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于甄了。”
阳台并没有开灯,吴璇站在黑暗里,抬手擦了擦脸,“我真的,好想好想她们。”
三年前,吴璇并不是现在的吴璇。
大一的时候,吴璇只是个身高不到一米六,体重却超过一百六十斤的自卑的小胖子。
摄影系里太多俊男美女,平平无奇的吴璇根本不起眼。
吴璇习惯了走路的时候低着头,习惯了吃饭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人,习惯了没有朋友的日子。
可命运就是这么神奇,上天让她和陶文分到了同一个寝室。
陶文喜欢捏她的脸然后笑着跟自己说,吴璇,你真的很可爱,如果再瘦一点点,一定是个大美人。
陶文说,我喜欢你胖胖的,可是只要胖一点点就好,所以璇璇小可爱为了身体健康,赶快减肥吧。
陶文曾经查了很多资料,打电话问了很多朋友,然后给她制定了一份只属于吴璇的减重计划。
陶文每天都拉着她去跑步,告诉她,吴璇其实并没有那么平平无奇。
三年的时间,吴璇从一百六十斤减到一百一十斤。
吴璇的性格也开朗了很多,不再是那个只顾着低着头走路的自卑女孩了。
可是,那个每天督促她的陶文却永远停留在了二十岁。
“璇璇,你别哭了,你再哭的话,我也要忍不住了。”何意不知何时走下了床,来到吴璇身后,轻轻地抱住了她。
吴璇回过神来,这才惊觉,不知何时,她竟已泪流满面。
“一一,我们就要毕业了。”
吴璇抬起头,看向那两张空了的床铺。
这里,会有新的学生住进来,开始她们新的故事。
何意轻叹了口气,“是啊,时间过的可真快。”
吴璇抬手抹掉了眼泪,露出个哭还难看的笑,“一一,我没事了,你快睡觉吧,我洗漱好也上床睡了。”
何意没再说话,抬手擦了擦吴璇眼角残留的眼泪,“行,陛下,臣妾在床上等你哦~”
吴璇笑出了声,“好。”
**
于甄其实不喜欢陶文,但也不讨厌。
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
陶文的性格和她截然相反,陶文就仿佛是一个小太阳,可以温暖所有人,而她,更像是某种避光昆虫,一旦靠近太阳,就会死。
于甄从小跟着奶奶长大,父母离异,她被法院判给了父亲。
父亲很快就另结新欢,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
很快,父亲和那个女人就生了一个女儿,她们在城里居住,而她就仿佛是已经被遗忘的那个。
每次,父亲打电话过来,问的最多的就是奶奶的身体和她的学业,在听到她的成绩很好,父亲才会多夸她几句,说,不愧是他于国华的孩子。
于是,于甄就更加努力读书,她想,这样,父亲是不是就会多关心她一点了?
后来,奶奶去世了,父亲带着那个女人回来匆匆办完了葬礼,然后把她带到了城市里生活。
女人不喜欢她,于甄一直都知道。
女人的女儿也不喜欢她,于甄也知道。
可是,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只要爸爸还喜欢她就好了。
直到有一天,她无意中听到了父亲和女人的谈话,于国华说,于甄就是个拖油瓶,早知道当初就让法院判给她妈就好了,真是麻烦。
原来,从始至终,于甄就是个麻烦啊。
于甄大学之后,就从那个所谓的家里搬了出来,一直勤工俭学。
她和陶文算朋友吗?
于甄不知道,她从来没有交过朋友,她不知道怎么样才算是朋友。
陶文真的很热情也很善良,善良到,在她面前,于甄无地自容。
沈浪跟陶文很像。
他们两个都是那么善良又阳光的人。
于甄知道沈浪喜欢自己,可,她这样的人为什么也会被喜欢?
因此,在面对沈浪的追求时,于甄不知所措,但她知道,其实她也是喜欢沈浪的。
就仿佛飞蛾扑火般,于甄死死地想要抓住沈浪这一抹光。
她开始从陶文和沈浪的口中知道两人青梅竹马的故事,知道陶文的幸福的家庭,知道两人的父母曾经还想撮合两人,一颗名叫嫉妒的种子便在那个时候悄无声息地种下了。
陶文的生日很盛大,几乎班上所有人都给她送了礼物,都发自内心地祝福她,都希望她幸福。
于甄望着被人群簇拥,如同公主般的陶文,第一次,这么嫉妒一个人。
后来真心话大冒险,陶文的大冒险是选择向刚刚从实习公司赶回来的沈浪告白。
沈浪不知情况,他拒绝了陶文。
于甄望着陶文有些暗淡的眸子,突然明白,也许,其实陶文也是喜欢沈浪的吧?
由于陶文后面的情绪不高,聚会早早散场了。
于甄想起自己的iPad似乎忘在了图书馆管理员那,散场之后,便想着顺道去拿。
刚到图书馆,就接到了一个电话。ωωω.χΙυΜЬ.Cǒm
电话里,那个女人哭的撕心裂肺,叫她赶快回来,说于国华突然心脏病,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后来,发生的事情陶文也记不太清了,她只记得那个时候大脑一片空白,躲在卫生间里发呆,以至于错过了图书馆闭馆,被锁在了偌大的图书馆里。
四周一片漆黑,她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打电话给了陶文。
后来,就像监控里显示的那样,凌晨,陶文爬过小门,进入了图书馆,找到了站在顶楼天台上的她。
那天的风很凉很大,冰冷刺骨。
于甄到现在还记得。
陶文担心地看着她,那双眸子清澈又明亮。
她说,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让自己别想不开。
最后,陶文拉住了她,自己却不小心地从图书馆楼顶摔了下去。
“你信吗?”
古霍用手肘撞了撞江直,听完于甄的诉说,轻声问道。
“岑姐没把她怎么样。”江直看了眼又开始编花环的岑姝,“如果真是她把那个陶文推下去的,你觉得岑姐还能这么好的脾气?”
岑姝似乎听到了两人的窃窃私语,抬头瞥了眼两人。
两人瞬间噤声。
“甄甄……这不是你的错,我想文文也不会怪你的。”
沈浪望着于甄,“其实,文文把一切都告诉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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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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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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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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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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