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呆在城郊的庄子里,想等风头过了再回去,他相信凭杜丞相的本事,凭他多年在朝中的人脉,不会斗不过一个三品将军,但怎么也没想到,杜长风手里有皇帝的御赐金牌。
庄子在近郊,迟早会被发现,他只能带着史莺莺和手下连夜转移,他并不害怕,哪怕东越的国土里再没有了他的容身之地也不怕,他依旧有地方可去,只是可惜了那些身外之物,花了好几年时间才聚积而成,却在一夜之间悉数尽毁。不过也没什么,毕竟只是身外之物,他有聪明的头脑,还很年青,东山再起不是难事,难的是身边这个女人,如此铁石心肠,他为她倾尽了所有,却换不来她一个笑容。
他的长随朱潜说史莺莺是个硬茬,硬归硬,倒底是个女人,是女人就有妇人之仁,这几日,他在史莺莺面前很落魄,多半还是装的,虽然现在如过街老鼠,却还不至于落魄到那种地步。
吃饭的时侯,他让史莺莺先吃,等她吃完,才捡她剩下的吃几口,他的可怜不用嘴说,史莺莺全看得到。
晚上睡觉,他与她同一间屋子,但史莺莺睡床,他睡地,地上又冷又硬,一觉起来,哪哪都疼,朱潜扶他起来,他撑着发僵的手脚,呲牙咧嘴,在史莺莺面前,却装做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
爬山越岭,他的衣袍被树枝勾破,自是不管,但史莺莺的衣裳破了一点,便想尽办法,冒着危险,也要去集市上买新的回来让她换上,因为他说,“我谢靖宇的女人,从来不穿烂衣裳。”
史莺莺听了他这句话,什么都没说,不过吃饭的时侯,留给他的菜比平时多了一些。
他想尽一切办法对史莺莺好,不管她要什么,总是最大限度的满足她。
那次史莺莺夜里突然发热,是他亲自守在边上,一趟又一趟的给她敷冷帕子,又冒险出去给她买药,回来的时侯,因为黑灯瞎火看不清路,跌进水田里,额头撞在石块上青了一块,一身湿嗒嗒的,狼狈极了,可给史莺莺买的药一点也没湿,被他护得好好的。
那天,史莺莺虽然还是没有笑脸,但对他说的话比平时多了。
在他看来,这就是进步。
总有一天,谢靖宇在心里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他要让史莺莺臣服在他身下,彻底的忘了杜长风。患难之中最见真情,他在豪赌,赌失去一切,换史莺莺的真心。
史莺莺问他,他们去哪?
他也不瞒她,说去北边,他未雨绸缪,早早在北边置办了产业,只要到了那里,他又能给她荣华富贵。他向史莺莺描述北边的风景,说那里的天特别蓝,云特别白,草原一望无际,骑着马跑半天,也跑不出地界,那里牛羊成群,牧民们住在账篷里,想在哪里安家,就把账篷搭在哪里,自由自在……
史莺莺静静的听着,眼睛里充满了向往,甚至有一天,还催他快些走,她想早一点到草原上去看看。
这一路走来,他好象变了一个人,没有了从前的阴险狡诈,没有了计算,锦衣玉食的老爷到了荒山野岭,表现得象一个真正的汉子,日晒雨淋,人黑了,也瘦了,吃苦受罪,他一声不吭,唯独不能让史莺莺受一点罪。
那次他们为了躲避官兵,要绕远道走山路,包袱里只有冷馒头,看到史莺莺坐在路边啃着干馒头,他心里不是滋味,偷偷跑到附近的农户家中讨了咸菜来给她咽馒头。朱潜发牢骚,说这样下去,他们总有一天会被官兵发现的。
谢靖宇喝斥他,说如果真的被抓,他也认了,但他的女人不能受罪。
朱潜对史莺莺诸多不满,都是因为她,事情才弄成现在这样,她是红颜祸水,而老板英雄难过美人关,要是早点把史莺莺杀了,哪会有今天的事?他们依旧在临安城里过着锦衣玉食,奴仆成群的富贵生活。
再这样下去,所有人都得完蛋。
这一路上,虽然艰苦,但谢靖宇苦中作乐,看到漂亮的野花就去采一把来,送给史莺莺。朱潜便趁他采花的机会,对史莺莺动手。
只是他忘了,史莺莺并不是个弱女人,她会剔骨术,一时之间,竟然奈何不了她,只是男女到底有别,到后来史莺莺体力不支,朱潜看准机会,夺过她手里的刀,将她压在身下,死死的掐住她的脖子。wWW.ΧìǔΜЬ.CǒΜ
幽静的山林,风在树梢拂过,带来远处的花香,史莺莺拼命挣扎着,可她的力气越来越小,无法呼吸,脸胀得发紧,眼珠子往外突,窒息的痛苦让她知道死亡要来临了。
可她不甘心,没有死在谢靖宇手里,却死在他的长随手里。她死死的掐着朱潜的手臂,指甲掐进了肉里,可脖子上的力度丝毫没有放松。
她的神志开始涣散,眼前一片模糊,连朱潜的脸都看不清了。
就在这时侯,人影晃动,她听到卟哧一声,脖子上的手松开了,掐她的那个人倒在了地上。有人抱起她,焦急的叫,“莺莺,莺莺,你别吓人,睁开眼睛看我,莺莺……”
史莺莺大口喘着气,喉咙干得象火烧一样,可是眼前慢慢清明起来,她看到朱潜倒在地上,背上插着一把剑,那是谢靖宇一直不离身的宝剑。
史莺莺抚着脖子慢慢坐起来,一开口,声音哑得不行,“谢谢你,救了我。”
“快别说这些,来,喝水。”谢靖宇把水袋送到她嘴边,喂了几口水,“是我不好,差点害了你,谁知道这个畜生会做这样的事,枉我这么相信他。”
史莺莺喝了水,稍稍缓了一口气,“算了,他已经死了。”
她多少还是有些意外,没想到谢靖宇为了她,竟然把他最信任的朱潜杀了。
谢靖宇把剑拔出来,用朱潜的袍子擦了血迹,收回敛鞘里,见史莺莺坐在那里发怔,知道她是吓着了。
他弯下腰,温声安慰她,“你放心,有我在,决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的。为了你,我能把命豁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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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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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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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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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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