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尔哈齐的武功,一向都不是她担心的,她担心的是他会突然掏枪,那样的话,封辰很难躲过去。
剑走如龙,如出重霄,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逼得舒尔哈齐节节败退,肩膀上和小腿处都受了伤,摔倒在地。
“封辰,呵……还行。”
舒尔哈齐捂着肩膀,眸光中闪过一丝赞赏,唇角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右手快速的伸向了胸口,开口说道:
“那这样呢……”
“封辰,小心。”
江芷看到这个熟悉的动作,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直接冲向了封辰。
原本就警惕的封辰,听到江芷的喊声,在下一瞬间快速的偏向了她的方向。
‘嘭’
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道沉闷的枪声,铜色的子弹打在梨树干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弹孔。
舒尔哈齐见到封辰躲了过去,不禁摇了摇头,枪口转移,再一次瞄准了他的眉心。
“舒尔哈齐,你答应过我的,十年的时间。”
江芷挡在了封辰面前,冷眼看着舒尔哈齐,忙开口说道。
看着这一幕,舒尔哈齐眸中划过一道亮光,手中的沙漠之鹰在手指打了个漂亮的回旋,缓缓的收了回来,笑着开口说道:
“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司莫,而你还是叶娆,只属于我的叶娆。”
说完这番话,舒尔哈齐又看了眼封辰,眸中是不怀好意,他可不会允许盯了这么多年的小野猫嫁给别人。
刚走了两步,舒尔哈齐忽然又折了回来,伸手在空中打了个响指,看着江芷,笑着开口说道:
“差一点忘了今天最重要的事情。”
“明日你及笄礼,我希望我的宝贝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成为整个京城最瞩目的女孩儿。”
话音刚落,身后的钟离手中捧着一个紫檀木的匣子,上面镶着金银和各色的宝石,十分的贵重。
“在及笄礼一定要穿上它,否则我可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
“我已经给阿芷准备了,就不牢你费心了。”
封辰目光直视着舒尔哈齐,声音坚定而又冷淡的开口说道。
“叶娆?”
舒尔哈齐看着江芷,眸中带着一丝警告的开口说道。
江芷只瞟了一眼,随即后退了一步,伸出手挽着封辰的手臂,开口说道:
“我都听封辰的,你的东西就拿走吧。”
听到这话,舒尔哈齐的鹰眸一厉,随即冷笑一声,开口说道:
“留着吧,说不定你明日就后悔了。”
因为没有人伸手去接,贵重的紫檀木匣跌落在地上,露出一套现代的大红色的鱼尾礼服,上面绣着金色的海棠花,花蕊是用琉璃珠做成的。
随即是一个公主的王冠,全是大小圆润整齐的珍珠编成,正中间镶嵌着一颗红色的珍珠,耀眼夺目。
江芷只是看了一眼,就冲着身边的青烟开口说道:
“拿去烧了。”
“交给我吧。”
封辰摇了摇头,眸中划过一道流光,将东西交给身后的元华,让他拿了下去。
“你拿去干什么?”
江芷有些好奇的开口问道。
“送到公主府,想必公主会十分的愿意,或许一高兴,就招了舒尔哈齐为驸马。”
封辰笑着开口说道,当着自己的面如此,他可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
只是不知道这么贵重的礼物,江芷是否真的喜欢,想到自己的准备的东西,心中便有些沮丧,他是不是配不上。
而且这个舒尔哈齐为什么要叫江芷为叶娆……
“你怎么了?”
江芷看着舒尔哈齐,轻轻碰了碰他,开口问道。
“你给我的礼物呢?”
听到这话,封辰眉心舒展,勾起了一抹笑容,从怀中拿出了一根玉簪,是最上乘的和田蓝玉,触手升温。
做工精细,是一朵含苞待放的梅花,花瓣尖上透着淡淡的红色,如血一般,梅花中心上面是一颗淡粉色的珍珠,圆润饱满。
若是细看,会发现玉簪的根部刻着一个‘芷’字,整根玉簪在阳光下晶莹剔透,十分漂亮。
“喜不喜欢?”
封辰眸中带着一丝忐忑,他还是第一次有了紧张的心情。
“这是你刻的?”
江芷接了过来,上下仔细的打量着,也不由得感叹起来,和要比外面卖的还要完美。琇書蛧
“为了这根玉簪,公子跑了十几个城,好几十块的和田蓝玉都报废了,才雕磨出来唯一的一支。”
一旁的元华忙开口说道,刚刚那个舒尔哈齐送的东西,他可看见了,十分的珍贵,他们公子的可就是不能输,胜在了用心上。
“上面粉色的珍珠,也是我们公子去了南境,特意从渔民那里买来的,最好的一颗,是一颗夜明珠。”
听到这话,江芷忍不住唆了眼封辰,将玉簪递给青烟,开口说道:
“快帮我带上看看。”
一旁的元华见此,眸中的笑意越发的明显,看着封辰开口说道:
“公子,江姑娘喜欢。”
还有一件华服,只不过这一件,不是封辰做的,而是请了江南最好的织造局用冰蝉丝做了青蓝色金丝云纹绸缎。
又请了数十个最好的绣娘用金丝和银丝绣成的蝶戏牡丹,上面镶嵌的是一颗颗打磨的蓝色宝石颗粒,制成了虽然昂贵,却不张扬的牡丹湘妃裙。
………
第二天一大早,江芷就被叫了起来,穿好了流仙裙,又画了精致的妆容,去祭拜了宗庙,算是走一个仪式。
直接把江芷和江黎上了族谱,在花厅内,秦葵看着跪在地上的江芷,接过茶水,眸中少见的温柔和笑意的开口说道:
“性情温良,其质如玉,小芷,日后你就叫秦良玉吧。”
听到这话,江芷整个人如同被雷劈了一下,眉心紧蹙,抬起头看着秦葵,声音有些哑然的开口问道:
“大舅,你刚刚说我叫什么?”
“小芷,你说什么呢,怎么还叫舅舅,快叫爹。”
一旁的顾秋忍不住嗔了眼江芷,声音温柔而高兴的开口说道。
江芷眨了眨眼睛,让自己回归现实,不对,这个名字不对啊,她怎么感觉这么熟悉,可是又想不起来了。
“良玉,日后你就叫秦良玉,是我秦葵的女儿,快起来吧。”
秦葵一锤定音,这个名字,是当初婆娑大师给他算好的,十多年前就已经定下了。
当时婆娑大师说他日后会有两子一女,只是等了许多年,却也只有一子,他心急,便去了山上见婆娑大师。
‘秦氏之兴隆,一身系与外姓女’
大师当时只留下一句话,便再也没有他话,如今秦葵看着跪在地上的江芷,这一切才全明白了。
一旁的顾秋拉着江芷坐在自己身边,眸中越发的慈爱,她盼了半辈子的女儿,如今可算是来了。
她的小芷,她的小芷丫头,长得真是好看……
随即目光转向了跪的笔直的江黎,开口说道:
“咱们秦家的男孩都屏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安邦定民,日后你就叫秦民屏,是我秦葵的儿子。”
江黎被秦葵扶着,缓缓的站起身,泪眼婆娑的看着他,再也忍不住了,扑到他怀中,‘哇’的哭了起来。
“父亲,我有父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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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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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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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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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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