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派人跟着她,就象他对康岩龙说的那样,深宫难耐,没必要拉着尉迟不易一起在这里受罪,她要走便走吧,日沉西山的那一刻,他是真的以为她走了。尽管相处的时间不长,也让他心头涌起一股难言的惆怅,有点……舍不得。这年头,特别在这深宫里,要想碰到一个有意思的人,简直太难了!
所以她回来,他是真的高兴,看着她慢慢爬到床上来,他的心都有些乱了,他不在乎她的行刺,反正她又杀不了他。只要她愿意留下来,她想怎么着都行,权当是陪着她玩。当然,她也是在陪他,陪他在这寂寥的深宫里打发时间。
尉迟不易回到自己的屋子,哀嚎了一声,倒头就睡,每次她受到惊吓或打击,总是能睡得特别快。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侯,尉迟不易睁着惺忪的眼睛,呆滞的看着账顶,虽然这一觉睡得挺沉,但不代表她忘了昨晚的事,沮丧的叹了一口气,昨晚她又失手了。明明她一点声音都没弄出来,南原狗怎么会惊醒呢,真是个谜!
她低落的情绪一般不会维持太久,很快又振作起来,没关系,那两颗钱蝎子还在,她还有机会。
只是要怎么下毒,又让她愁眉不展了。
蓝霁华那狗贼很机警,味觉嗅觉都很灵,前几次都让他识破了,这一次,她一定一定要想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
起了床,穿好衣裳出门,主殿里,蓝霁华并不在,她站在廊上眺望远处,早晨的空气很新鲜,她深吸了几口气,想出去散散步。
昨晚摸进来的时侯,怕人发现她的鞋,给藏在柱子后头,现在却整齐的摆在墙边。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蓝霁华是真的没把她的行刺当回事。
尉迟不易有些伤自尊,赌气似的把脚踩进鞋子里,趿着下了地,穿鞋踩草地,软绵绵的,那滋味可比光脚舒服多了,一路悠闲的逛着,看看艳丽的花草,有孔雀在她身边走来走去,迈着漫不经心的步子。
走到一片竹林,枝杆绿得通透,竹叶翠得象翡翠,十分赏心悦目,她顺着小径走进去,走了没多远,听到有人在说话。
她很警觉,立刻闪在一簇竹子后面偷听。
“皇上今日看起来心情不错,一大早就在练剑。”
“是啊,看到我还笑呢。”
“大概是因为那个尉迟不易回来了吧。”
“皇上好象对那个尉迟不易高看一眼呢。”
“可不是嘛,不但让他住在侧殿,还一同吃饭呢。”
“哎,我跟你们说,别往外传啊,”说话的人声音低下去,但不易仍能听到一些:“皇上不愿意娶亲,后宫一直空着,知道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另外几个人异口同声的问。
“因为皇上不喜欢女人。”
“啊!”
有人低低的惊呼出声,“所以,皇上是喜欢尉迟不易吗?他除了脸上白点,长得也不怎么样嘛。”
“或许皇上就是喜欢他的白。”
“这么说,尉迟不易就是皇上的男宠罗!”
大家低声笑起来。
“别乱说,皇上只说是随从,大家心里明白就行了,对那个尉迟不易客气些,省得给自己找麻烦。”琇書網
“行了,都散了吧,一会让康总管看到,又该说咱们偷懒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直到听不到一点声音,尉迟不易才从竹子后面绕出来,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原来南原狗喜欢男人!这个消息让她震憾不已,莫非南原狗对公子是因爱生恨,所以才要毒死公子,他得不到,也不愿意让别人得到,话本上不都这样写的么。
听宫女们那意思,现如今南原狗喜欢上她了……
尉迟不易歪着头,仔细回忆,南原狗碰到她的头,碰过她的脚,一同吃饭,昨晚上还要她一起睡,确实有点……不对劲。
她抱着胳膊,心里一阵恶寒,没想到南原狗有龙阳之癖好,果然是变态啊变态……
尉迟不易很发愁,若果真是这样,她是不是应该恢复女儿身,好断了蓝霁华那龌鹾的念头,以保自己的清白。
她站在竹林里长吁短叹,左右为难。阳光斜斜的照进来,象轻烟一样笼在身上,让人觉得惬意,她站在那片阳光里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一个念头蹦了出来。
她想到如何出其不意的给南原狗下毒了。
只是……她随即又否定,真要这样做,那她这一世的英名,还有清白就全毁了。
这时,远处响起来摇金铃的声音,她知道是开早饭了,赶紧从竹林里出来,当务之急,还是先吃饱肚子再想办法吧。
蓝霁华看到她很高兴,老远就招手,“快来吃饭。”
尉迟不易平时还不觉得他有问题,现在知道了蓝霁华的秘密,心里就有些慌,总觉得他这份殷勤是因为对自己起了歹心。
她心里别扭,慢腾腾走过去,在和他距离最远的桌边坐下来。
蓝霁华有些奇怪:“坐那么远干嘛,过来一些。”
“不用,我坐这里挺好。”她不看他,垂着眉眼,心里暗自叹息,这么好的皮囊,可惜是个断袖。
她不愿意过来,蓝霁华也不勉强,夹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菜让她尝鲜。
尉迟不易摸了摸腰间藏着的钱蝎子,姆指盖大小的果子,要混进饭菜里是不可能的,怎么办呢,被她压下去的那个念头又起来了,大概只有那么做,才能把毒准确无误的送到南原狗的嘴里。
就当是取身舍义吧,人总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她本来就是个无足轻重的人,为了公子,一条命算什么?只要杀了南原狗,为公子报了仇,她会成为爹娘的骄傲,成为尉迟一门的骄傲,爹娘的后半生有人照顾,说不定她的灵牌还能破格进祠堂,以供后人们缅怀……
蓝霁华把手在尉迟不易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都出神了,快吃饭,菜都凉了。”
尉迟不易哦了一声,端起碗来大口扒米饭,这或许是她在阳世间最后一顿饭了,得吃饱了,黄泉路那么长,吃饱了才有力气走到阎王殿去,要是半路上撂摊子,岂不成了野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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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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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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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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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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