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霁华不再教她单招的破解招法,而是教整套的刀法或拳掌,等到比试的时侯,不管康岩龙出什么招,尉迟不易都能和他过上几招,而不象刚开始一样,一招就倒地,尽管输的多,她却并不沮丧,因为和康岩龙交手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久,对她来说,这就是胜利。
她对学武功简直入了魔,也不再躲着藏着,光明正大的练,反正蓝霁华教她功夫的事宫里的人都知道,她随时随地想起来就比划给蓝霁华看。
蓝霁华对这个小徒弟的悟性和勤奋相当满意,也愿意教,拍拍肩,抬抬手,把着她的腰扭开,“对,就这样。”屁股上打一下,“马步蹲扎实喽。”
他说什么,尉迟不易都照做,练武的时侯,她完全模糊了自己的性别,不管蓝霁华碰她哪里都不觉得别扭,可练完之后,细细一回想,脸又红了,目光躲闪着,不敢和蓝霁华对视,弄得蓝霁华总有些莫名其妙。
有一天,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问蓝霁华,“陛下把功夫都教给了我,就不怕我学会了,反过来杀您?”
蓝霁华微微一笑,拔出她的短刀让她握住,抵在他脖子上,“试试。”
尉迟不易看着锋利的刀刃贴在蓝霁华的颈脖上,泛着寒光,让她心里颤动了一下,默默的把刀挪开了两寸,怕刀锋割伤了他。真要割伤了他可不得了,那些侍卫们肯定会一窝蜂的冲上来,把她砍成肉饼,她才不想变成肉饼,死得也忒难看了。
蓝霁华看到她的举动,忍不住笑,“不易,现在想杀朕的心没那么强烈了啊?”
“谁说的?”尉迟不易嘴硬,“我只是还没学成,不敢冒险而已。”
“那就看看你学到什么程度了吧?”
“试就试,”尉迟不易提醒他,“我动手了噢!”
蓝霁华笑而不语,尉迟不易怕自己手上没分寸,没敢太快,手刚往前一送,手腕一麻,刀掉下去,被蓝霁华接住。他把刀还给她,“再来,动作不够快。”
尉迟不易咬了咬牙,使出了自己的真实水平,出手快出闪电,眼看要划上他的脖子,她眼神惊惶,却已然收不住手,千钧一发时,手腕一麻,刀子掉下去。
蓝霁华笑眯眯把刀子再次还给她,“还可以再快些吗?”
尉迟不易磨了磨后牙槽,突然有了一丝沮丧,她没日没夜的练功,怎么还跟从前一样啊……
蓝霁华笑着拍拍她的肩,“别灰心,慢慢练,总有一天,你的刀能划破我的脖子。”琇書蛧
尉迟不易拿着刀,低头不语。
蓝霁华安慰她,“至少,你现在已经能和康岩龙交上手了。”
尉迟不易问,“你的功夫倒底有多深?”
蓝霁华摸着下巴,认真想了想,“如果说我的功夫值一千文钱,现在我教给你的还不足一文钱,这样说你懂了吗?”
尉迟不易,“……”
她转身就走,因为无地自容。如果说蓝霁华是大象,她就是蚂蚁,大象一脚能踩死一群蚂蚁,她这只小蚂蚁却异想天开,千里迢迢跑来杀大象……
她想她当初一定是脑子进水了。
再往深了想,蓝霁华这么厉害,她就算要练到死,恐怕都不是他的对手,这一辈子岂不是都要在南原度过了……
一想到这辈子都要在南原呆着,她心里充满了思乡情绪,想她的爹娘,想繁华的临安城,想九如斋的点心,想娘做的狮子头,想南窗下的那棵桃树……
不想则已,一想就红了眼眶,托着腮坐在桌边,久久,眼角滑下一颗泪。
日子一天天过去,尉迟不易依旧每日练功,却没了当初的兴奋激动,她变得沉默起来,常常站在廊上,望着西沉的日头发呆。
有一天,她突然问蓝霁华,“东越在南原的哪一边?”
蓝霁华说,“自然是东边。”
她哦了一声,没再说话,蓝霁华知道她想家了。
第二天一早,蓝霁华刚起来,就看到她站在廊上,望着初升的太阳出神,金色的阳光照着她白晰的面孔,顺着光,隐约能看到脸侧有极细的绒毛,他在心底喟叹,倒底还是个孩子,哪有不想家的。不管金窝还是银窝,终归不如自己的狗窝。
一连几天,蓝霁华早上起来都能看到尉迟不易倚在廊柱边望着太阳升起的地方出神,他走过去,轻轻拍他的肩,终于把那句话说出口,“如果你想回东越,朕派人送你回去。”
尉迟不易眼睛亮了一下,继而黯淡下来,淡笑道,“我一个来行刺你的刺客,最后被你派兵护送回去,不是打我尉迟家的脸么?你要害我呢。”
蓝霁华便道,“那就不大张旗鼓,暗中派人护送如何?”
“你不想让我留在这里了么?”
蓝霁华望着那轮红日,英俊的脸上有些惆怅,“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不易,我希望你留下,但东越才是你的家,那里有你的爹娘和朋友。”
尉迟不易的脑子有些乱,她想家,可是在这里呆了这么久,好象有点习惯了,冷不丁要离开,还有点舍不得,再说,她不是个半途而废的人,任务没有完成,她怎么能走呢?
她踌躇着,“我……”
“不着急,”蓝霁华轻轻摸摸她的头,温和的说,“什么时侯想回去了,我就派人送你回去。”
他的大手抚在头顶,稍有暖意,尉迟不易心里却有点酸酸的,如果离开,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吧。
其实仔细想想,从她踏上南原的这片土地开始,她的生活就变得荒诞起来,明明是来找蓝霁华报仇的,现在却和他的随从比拼上了。蓝霁华也奇怪,知道她是刺客,还教她功夫,仇人成了师傅,同吃同住,偶尔的,还在一张床上睡过几次……
太乱了,她不愿再想下去,不如还是离开,离开这里,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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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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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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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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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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