸的是,这位女子生下儿子容哲之后不久就得痨病去了。
姬婴万万没想到,她和容家竟然有这么深的渊源。可叹世事无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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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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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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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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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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